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的公告

发表日期:2007-07-13 浏览人数: 作者:不祥 来源:水利部  评论

  由于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制度改革,影响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如期进行。现决定,延长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有效期,将原至2006年12月或至2007年1月的注册有效期,统一延至2007年12月1日。特此公告。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文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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