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景区办复查衡水湖水利风景区

发表日期:2005-12-08 浏览人数: 作者:吕娜 庞亚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评论
 
复查会现场
 

本站12月6日讯 (记者 吕娜 见习记者 庞亚斌)12月4~5日,水利部景区办组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的有关专家对河北省衡水湖国家水利风景区进行复查。专家们就衡水湖的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议。

衡水湖位于河北省冀州市市区北侧,同时拥有草甸、沼泽、水域等多种生态系统,是华北平原上唯一保持生态系统完整的内陆湿地。2003年被评为国家级湿地与鸟类自然保护区,2004年评为国家水利风景区。对调节京津石地区的气候起很大作用,在衡水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总面积75平方公里,设计蓄水位21.0米,相应蓄水量1.88亿立方米。

专家组在调查中发现,衡水湖既是国家级湿地和鸟类保护区,又是国家水利风景区,但两者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管理体制上还存在缺陷。专家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对湿地的保护管理多限于对珍稀动植物的保护,很少关注和研究湿地的核心——水生态环境问题,也缺乏对湿地生态恢复的综合性措施以及对湿地保护管理的体制和机制的研究,各流域机构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担当起湿地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责任,积极探索湿地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与方法,加强对湿地水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湿地水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体制和机制,最终实现对湿地水生态环境进行立法保护。

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主任何文垣带队,水资源司、综合事业局、海河水利委员会有关同志参加审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冬日的衡水湖
 
 
专家了解情况

[责任编辑:yegu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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