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在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全文)

发表日期:2005-11-17 浏览人数: 作者:网络收集 来源: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  评论

各位代表、同志们:

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会议顺利完成了所有的议程,今天就要闭幕了。这次会议主题明确,思路清晰,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安排紧凑,富有成效,实质上也是一次全国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得到了新疆自治区的高度重视,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钱智副主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胡兆璋副司令员专门到会致辞,表达了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安全和稽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过一会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人民政府副主席陈雷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这次会上,水利部矫勇副部长的重要讲话,代表了水利部党组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中心思路,是本次会议的主旨和今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稽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向。孙继昌司长代表建设与管理司做的工作报告,新疆水利厅等8个单位做的典型发言,与会代表围绕着矫勇副部长讲话和孙继昌司长工作报告进行的热烈讨论,以及刚才6位同志的发言,都是本次会议的重要成果与收获,也是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的展示。会议还表彰了2005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奖、全国水利建设稽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4年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04年度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及时、必要,达到了预期目的;相信一定会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为今后做好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特别是质量安全管理与稽察工作提供有益的支持和示范。下面,我对会议做简要回顾和总结。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1、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方向

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矫勇副部长的讲话高屋建瓴,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水利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水利建设管理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水利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对矫勇副部长讲话、孙继昌司长工作报告的认真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为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建设的要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当前,要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对新形势下工作任务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切实把水利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总结分析了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和问题

近年来,各地在水利建设管理的工作中,大胆实践,努力开拓,特别是在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稽察工作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矫勇副部长的讲话和孙继昌司长的报告,对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了客观全面的总结;8个典型发言单位交流了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经验;与会代表也分别在发言和讨论中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和做法,交流了工作中的心得和体会。这些经验来源于工作实践,是改革和创新的产物,凝聚着水利建设管理同志们心血和汗水,对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会议揭示和剖析了当前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三项制度”不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有待强化、稽察工作形式单一、造价管理方式落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特别是对个别发生了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典型案例提出了批评,并限令要求对其进行整改、提高。这烘托了本次会议的氛围,严肃了水利建设管理的要求,从另一侧面进一步强调了水利建设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客观性,突出了针对性,无疑将有利于今后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大力推动和不断进步。

3、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任务

如何做好新形势要求下的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关键则是提出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符合实际需求的工作任务。矫勇副部长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任务: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体制改革,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三是要完善“三项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五是要进一步整顿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六是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大家感到,这些与建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的任务要求,是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方向、总体目标进一步得以明确的基础上凝练提出的,特别突出了深化水利建设体制改革、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与稽察、规范建设市场等工作,会后一定要狠抓落实,克服困难,扎实完成,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再上台阶。

二、会议对建管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讨论认识

这次会议,围绕着水管体制改革、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与稽察以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等工作,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好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下面我根据大家的意见,谈一谈对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

1、正确认识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水利建设管理工作面临很多问题,特别是在近几年的稽察、审计、检查中,集中暴露了一批突出的问题,这在孙继昌司长的报告中有系统的分析,不再赘述。归纳起来,问题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政策性不协调以及法规不健全的问题,有些涉及到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如项目法人单位事业、企业性质问题,施工、监理企业政企脱钩问题,建设 “同体”问题等;二是市场主体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法律法规、标准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如挪用、套取国有资金问题,转包与违法分包问题,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问题等;三是行政监督检查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如质量监督、招投标监督不到位问题。对于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要看到,有些问题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与水利建设领域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体制、投资融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改革而必然出现的,某种程度上说,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更多问题是我们管理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监管不力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上述问题已经影响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对于政策性不协调、涉及到深层次体制、机制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建设加以解决;对于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问题,必须通过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等多种措施,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解决;对于行政监督检查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必须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行政监督和执法力度解决。

2、准确把握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制度建设的原则

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次性解决我们遇到的所有问题。应明确近期和长期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分步实施。近期工作应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鉴于法律、条例修订工作涉及面广,时间长,近期工作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研究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制度建设工作。

二是可操作性原则。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制度建设工作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成果必须切合水利建设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协调性原则。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必须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相协调,必须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的改革相协调。

涉及法律、条例层次的改革工作可纳入长期工作目标,目前重点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3、关于行政审批方式的转变

对于取消行政审批和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的项目,有关工作今后如何进行,大家比较关心。目前,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工程师资格认定以及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奖评审工作,已移交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管理。其中,监理员资格认定工作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归口管理,具体认定工作仍由各流域机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地也要按照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的要求,做好有关衔接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取消后,各级水行政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开工报告的管理工作。

4、关于工程建设“三项制度”的推行

会议讨论中,许多代表提出在落实“三项制度”中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存在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责权不统一、管理水平低,招标投标制度缺乏有效行政监督手段、蓄意低价中标现象突出,部分监理单位未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监理责任不落实、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公益性建设项目法人,组建形式多种多样,责权利不清、不全,建设管理法规体系等不健全,一些管理人员素质和水平不高,《招投标法》贯彻乏力,难以面对发展的市场经济和WTO的要求。作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意义重大。下阶段要抓紧出台《水利建设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通过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推进监理改革来健全“三项制度”,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

5、关于工程验收和优质工程评选

近年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逐步建立了法人验收与政府验收相结合的验收制度,统一了水利工程验收的方法、程序,使验收管理初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但仍存在着验收主体不清、程序临时议定、验收深度不足、验收时间滞后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明确职责、调整地位、验评分离、过程控制、强化检测”的原则,理清政府验收、法人验收的关系,明确验收责任,尽快修编验收规程规范,试行工程验收符合性评估制度,实行验评分离管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验收管理工作。

作为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控制体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开展优质工程评选工作,表彰先进,有利于树立质量为先的良好风尚,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被评优的工程在运行中又出现了质量问题,使评优工作陷入尴尬的境地。因此,可以考虑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进行评优,而在工程达到设计工况运行几年后再进行评优,这样可以维护优质工程的良好形象。

6、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监督

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是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大家在会议上对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问题谈得比较多。归纳起来,一是监督机构定位问题;二是监督经费问题。

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质量监督工作可以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实施,也可委托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实施。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实施与政府精简改革方向相悖,也不利于专业化管理,因此,委托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应是较长长期的定位。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是政府职能,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监督机构性质。过去的监督机构,主要是挂靠行政或是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属企业性质,带有趋利性,从目前的中介企业环境看,尚难以公正履行行政监督的职责。

因此,监督机构改革总的宗旨应使监督机构数量、专业、人员规模在动态中与建设规模、建设市场规范程度相适应,由于特定工作内涵,决定了现行事业单位性质总的来说有利于开展工作。

部分质量监督机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对执法的公证性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收费而监督的现象,越来越不适应履行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监督机构与被监督对象直接发生经济关系,难以保证执法的公正权威。应力争将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于具有行政监督职能、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这也是解决监督经费的有效途径。

对于监督费用问题,应协调有关部门,研究修订概算编制办法,提高质量监督经费费率,增列安全监督经费。

7、关于工程建设检查、稽察工作

目前,水利部和部分省市相继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对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工程质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很不平衡,在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次会议,矫勇副部长和孙继昌司长的讲话对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部分省市也介绍了一些经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适应本地区本部门的检查、稽察形式。不管采取任何形式,都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政府监管力度,应该说,稽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有效地解决了对政府工程建设监管的深度和专业化、规范化、经常化问题,建议各地应研究借鉴采纳。建管司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研究制定全行业开展稽察工作的指导意见。

检查、稽察工作关键是要提高工作力度和效果,要加大稽察整改的复查,严重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以提高行政监管和稽察工作的权威性。

8、关于工程建设代建制的推行

大家对代建制讨论得比较多,认识上也很不一致。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代建制,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水利工程如何实行代建制,必须切合水利工程实际。下面只谈一点认识:对于代建制,我们要从广义上去认识,正确处理好代建制与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现有的项目法人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委托给另一个代建单位管理才是代建制。目前我们水利工程建设中实施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某种程度上也是代建制,比如许多流域机构和地方水利部门成立的专业化建设管理单位(淮委建管局等),其项目管理实施方式本质上就是代建制。

此外,与会代表还十分关注工程建设配套资金问题,适应市场需求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建设问题,建设项目概算的立项与使用问题,以及独立的、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体制问题等。大家感到要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压力很大。大家表示,一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变压力为动力,研究探索新的模式,实践解决各类问题。

三、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建设管理、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

这次全国水利建设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矫勇副部长讲话的精神与实质,理解工作报告有关部署与要求,贯彻、宣传会议主张,励精图治、充满激情的抓好水管体制改革、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稽察等工作,推动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为此,我再强调两方面的要求:

1、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会议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一是要传达和学习会议精神。这次会议主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深化水利建设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水利建设管理,会议起到了调整思路、明确方向的作用。矫勇副部长的讲话,孙继昌司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会上的典型发言和与会代表的讨论,内容丰富,涵盖面广,观点和要求有着很深刻的内涵,对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具体任务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和传达,认真组织学习。通过讨论和领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思路和重点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深化改革,扎实工作,不断发展。

二是要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水利建设管理涉及面广,工作内容繁杂,千头万绪。各单位在抓好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的同时,一定要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抓住工作重点,特别是抓好有关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抓好质量、安全管理、稽察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国各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不同,条件差别也很大,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时,必须结合本流域、本地区的工作实际,抓住突出问题,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管理工作中。各单位建设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和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真抓实干,全面提高水利建设管理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强化质量意识,确保质量安全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任何科学的管理要想达到成效,都需要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良性互动。如果工程建设者的质量意识得到强化,自觉负责地在工程建设中重视、保证质量安全,那么工程建设的管理便会成为有利于建设者掌控工程质量最行之有效的举措。如果建设者不肯花大力气抓好工程质量,只是重形象、重进度、重回报,那么,工程建设管理便一定会是建设者难负其重、千方百计应付、规避的网纲。由此可见,质量就是要从“源头”抓起,而这个源头就是建设者本身,全面加强水利建设管理的关键在于建设者怎么做、怎么干、怎么管。建设各方是工程质量安全最为直接的影响者,工程质量是建设者品质的展现,工程安全是工程质量最为实际的验证。基于这样的分析,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好下述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设计与质量安全的关系。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是否符合‘费省效宏’的要求,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许多工程都是因为忽视了规划和设计的质量而造成工程被迫停工,延误进度或成为烂尾工程,最终影响了工程的功能和效益,甚至出现了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因此,一定要在设计阶段就把好设计质量关,建立健全设计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实行全面设计质量监督,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保障工程设计方案的质量。

二是施工与质量安全的关系。好的设计方案充其量是蓝图方案,或说只是纸上谈兵,还只是工程建设的第一步,要把其付诸实施,必需要通过施工建设予以实现,是否能进行严格、精确、高效的工程施工,关系着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非常重要。如果不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偷工减料、不按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很可能会留下质量隐患,造成资源浪费,甚至危及工程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特别注意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程建设施工,要特别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有关安全各项制度,没有一定安全资质与背景的承包商、施工企业坚决不能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目前水利部正在组织编制新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手册和规程”,望广大施工人员勤奋工作,平安回家,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身体力行建设起一座座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朽丰碑。

三是‘管理’与质量安全的关系。“管理”与质量安全的关系最为密切,管理贯穿于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的各个阶段,因此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一方面要严格实行“三项制度”,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规范水利建设行为和建筑市场秩序,明确责任、程序、监督等,这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实行严格的水利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对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企业等进行严格管理,在选择设计、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时,严格把关,保障建设方的层次和水平,这对最终保障工程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同时,要建立健全一系列与质量安全监督、质量安全检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以及检查、验收等配套的质量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在上述几方面的关系得以重视和理顺的同时,要求工程建设者要进一步加大下述几方面的努力和探索:

一是建立工程质量缺陷与安全事故隐患监测、预警和预防机制。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存在的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建设中,始终保持对工程负责到底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要求,抱着戒慎恐惧、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逐步建立、完善一整套及时监测、提前预警、主动预防、紧急应对质量缺陷和安全事故的机制。形象地说,要时刻倾听、密切关注工程质量缺陷与安全事故隐患的无言而尖锐的警告。

二是切实保证工程经受住自然与历史的检验。保证工程质量不是一句空话,质量是用事实和考验来检验的。由于种种原因形成并存在于工程当中的一些质量隐患会随着运行时间的推移逐渐暴露出来,我们一方面要坚决杜绝这样的质量隐患发生与存在,另一方面也要正视问题,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必要的维修、补强、加固,只有经得起考验的工程才是负责的工程、安全的工程,才能有效的发挥工程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者要切实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保证完成的工程能够经得起风雨捶打,承势不惊,因质承载。

三是从细处入手,落实层次分明、多举并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经过多年水利建设管理实践,现已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从宏观管理的层次说,这包括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加强质量安全监测、规范质量评定和验收管理、评选优质工程以及进行工程建设稽察等在内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这里想要再强调的是从微观或细节的层次,从工程质量安全的源头上,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具体建设中,如何有效的执行各种管理规章,落实层次分明、多举并用的管理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一些管理手段交叠、管理程式复杂、管理要求高,需要建设者领会贯通这些管理措施,并能在细节上把握,不折不扣的执行。这也要求工程建设各方要通力协作,共同努力,提高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水平,保障建设质量,保证建设安全,要怀着极大的热忱迎接各项建设质量安全检查、稽察和监督,积极投入到提高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工作中去,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细节,从源头上、具体的工作中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

四是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度。经过多年的努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逐步形成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相对全面的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领导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者要统筹兼顾,从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实施质量管理。特别要从意识上绷紧质量责任这根弦,提高对质量责任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和“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充分发挥全面质量管理在保障建设质量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五是分工协作、多方响应、协同有序,共同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好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需要有关各方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这里面既包括工程建设方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协作,设计方做好方案设计,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搞好工程建设,监理方认真监督工程的实施,也包括政府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工程稽察、审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与建设各方的配合与协作,政府质量监督和质量安全管理、工程稽察、审计单位要本着监督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的工作要求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管、监督和检查,建设各方要主动配合、积极迎接有关单位的监督和稽察,要充分理解,相互信任,互相倾听,大力支持,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稽察与被稽察的关系,正视和重视共同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关系。为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建设的管理者,要努力去做投资质量价值的发现者、投资者;工程建设的设计者,要悉心去成为设计质量价值的鉴别者、设计者,工程建设的实施者,要以不懈的努力去承当起施工质量价值的实现者、实施者。

同志们,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质量安全与稽察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改革,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这次会议在新疆召开,得到了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水利厅的大力支持,我代表全体与会代表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先庆贺新疆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中秋将至,“十一”沓来,恭祝各位代表节日愉快,返程顺利。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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