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三峡库区海事部门根据《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对库区船舶污染隐患实施强制性措施,责令消除。
三峡工程成库后,江水滞留时间加长,库区江段流速大大减缓,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减弱,水污染浓度增加,岸边污染带加宽。资料显示,仅三峡库区重庆段就有各类船舶近3万艘,每年产生约2000万吨粪便污水、4.2万吨垃圾,每年排放的COD达6000余吨、油污水达100余吨,污染了库区水环境。
为此,有关部门共投放垃圾收集船10余艘,在主要港区、旅游码头负责船舶垃圾回收,对客货船按规定核发船舶防污应急计划、接收油污记录簿、垃圾记录簿。发现船舶有污染隐患的,将责令其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隐患。否则,海事管理机构将采取临时停航、停止作业,禁止进港、离港,责令驶往指定水域等强制性措施。
[责任编辑:tuzhi]
| ·三峡库区货运量速增 货运通过量 (2006-02-20) |
| ·三峡库区农村税费改革对水土保持 (2006-02-14) |
| ·三峡库区枯水期维护水深提高至3. (2006-02-10) |
| ·三峡库区小江大灌区续建工程通过 (2006-01-20) |
| ·三峡库区首批机械清漂船舶正式投 (2005-12-31) |
| ·三峡库区乡镇移民资金监管工作的 (2005-12-27) |
| ·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 (2005-12-23) |
| ·三峡库区两年多清理漂浮物20多万 (2005-12-20) |
| ·三峡库区唯一整体搬迁古桥将“搬 (2005-12-13) |
| ·三峡库区小流域气候初步分析—— (2005-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