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水利部门共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发表日期:2007-08-22 浏览人数: 作者:不详 来源:水信息网  评论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保障建设项目用水,海委日前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了海河流域水政水资源工作研讨会,就如何提高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平进行了专题研讨。海委副主任王文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陈欣在会上致辞。

  王文生在讲话中回顾了流域水政水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同时指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已经成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考虑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现实条件;二是必须服从国家重大规划,并与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相协调;三是必须规范审查审批程序,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四是必须加强资质单位和评审专家管理,提高论证工作质量;五是必须建立健全对建设项目的考核和后评估机制,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工作。

  会议就如何处理好取水与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的关系、加强水资源论证的后期监督管理、解决建设项目对第三方的影响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同时就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出现的地源热泵项目论证、取用自来水项目论证、产业园区规划论证以及省级论证专家库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大家认为,随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不断深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加强水资源论证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已成为当务之急。代表们还就流域水利立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海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海委直属各管理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文心竹]

推荐给好友评论】【收藏】【 】【打印】【关闭

更多关于“”的新闻

    无相关信息

用户名: *(必填) 密码:

验证码: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