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获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40万元

发表日期:2010-01-27 作者: 来源:财讯 评论

  [世华财讯]三峡水利电价组成中包含的扶持资金每千瓦时0.83分不属于国家解缴范围,2010年起不再单列扶持资金项目。公司将年末累计收取的扶持资金1,300万元计入09年度收入,预计增加2010年及以后年度每年收入约650万元。此外,公司获09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40万元。

  三峡水利1月27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用于农村电网改造的批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司电价组成中包含的扶持资金每千瓦时0.83分不属于国家该项扶持资金的解缴范围,2010年起不再单列扶持资金项目。据此,公司将年末账面累计收取的扶持资金余额1,300万元计入2009年度收入,预计增加公司2010年及以后年度每年收入约650万元。

  同时,公司接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沱口火电厂1号机组和2号锅炉属于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范围,下达公司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40万元,公司收到奖励资金后,作为收益处理。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安置职工、转产、化解债务和政府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支出。目前,公司已经收到该笔资金,并按规定将其计入2009年度营业外收入。

  此外,因公司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与公司原定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冲突,因此公司董事会原定于2010年1月29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不能如期举行,本次股东大会将延期至2010年3月5日召开。

[责任编辑:Web3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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