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勇副部长在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发表日期:2005-11-17 浏览人数: 作者:网络收集 来源: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  评论

尊敬的钱智副主席、尊敬的胡兆璋副司令员,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安全和稽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总结前一段水利建设安全、质量和稽察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同时研究如何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安排部署水利建设管理下一阶段的工作。刚才,新疆自治区钱智副主席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胡兆璋副司令员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使我们对新疆自治区和兵团的水利建设事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所以首先在此对两位领导热情洋溢的致辞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和汪恕诚部长,向全体与会代表和全国水利建设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向对水利建设工作给予关心和大力支持的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表示衷心感谢!今天是我们第一次开这样的质量、安全和稽察工作会议,孙继昌司长稍后有详细的工作报告,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水利建设管理成效显著

98大水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利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机遇大幅度地提升了对水利的投入,从98年截止到去年年底,中央给予水利的投入约2400多亿元,安排了大约5500个基本建设项目。这一时期水利基建的成就,一是通过大规模建设,使我国的防洪体系趋于完善。我们用了4年的时间修好了长江干堤;治淮工程现在也正在大规模建设,19项骨干工程中,已有5项工程竣工验收,2项基本完成,这些工程在2003年淮河防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98年以后我们建设了一系列的控制性工程,如小浪底、飞来峡、江垭、百色和尼尔基等一批重点水利枢纽工程相继投入使用;同时这些年我们集中整治了病险水库,第一批1346座病险水库已基本加固完毕,现在正在启动第二批。二是加大了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进行了大型灌区的改造,中央投资100多亿,安排了257个大型灌区改造项目;大规模开展了人畜饮水解困工程,中央安排了103亿元解决了6700万老百姓的吃水困难问题。三是加大了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力度,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顺利开工,乌鲁木齐市调水工程、大伙房引水工程等一批地方跨流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四是以生态修复为目标,开展了一批生态脆弱流域的综合治理工程。如塔河、黑河治理为代表的生态改善与修复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过去的这几年是水利建设的一个高峰期,在这样一个高峰期内,到目前为止我们基本还没有出太大的问题,其中有一个前提,就是伴随着我们国家水利大规模的投入和大规模的建设,我们在不断地推进和完善水利建设体制的改革,这成为大规模水利建设以及确保三个安全——也就是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的一条有力措施,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几年来,我部通过建立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有力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了建设的管理水平。这体现在五个方面:

1、建立了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三项制度”从80年代之后在我国的整个建筑市场就开始试点,不断推广,水利建设市场也在探索。特别是“98”大水之后工程投入的大幅度提高,使我们有能力由过去水利工程以岁修为主改变为以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为主,所以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在水利建设工程中得到了全面推行,为保证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面实施了项目法人责任制。2000年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1年水利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这是一个标志性的转折点,可以说以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为转折点,各个流域机构、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把推行“三制”作为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开始全面推广项目法人责任制。这项工作有力地保证了水利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全面推行了招标投标制。1999年《招标投标法》颁布后,水利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及时组织制订了相应配套文件,相继出台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及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等一系列的配套,颁发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的招投标法规体系。同时,建立了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投诉处理制度,规范了水利工程招投标行为,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目前,规模和标准以上的项目,施工招投标率已经达到100%,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招标率在90%以上,勘测设计招标也正在稳步推进。

全面实行了建设监理制。1999年以来,我部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等一系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建设监理制度,规范了建设监理行为。几年来,在建水利工程基本都实行了建设监理制;监理队伍和人员数量不断壮大,截止目前,我部已培育了由24000多名监理工程师、6000多名总监理工程师、480家监理单位组成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队伍,基本满足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需要。

2、强化政府质量监督,加强质量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全面提高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制,建立了三级质量监督体系,健全了质量监督、质量检测、质量事故处理以及检查、验收、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评比等配套的质量管理法规和标准,进一步明确了质量责任,规范了质量行为。通过强化政府质量监督,加强质量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面提高,近年来,共有4个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2个项目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31个项目获得部级优质工程奖,119个项目获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称号。

3、大力推进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我部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建立了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许可制度,确保了施工企业投入生产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同时,组织开展了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4、开展稽察工作,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水利部制定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成立了水利建设工程稽察办公室,建立了工程稽察制度。尤其是我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稽察办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衔接,在他们的指导下水利部稽察办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稽察工作。截至2005年6月,共派出245个工作组,采取独立、联合、协作等方式,对44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稽察、复查、举报调查、专项调查和联合检查,稽察的项目包括堤防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利枢纽工程等,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也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开展了有效的稽察、检查等工作。稽察工作的开展,对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建设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从1998年至今,国家投资计划安排的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约5000亿元,安排了约5500个基建项目,如果没有有力有效的稽察工作,没有广大稽察工作者严格、认真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我们不可想象水利基本建设中会出多少问题,会出多大的问题。可以肯定地说,稽察工作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和干部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5、加强市场监管,整顿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2001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把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作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为了做好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水利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几年来,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检查和稽察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行业自律等有力措施,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加快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是进一步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2004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建立水利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信用档案的通知》,建立了部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及相关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将企业信用信息与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建立了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监管,仅靠政府是不够的,行业自律是重要的管理方式。为加强行业自律,我部大力培育行业自律组织,经民政部报国务院批准,组建了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同时,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和《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部认真清理建设管理的审批事项,对涉及建设管理的21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保留了7项,取消了6项,有8项转变了管理方式。为保证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有关工作的有效衔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组织修订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和方式;对取消行政审批的项目,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衔接与监督管理工作;对要求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移交到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管理。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成立,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必将对提高水利建设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总结几年来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和经验是:认真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部党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利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是做好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键;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是推动水利建设管理事业不断发展的动力;科学完善的法规、标准化体系,是规范水利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是做好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是做好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顺利开展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

二、水利建设与管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建设管理工作。

1、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是我们党为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和战略决策,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也是水利建设所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作为建设管理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要把握三个要点:

第一,一定要深刻领会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这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现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上。全国现在有大量的水利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有近百万的施工人员从事水利行业各个方面的施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这就要特别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求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一定要把安全问题,尤其是把人员的安全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全面加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体现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上。大家都知道,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水利工程建设大多直接与自然打交道,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必然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报复,这种报复往往是灾难性的。所以在工程建设当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加强质量管理,无论是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要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在质量管理中,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三是要体现在运行安全上。水利行业的运行管理的好坏与否直接涉及到公共安全,涉及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如果一个病险水库在运行当中出现失误、出现垮坝,造成的危害就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可比;如果我们的堤防在建设或运行过程当中不能保证它的安全,不能保证它的质量,遇到洪水出现溃坝溃堤,同样会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安全。所以水管单位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先一定要认真地贯彻以人为本。

第二,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一定要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实践中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尤其要深刻领会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的要求。首先,公平公正是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要求。它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当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只有坚持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才能够选拔出最优秀的施工队伍,如果出于私心招投标工作是没有办法做好的。二是涉及到市场监管,对资质、资格的监管、对市场准入的监管,必须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如果没有这样的要求,资质、资格管理、市场准入管理就可能产生混乱。三是在稽察检查过程当中仍然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平公正体现了依法行政,它是一把尺子、一面镜子,在衡量着我们稽察和检查过程中是不是坚持依法行政,反射出我们是不是按照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行事,而不是简单的按照个人经验、个人的技术观点、甚至是个人的爱好来进行稽察检查工作。公平公正是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搞好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只有满足了这个基本要求,我们才能够达到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的社会管理目标。这个管理目标包括项目法人能够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对待施工单位、对待投标商、对待监理单位;设计部门能够公平公正的把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与它的安全和运行统一的衔接在一起;施工单位不会恶性竞标和恶性降价,最后导致了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就不会作假账,也不会签假单。所以说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看起来字不多,但是对我们的指导意义重大,也非常具体,只有坚持了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才能够实现水利建设市场中的诚信友爱和安定有序。

第三,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在建设管理中一定要深刻领会和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要求。在水利工作中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首先体现在规划计划工作中,其次体现在建设管理、建设施工过程当中,第三体现在水利的社会管理当中。典型的例子是河道管理必须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来严格管理河道。比如说:长江采砂的问题,关系到两个安全一个稳定,一个稳定就是长江河势的稳定,而长江河势的稳定又与我们人类活动密切相关。如果我们能够管住长江的采砂,对长江河势的稳定就能形成一种良性互动。所以说涉及到社会管理的问题,一定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再比如说水管单位水库调度过程当中也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水库的调度是否考虑了水库下游的河道生态基流,维系河流健康的基本条件等等。如太湖的引江济太就是在调度管理过程当中运用闸坝设施促进人水合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水管单位的责任。再如淮河的闸坝问题,淮河闸坝有一万多个,有人讲这些闸坝的存在恶化了水质,当然水质问题的核心是污染源,但是我们能否科学地调度闸坝,达到流水不腐,增加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也是我们的工作要求。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有许许多多、实实在在的工作要求摆在我们面前。我们面临的工作就是要从科学的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从中体会到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新要求。

2、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对水利建设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我们水利建设管理密切相关,与改革对水利建设管理的要求相比,目前的工作中处于相对薄弱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就是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尤其是以公益性为主的国有资产和国家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对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的要求。对以公益性为主的资产管理和资源开发,项目法人如何来进行组建?比如,关于资源的开发权问题,其中有一条是水能的开发权,对于出让国家资源开发权,组建项目业主,应该有什么要求,应该进行怎样的管理,这方面是应该探讨的。探讨这个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应该有一个引进市场机制的原则,通过竞争或者逐步通过竞争选择最优的业主进行开发;第二是这样的业主必须具备很强的专业能力,保障开发项目的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第三还要有很强的融资能力,充分利用市场的融资渠道满足项目开发的要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四川亭子口水利枢纽的业主选择,工程有8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但同时还要满足340万亩的灌区、6个地市县的人饮工程、以及防洪减沙的要求,是一个典型的公益型为主但兼有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因此选择项目业主没有专业化的要求是不行的,没有融资的能力是不行的,没有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意识更不行。因为我们国家是为全民服务的,选择的业主如果一下子掉到钱眼里,完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意识,这样的业主肯定是不行的。所以这一种改革,对项目法人、对业主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课题。

第二,国家投资体制的改革对水利建设管理提出新要求。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专门讲到对公益性或以公益性投入为主的基础设施项目要推进代建制,这也是在项目法人责任制当中要探索的新领域。比如说,对中央补助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投资占了很大的比例,西部地区达到了70%,中部地区达到50%。但是很多小(一)型病险水库或者中型病险水库属于县级甚至乡级管理,建设管理力量非常薄弱。有些小(一)型水库的管理甚至是家庭式的,或者几个人在那里管理,一下子承担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中央投资,建设管理能否搞好,是值得怀疑的。所以为了国家投资的安全,为了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行安全,要积极探索实行代建制。对于病险水库加固哪个省愿意做试点工作,可以由省水利厅负责,推进代建制度,选择社会上优秀的建管单位,作为现场管理单位来加强管理,这样病险水库尤其是小型病险水库在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就会大大减少。

第三方面,是公益性投入为主的水利工程概算管理的问题。经营性的水利工程没问题,因为经营性是业主自己负责融资、负责建设、负责运行、负责还贷,业主可以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运作。但是公益性的投入为主的工程,尤其是财政投入为主的堤防工程和以公益性为主的水库工程,基本上是以财政拨款为主,中央投入一般都是30%到70%,概算做得是否合理准确,工程建设期投资怎样控制管理,这些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现在水利行业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水利工程概(估)算定额、标准等工程投资预测体系。但是,还应该在正确使用定额,准确计算工程量方面下功夫。现在在概算编制和执行中仍存在着建设管理费用普遍不足,对项目法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间界面不清晰,概算价、招标承包价、合同结算价、竣工决算价之间缺乏相互对应关系,不便于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等问题。因此,我们要积极研究探索公益型和以公益型为主的水利基建项目概算编制和工程建设期投资管理制度,逐步对工程建设投资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投资的管理水平。

3、充分认识水利建设与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水利建设管理和建筑、铁路、交通等有共性的地方,但是还有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第一,水利基础设施与公共安全的关联度高,公益性很强。因为我们是和大自然打交道的,水利工程如果在设计和建设管理当中出了问题,导致的不是一般性的事故灾害,而是由人类失误诱发的严重的自然灾害。比如说交通,交通公路质量再不好,造成的只是局部的交通事故。但是一个水库,如果因设计、施工建设出了问题而失事,那面临的是灭顶之灾,涉及到一个地区、一个区域甚至整个社会和国际影响。我记得95年青海沟后水库垮坝,死了300多人,当时我在国外,各大报纸平时很难见到有关中国的报道,但是就那一个垮坝,英国的各大报纸头版头条都有报道,所以这里面大家就看到了事关重大;再比如说远的法国的玛尔帕塞水库50年代垮坝,一个200多米的高拱坝,因为在设计施工当中坝肩没有处理好,导致了坝肩的变形过大,最后是整个拱坝中间断裂,在下游死了几百人;最近的例子,是美国遭遇的这次飓风,新奥尔良低于水面,全凭几百公里堤防保护,飓风袭击使得堤防多处溃决,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损失逾千亿美元。所以这就看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一旦出了问题它的后果是其他工程、其他事故所不可比拟的。

第二点,水利工程种类繁多,建设与管理的要求多样化。不像其他行业的工程建设管理内容比较单一,水利工程明显复杂多样。从工程的功能性质上分,水利工程有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管理体制也不一样;从工程的类别上讲,分防洪工程、供水工程、灌溉工程,防洪工程里又有水库工程、堤防工程、蓄滞洪区工程,种类繁多;在投资渠道上,有财政性投入,包括中央和地方,也有市场融资;从规模上,有超大型的,像三峡和南水北调,有大型的、中型的和小型的。水利工程种类繁多,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建设与管理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我们从项目法人的组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到运行管理都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但是有一条是相同的,就是要高度重视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问题,这是必须要强调的共性。一方面在公共安全方面,这个弦要始终绷紧,不能放松,不能降低;但同时我们又面临着千差万别的管理对象,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要求我们研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可能采取单一的措施,必须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型、不同类别和不同工程性质的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三点,水利建设管理层次多,从业人员管理素质不一。我们国家水资源管理是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同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再加上种类繁多,导致了管理的层次多、项目多、范围广、管理交叉。同时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涉及多种专业,对从业人员专业要求比较高。但是,相对于专业技术要求,水利建设与管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基层的从业人员,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四,水利建设管理社会责任大、敏感性强。例如,河道管理,这几年凡是在河道上出问题的几乎都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层领导,武汉的江山花园、松花江的河道违章建筑问题、长江采砂问题,最近又有6个省因河道采砂管理不当受到批评,所以说,河道管理涉及到公共安全、人与自然的和谐,也涉及到检验我们的行政能力,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社会关注,媒体也关注。

4、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是水利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水利发展的关键基础性工作。一是工程建设管理是运行管理的基础,如果没有高质量工程建设管理,就很难保障高质量的工程,也就不可能有良好、扎实、可持续的工程运行管理;二是水利建设主要使用公共财政,是纳税人的钱,要真正发挥公共财政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工程的建设管理是关键的一个环节;三是水利建设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这就要求对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格外重视。

几年来,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问题主要存在于三个领域,一个是建设管理中,从开工到验收这个过程中的问题;第二是运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主要涉及到水管体制改革;第三是水利社会管理当中的问题,主要涉及河道的管理等。今天重点强调建设管理中的问题。

第一,“三项制度” 执行不严,责任制不落实,有待进一步完善。水利行业的“三项制度”从2000年开始全面推广,但是到目前为止,“三项制度”的执行还存在一定问题。首先,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三项制度”的核心问题。但是,正是在项目法人责任制上,一些重大工程出了问题,2000年国务院20号文出来后,绝大多数省都开始规范水利建设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但个别项目还是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出了一系列问题,吉林第二松花江治理项目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其次,招投标管理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2002至2003年,国家专项审计了16个省,7个流域机构,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一是资质管理的问题,许多工程在招投标中,委托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代理招投标。二是转包和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也是向没有资质或者是低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还有一些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这都是不允许的。三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与项目法人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等。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这都是在部分项目中出现过的问题。

第二,质量管理有待加强。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定性还不明确,专业人员不足,监督缺乏规范统一的工作程序,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存在内部监督、甚至下级监督上级等容易造成监督机制失灵的现象,质量监督费率低,质量等级分级、外观质量评定等技术层面仍然存在较多问题,质量检测工作亟待加强。

第三,验收工作滞后,工程验收率低。98年以来,我们实施的建设项目多,但正规验收的少,因此有人批评我们投资很大,形成固定资产很少,原因就是没有验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于验收率低,已影响到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整体进度,影响到新的项目的实施。另外,验收管理中还存在验收程序不清、验收深度不足问题。

第四,是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强化。稽察工作形式单一,方法简单;不同于发改委稽察办和国家审计署,稽察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威慑能力不够;稽察整改到位率低、监督力度不足;各流域、地方稽察工作如何开展,缺乏明确的指导意见;此外,稽察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要以国家法律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为依据,防止经验主义带来对问题认识的片面性。

综上所述,做好今后的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一定要深刻认识我们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全面整改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建设管理领域中的新要求,深入改革,把建设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三、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深化水利建设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水利建设管理,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

面对新的形势,从事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同志必须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准确把握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把握好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与水利建设的关系。水利建设是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重要组成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可持续发展水利是科学发展观在水利工作中的直接体现。只有在水利建设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才能解决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水问题。水利建设质量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质量安全与发展、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水利建设工作。

二是把握好水利建设与生态及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目前,水利建设进入了一个生态与环境制约的阶段。这一阶段如果处理不好水利建设与生态及环境的关系,水利的发展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因此,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中的生态问题,把它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彻底改变过去重工程建设,轻移民安置的现象,把移民安置作为顺利进行工程建设和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的前提,科学确定移民安置方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三是把握好加强水利建设与强化管理的关系。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只有通过不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夯实以可持续发展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加强水利建设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没有良性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但水利工程不能充分发挥效益,甚至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威胁。因此,我们必须彻底改变重建轻管现象,认真贯彻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已建水利工程管理。

2、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

党的十六大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建设管理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对现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中的政府职能进行认真梳理。转变政府职能要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准确定位政府职能,该由政府承担的工作,政府必须管好,不能推给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二是属于政府职能范畴的一些具体的基础性工作,可以委托事业单位或其他行业自律组织承担,政府部门做好组织、策划、指导、协调、把关工作;三是不该由政府承担的事,一定要坚决、彻底地交给事业单位或行业自律组织,政府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培育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以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通过行业自律、市场调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完善“三项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要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组建方式和有效建设管理模式。探索运用经济杠杆调节生产关系,通过工程造价管理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对项目法人建设行为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强化项目法人内部责任落实的检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行“代建制”的有关制度。

二是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研究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标底形成机制和评标决标的标准、方法和工作程序;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推行合理低价中标;研究设立最低限价制度,防止恶意低价中标行为;加强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遏制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

三是推进监理改革。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行政审批方式的要求,将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移交行业自律组织管理。修订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管理规定,完善和加强对水利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体制改革,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改制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市场竞争主体;推进工程监理取费标准调整,增加监理企业活力,积极引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由开展单一的施工监理业务向开展综合性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方向发展。

四是加快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加强合同管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要加快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改革,逐步实施项目建设总投资 “静态控制、动态管理”。通过“项目管理预算”和“优化与限额设计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的静态投资,建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造价等管理目标与奖惩挂钩的绩效评价机制,激励参建各方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修订现行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建立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机制。

4、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质量监督。研究明确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确定的原则和程序,建立敬业、专业、高效的质量监督队伍;质量监督将采取“谁验收、谁监督”的原则,或采取“上级监督下级”的原则,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制。

二是加快质量管理和验收管理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的修订工作。按照“明确职责、调整地位、验评分离、过程控制、强化检测”的原则,理清政府验收、法人验收的关系,明确验收责任。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强化过程管理。有关工程建设评优和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由行业协会抓紧制定评优标准和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 “政府监管、法人负责、企业保证、群众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当前要抓紧成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切实落实安全监督责任。

四是完善项目稽察、检查制度。要充分发挥稽察、检查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使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逐步专业化、制度化;加大稽察整改以及整改复查的力度,提高稽察效果。

5、进一步整顿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研究解决水利建设“同体”问题。要加快研究建立有效的水利建设监督管理制衡机制,建立“同体”回避制度;要加快市场主体与政府部门脱钩的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建设“同体”问题。

二是规范工程分包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新出台的《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各类形式的违法分包和转包。

三是建立信用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的行为信用管理,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在已运行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的基础上,要研究制订水利行业诚信体系及评价标准,逐步完善水利建筑市场主体和执(从)业人员的行为信用档案。行业自律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开展信用评价。

6、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从事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同志必须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要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坚持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行政;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建立一支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建设管理干部队伍。

同志们,水利建设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深化水利建设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水利建设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新局面,全面提高水利建设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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