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2月6日讯(通讯员 孙又欣)湖北省防汛部门就在建中小水电工程备汛工作发出通知,要求认真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提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近几年来,湖北兴起了新一轮中小水电建设高潮,投资主体更趋多元化,既给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又对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该省防汛部门要求,各地防指要高度重视在建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切实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早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管理的规定,严格防汛预案的审批,加强监督执行工作。
根据省防汛部门的统一安排,近段时间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在建水电工程安全备汛检查,重点是查“四制”管理、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对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水电工程,必须立即停工。为确保防洪安全,该省防汛部门还要求各在建水电工程项目法人代表必须作为项目第一防汛责任人,各参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第一防汛责任人,尽快组建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抢险队伍。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3月1日之前向当地防指上报防汛预案,并由防指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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