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7-08-06 浏览人数: 作者: 来源:  评论

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单位:
  为了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部党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机党〔2006〕248号)和《印发〈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水机党〔2007〕239号)精神,经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成专门的检查组,对水利系统开展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及被检查单位
  经研究,本次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结合驻部监察局和部审计室部署开展的重点水利工程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详见审函〔2007〕10号)一并进行。由水利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办公厅、规计司、政法司、财经司、人教司、建管司、部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审计室、预算中心、水电局、廉政办等单位派员参加,共组成5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  长   孙继昌
  副组长   袁建军
  成  员   雷俊荣  潘云生  齐献忠  孟  昊
  检查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右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组
  组  长    张红兵
  副组长    牛志奇
  成  员    王新跃  逯毅瑾   韩建鹏
  检查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第三组
  组  长    周学文
  副组长    陈晓军
  成  员    高敏凤  刘永刚  韩  新  卢  健
  检查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湖北省水利厅
  第四组
  组  长    田中兴
  副组长    李崇兴
  成  员    张春宇  杨  谦  张文龙  付自龙 
  检查单位:重庆市水利局、浙江省水利厅、贵州省水利厅
  第五组
  组  长    王  星
  副组长    徐开濯
  成  员    岳彩俊  巩劲标  李晓琳  束方坤
  检查单位: 皂市水利枢纽工程、 奎濉河近期治理工程 、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

  二、相关要求
  1、检查评估时间为8月15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2、请被检查单位在检查组到达前,按照《印发〈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水机党〔2007〕239号)、《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的内容》(见附件1)和《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工作程序》(见附件2)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检查组进点后,请被检查单位将《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表》(见附件3)送交检查组。
  4、部检查组进点检查期间,被检查单位要为检查组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以便职工群众对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5、为便于工作的联络和衔接,请被检查单位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系人,填写《检查评估工作联络员通讯表》(见附件5),于8月10日前报部廉政办。
  联系人:姜  莉 
  联系电话:63202072  
  传真:63202070

  附件:

 1、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的内容
  2、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工作程序
  3、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表
  4、检查评估征求群众意见表
  5、检查评估工作联络员通讯表

[责任编辑:文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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