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离退休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于2006年8月16日,该办法共有七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机构编制及职能职责、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继续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作用、管理使用离退休经费和附则等方面内容,较全面地对黄委离退休管理工作进行明确和规定,使各级各单位的离退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是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紧紧结合本单位离退休工作的实际,就该办法运行一年来在实际工作中的实施情况以及所遇到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普遍反映,该办法是规范全河离退休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单位接到文件后都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及时部署,在组织在职领导和离退休工作人员学习的同时,还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离退休老同志。各单位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建立了相应的配套办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山东河务局制定了《山东黄河离退休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河南河务局党组提出了人员经费向基层、向老同志倾斜,并在开封市召开了离退休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介会;黄委水文局制定了《离退休工作考核细则》,并下发了加强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黄河设计公司在妥善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老同志切身利益问题的同时,制定了《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充办法》等等。
该办法通过一年来的运行,各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各项细则,在离退休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方面做到了“八个到位”,即: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感情融洽,思想到位;两费落实,政策到位;财物支持,落实到位;目标管理,任务到位;扶贫帮困,措施到位;管理服务,工作到位;发挥作用,组织到位,使黄委的离退休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黄委离退局局长孙山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级各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离退休工作,把离退休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认识到位、感情融洽,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总体情况良好。下一步,在落实的力度上要进一步加强,保证离退休人员“两项待遇”和“两费”的落实,保持全河离退休队伍的和谐稳定。各单位结合管理办法在实际工作的运用,也都提出了合理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建议,离退局将进行归纳和整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管理办法,不断推进黄委离退休工作的健康发展。(作者:展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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