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在全国推开

发表日期:2006-07-12 浏览人数: 作者:李 力 来源:经济日报  评论
   本报乌鲁木齐7月10日电  记者李力报道:据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在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经验交流会上透露,为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我国已有30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改革,目前已组建了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各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2万多个,管理灌溉面积近1亿亩,参与农户6000多万人,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促进了节水和农民增收。

    翟浩辉介绍,农民用水户协会是农民自发组建的民间社团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服务型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在用水户和供水单位之间建立了桥梁和纽带,使供需双方能够平等对话,农民群众能直接参与管理,既体现了权利,又履行了义务。农民用水协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农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

    为扶持用水户协会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投入。2004年和2005年,国家发改委与水利部共同开展农业供水末级渠系改造试点,共投入中央国债资金6000万元,用于试点协会田间灌排工程的改造和配套。

    财政部从去年开始,每年拿出专项经费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能力建设。

    据悉,根据规划,到“十一五”末,大型灌区范围内用水户协会管理的灌溉面积在现状基础上将再提高30%,使用水户协会参与灌溉管理的灌溉面积达到2/3。

    解  读

    保障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各地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农民用水户协会这种用水合作组织应运而生,并逐渐受到农民的欢迎。

    记者近日在新疆等地农村采访中发现,农民用水户协会,适应了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可以使面广量大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发挥显著的效益。农民用水户协会有五大成效:

    一是解决了主体“缺位”问题,保障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就是将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用水的决策权交给农民,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保障了工程的效益发挥。

    二是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

    建立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避免了过去灌溉用水水费收缴层次多、收缴不规范等现象,使农民用上“明白水”,交了“放心钱”。

    三是促进了节约用水,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水费计收制度,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农民多用水就得多交钱,使节水有了经济调节手段。

    四是规范了用水秩序,减少了用水纠纷。

    五是为“一事一议”提供载体,营造和谐氛围。用水户协会可以督促水费收缴,监督公平用水和节约用水,调解矛盾,加强与政府和灌区管理单位的沟通。

    文/本报记者  李  力

[责任编辑:yegu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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