要大坝,还是要遗产?三年来,怒江的命运在“开发派”与“环保派”的激烈较量中悬而未决。
日前,在“中国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高层论坛”上,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向媒体透露, 此前他曾与中国工程院院士陆佑楣一起向高层写了建议开发怒江水电的报告。他说,让怒江当地居民脱贫是建议怒江水电开发的首要目的,而供电倒还是其次的。这一说法,使一度因民间环保人士和组织强烈干预而被搁置的怒江开发工程再次成为社会和媒体炒作的焦点。
三年来,“环保派”与“开发派”激烈对峙从未停止过。赞成者认为,水电工程上马不仅能缓解当前中国的能源困局,且可极大改变怒江地区的落后面貌;“环保派”则认为,怒江开发将可能使中国再失一条“生态河流”,将大大破坏当地的环境和生态,改变大自然的景观,妨碍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
长期以来,这两种观念对垒和利益博弈由于没有一个公开、透明、清晰可见的平台,似乎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势。让观点公开碰撞、让双方公平辩论,政府部门到大众传媒理应给持不同观点的人们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最好的办法,应当是举行听证。这一方法,已经在圆明园事件中基本得以实践,现在,是将圆明园的珍贵经验应用于怒江身上的时候了。
圆明园防渗工程听证会是国家环保总局举行了首个国家级听证会,充分而广泛地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到他们所关心的事情中来,倾听不同方面的呼声,最终找到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促进了问题圆满的解决。
如果说,“圆明园防渗工程”事件是国家环保部门面临的一次“模拟考试”,那么怒江的问题则是一次大考。政府有关部门曾经表示,对类似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一样重大、敏感、密切关系公众利益的项目和政策在决策前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圆明园经验”具有高度的环保普适性,理应积极主动地向诸多环保领域深入渗透。
曾参加过怒江首次环评报告专家评审会的李楯表示,如果一个工程在上马之前,能做好论证调研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问题都能拿出良好的解决方案,则该工程就是可行的。但关键问题是,这一工程在上马之前是否经过了一个严格的法律程序,是否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是否保证了当地农民的利益。
“圆明园经验”的实质在于政府对公民权力的尊重,整个事件的过程,就是尊重和保障公民对重大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讨论权、参与权的过程。怒江问题也是如此,如果有关部门尤其是握有环境公权力的环保部门能从这种高度看待怒江问题,那么怒江事件就有望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方法求得比较妥善的解决。
怒江水电开发争议自发生以来,公民的知情、讨论和参与的权力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现在,是政府回应民间呼声,从捍卫公民权的高度来认真审视、解决这一重大公共环境问题的时候了。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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