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原党支部书记傅耀德,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5.4万元,日前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傅耀德在任南昌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党支部书记期间,被借调到南昌科技大学校园建设协调指挥部工作,并被委任指挥部技术处兼施工处副处长,负责道路管网、湖泊水系和桥梁项目。南昌科技大学道路管网项目工程竣工后,工程项目承建人魏德福为了尽快能使整个承包工程的工程计量单、工程资料等得到傅耀德的审核签字,分三次送给傅耀德人民币25.4万元。傅耀德在收受钱财期间,陆续对魏德福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审核签字。法院审理认为,傅耀德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赃款25.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南昌市湾里区法院一审判决后,傅不服,提出上诉。日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文龙、王枚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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