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审查国标《防洪标准》修订工作大纲。会议听取了《防洪标准》修订组对修订工作大纲的汇报,与会领导、专家对修订工作大纲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要求修订组对《防洪标准》修订工作大纲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于2007年9月10日前将修改后的修订大纲报送水规总院。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专家、代表及修订组成员20余人。承担修编任务的主要单位为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者: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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