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综述

发表日期:2006-02-06 浏览人数: 作者: 来源:长江水利网  评论

根据《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验收工作大纲》(以下简称《验收工作大纲》)的规定和验收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移民工程验收组(以下简称移民验收组)在区县自验和省市初验的基础上,依据终验的程序,委托移民验收专家工作组于2003年3月15日至4月5日开展了现场终验。参加现场终验的101位专家,按照《验收工作大纲》和库底清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初验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核查、重点复查和综合评价,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经过认真分析、综合评价,提交了《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终验报告》(送审稿)。移民验收组于2003年4月23~27日,对二期移民工程终验所涉及的8个重点区县进行了复验,听取了区县自验和湖北、重庆两省市初验及整改情况的汇报和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阶段验收及水源安全评价报告、地质安全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阶段工作报告、文物保护终验报告,并审阅了移民工程稽察报告、移民综合监理报告和档案检查报告,最后审议通过了《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终验报告》。

1 验收范围及内容

1.1 验收范围

二期移民工程验收范围是:三峡枢纽工程坝前135米水位接20年一遇回水(以下简称135米水位线)淹没涉及的湖北省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巴东县和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忠县、石柱县、丰都县、涪陵区,以及上述区县地域淹没涉及的非区县隶属的单位和企业。

1.2 验收内容

二期移民工程验收内容为:135米水位淹没涉及的库底清理、农村移民搬迁安置、城市(县城)迁建、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含中央直属企业)、专业项目复建、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同时,对移民工程档案进行检查,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对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进行阶段验收并对水源安全进行评价,由国土资源部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阶段工作进行报告,并对移民迁建区域地质安全进行评价。

2 移民工程规划、计划与实施

2.1 移民安置规划、计划及实施简述

根据三峡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三峡工程175米水位淹没涉及库区20个区县,277个乡镇,淹没陆域面积632平方公里。涉及2座城市、11座县城、116个集镇,1 629家工矿企业,耕园地36.30万亩,城乡人口84.75万人,各类房屋3 473.15万平方米,以及交通、电力、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等专业设施。移民补偿静态资金总额为400亿元。经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移民规划总任务是:搬迁城乡总人口113万人,还建各类房屋3 687.75万平方米,搬迁工矿企业1 629家,以及交通、电力、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等专业项目复建。其中,12区县135米水位线下计划搬迁城乡移民38.25万人,还建各类房屋1 635.52万平方米,搬迁工矿企业820家,以及交通、电力、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等专业项目复建。

2002年12月底,全库区累计完成移民项目动态投资347.16亿元,折算静态投资为265.80亿元。完成搬迁城乡移民72.16万人,建设各类房屋3 237万平方米;完成工矿企业搬迁1 065家;完成专业项目复建任务占规划任务的75.43%。其中,135米水位线下已累计完成搬迁城乡移民41.27万人,还建各类房屋1 669.81万平方米,完成工矿企业搬迁820家,专业项目复建已基本完成、功能已恢复。

2.2 农村移民安置任务与实施

(1)生产安置任务与实施

12区县计划生产安置135米水位线下农村移民142 323人。至2002年12月底,实际完成生产安置142 542人(区县内86 504人、外迁56 038人)。135米水位线下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已全部完成。

(2)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与实施

按规划要求,农村移民安置区要达到通路、通水、通电,学校、医疗点基本配套。

(3)移民搬迁任务与实施

12区县计划搬迁135米水位线下农村移民124 475人、还建房屋373.36万平方米。2002年12月底,共搬迁126 078人。移民全部搬迁入住,补偿资金全部兑现。

2.3 城市(县城)迁建任务与实施

(1)征地及占地移民安置任务与实施

135米水位淹没涉及秭归、巴东、巫山、奉节、云阳、万州、忠县、丰都、涪陵9座城市(县城),2002年12月底,占地移民生产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

(2)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与实施

9座城市(县城)新城的基础设施建设,秭归、巴东已全部完成,巫山、奉节、云阳、万州和丰都基本完成,忠县和涪陵已完成二期任务。市政功能基本配套,较搬迁前显著改善。

(3)居民、单位房屋建设及搬迁任务与实施

9座城市(县城)计划搬迁135米水位线下所有单位和居民均已搬迁入住。

2.4 集镇迁建任务与实施

(1)征地及占地移民安置任务与实施

135米水位淹没涉及76个集镇,规划迁建用地838.36公顷。2002年12月底,生产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

(2)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实施

为尽快恢复集镇整体功能并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有所提前,规模有所扩大。集镇市政功能基本配套,能够满足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需要。

(3)居民、单位房屋建设及搬迁任务与实施

76个集镇计划搬迁135米水位线下单位、居民至2002年12月底,已全部搬迁入住。

2.5 工矿企业迁建和结构调整任务与实施

135米水位淹没涉及工矿企业820家,2002年12月底, 820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搬迁和结构调整。其中,破产、关闭494家,一次性货币补偿销号20家,通过技改、联合、兼并等途径实施迁建306家。

2.6 专业项目复建任务与实施

(1)公路复建任务与实施

12区县计划135米水位线下复建公路636.31公里,大型桥梁59座11259.72延米。至2002年12月底,已建公路732.03公里,大桥77座11702.82延米,交通功能基本恢复。

(2)港口码头复建任务与实施

12区县135米水位线下淹没涉及城(集)镇码头151个。实行货币补偿销号码头46个,按交通部规划复建项目105个。2002年12月底,已建成43个。在建的62个项目二期蓄水前可完成135米水位线下建设任务,其中部分项目可形成简易生产能力,其余采取过渡方案,能够满足二期蓄水要求。

(3)输变电工程复建任务与实施

计划135米水位线下复建高压输电线路1 841.29公里。已复建1 862.30公里,输变电工程复建任务已全部完成,不仅恢复了原有功能,而且提高了等级,增大了容量。

(4)邮电通信与广播电视工程复建任务与实施

计划135米水位线下复建通信线路2 019.67杆公里,广播线路3 484.21杆公里。已复建通信线路2 540.63杆公里,实现了交换程控化,传输数字化;复建广播线路3 568.74杆公里。复建任务全部完成。

(5)其他专业项目复建任务与实施

计划135米水位线下完成水电站52处,抽水站5座,已全部完成。

输气工程涉及重庆库区万州、忠县、丰都三区县,复建任务全部完成。

135米水位线下省市统筹工程计划复建水文站7处、沪-汉-成通讯线路6段,长航通信线路2段、航道工程5处,计划封堵人防工程76处。上述项目均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负责制,任务已全部完成。

2.7 环境保护规划与实施

12区县移民环境保护规划包括移民安置区的环境保护与监测、人群健康保护与监测、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2003年,要建设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28座,垃圾处理场20座,危废处置场4座,以及沿江28个重点集镇的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项目,加大污染防治,强化生态保护,全面治理船舶流动源污染。

2002年12月底,已按计划基本完成移民资金安排的环保工作量和工程量:开展了水、气、噪声的监测,对移民迁建区饮用水源进行了监测并提交了报告结论;实施了隔声绿化带、库岸绿化带、防护林带、田间绿化林、居民点绿化、道路绿化、水保林、坡改梯和新城水土治理等工程。卫生保健机构健全,儿童“四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和乙肝疫苗接种率平均在90%以上,加强免疫累计接种率平均在85%以上,对重点人群开展了传染病的免疫接种,对移民安置区进行了消毒灭菌杀虫工作。同时,改善了环境监测及人群健康监测的硬件设施,加强了人员培训,提高了监测及管理能力。

库区2003年应建成的2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将有20座在2003年6月建成,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有6座预计在2003年底建成,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吨/日;重庆主城区2座污水处理场2004年建成,占库区处理总能力的57%。应建成的20座城镇垃圾处理场,有18座在2003年6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其余2座将在今年内建成投运。工业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到2003年3月底,三峡库区关破及重组搬迁的企业,预计可削减COD排放量约1.5万吨/年,基本完成削减20%的要求;4座危废处置场和沿江28个重点集镇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正在抓紧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2.8 文物保护规划与实施

135米水位淹没涉及三峡库区文物保护规划项目680项,其中地下文物468项(含规划阶段已完成工作的登记建档项目77项,下同),地面文物212项。

2003年4月20日止, 468项地下文物田野考古发掘工作已完成。212项地面文物中,77项搬迁保护项目已完成落架拆除,其中12项已完成复建;135项留取资料和原地保护项目已完成相应的保护任务。满足二期蓄水的要求。

2.9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实施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崩塌滑坡体治理项目198处,坍岸治理81段,高切坡整治214处。经湖北省、重庆市核定,198处崩塌滑坡体治理项目中,21处采取搬迁避让和加强监测,4处可不予治理;81段坍岸治理项目中,7段调整为搬迁避让或采取其他措施。实际确定治理的项目计划为:崩塌滑坡体工程治理173处(含6处移民资金安排的项目,下同),坍岸治理74段,高切坡214处。至2003年4月16日,已完工崩塌滑坡体治理工程50处,在建123处,完成主体工程平均进度已达到总任务量的75%;坍岸治理工程已完工9段,正在施工的65段,完成主体工程平均进度为工程总量的53%;高切坡整治工程已完工155处,其余59处正在施工。上述在建项目,5月20日前已完成135米水位线下的工程任务。

由移民资金安排的9个滑坡治理项目,3个已经完成,5个可在蓄水前完成,1个少量工程处于175米以上,2003年6月完成,不影响蓄水。

对135米水位涉及的城(集)镇、农村移民居民点迁建区域和重点桥梁,按385个基本单元进行了地质安全评价。结论是:属地质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单元301个,占78.40%;属地质安全较差和不安全的单元84个,占21.60%。对地质安全较差和不安全的单元,地方政府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10 移民档案收集管理情况

根据《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收集整理农村移民安置、城市(县城)迁建、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业项目复建、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库底清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内容完整,整理规范。12区县共归档移民工程档案40 0043卷,基本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

3 库底清理任务与实施

3.1 卫生清理任务与实施

12区县计划清理135米水位线下一般性污染源117 457处。实际完成119 641处,清理任务全部完成。

计划清理传染性污染源1 512处。实际完成1 528处,清理任务全部完成。

计划清理坟墓35 348座。实际完成38 803座,清理任务全部完成。

12区县计划重点区域灭鼠面积11 579.74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6 016.10万平方米。经布点监测,鼠密度在1%以下,符合规范要求,卫生清理任务全部完成。

3.2 固体废物清理任务与实施

12区县计划清理生活垃圾314处227万吨,一般工业固废217处240万吨,危险废物141处1.63万吨,废放射源16枚。 实际完成清理生活垃圾314处238万吨,清理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217处242万吨,清运危险废物141处1.63万吨。废放射源19枚(含万州区135米水位线上的3枚)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清理任务全部完成。

3.3 建(构)筑物清理任务与实施

12区县计划清理建(构)筑物1 175.5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 496.05万平方米。除经批准缓拆的长航信号台、少数通讯杆线、桥梁等外,均已全部完成了清理。暂缓拆除的建(构)筑物,相关区县和单位均已落实责任,保证在蓄水前完成。

3.4 林木清理任务与实施

12区县已完成清理成片林木8.33万亩,零星林木290余万株。除经批准缓清的少量成片柑桔林外,全部完成了135米水位线下林木清理。少数缓清的柑桔林所在县已承诺并落实责任,保证在蓄水前完成。

4 移民工程终验情况

4.1 验收工作组织和方法

按照《验收工作大纲》要求,移民验收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两省市领导和专家组成,共36人。三峡二期移民工程验收由移民验收组领导,湖北省、重庆市和有关区县分别成立了二期移民工程验收委员会,负责库区区县的自验和省、市的初验(中央直属企业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初验),移民验收组负责终验,下设移民验收专家工作组具体实施现场终验工作。

区县自验是对本辖区范围内二期移民工程项目进行100%验收,并严格按《验收工作大纲》的要求,及时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在自验的基础上,省市初验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验收,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在省、市初验的基础上,移民验收专家工作组进行现场终验,终验按不低于总量1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和验收,重点对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提交《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终验报告》(送审稿)。

4.2 农村移民安置终验

12区县135米水位线下农村移民已全部迁出,并已在安置区居住。住房90%以上为砖混结构,少量为砖木结构。人均住房面积由搬迁前的25平方米增加到35平方米,安置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

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移民人均耕园地达到了《验收工作大纲》规定的标准,生产安置补偿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移民安置区水、电、路和学校、医疗点基本配套,满足移民生产生活需要,较搬迁前明显改善。

135米水位线下农村移民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搬迁安置显著改善,生产安置条件达到《验收工作大纲》的规定标准,终验合格。

4.3 城市(县城)迁建终验

9座城市(县城)135米水位线下居民、单位人口已全部迁出,并已入住迁建区。迁建区住房为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人均住房面积由搬迁前的17平方米增加到27平方米,搬迁安置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

城市(县城)占地移民已全部入住新房,新房为砖混结构,生产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生产安置主要采取货币补偿和自谋职业安置,占地移民安置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

城市(县城)基础设施移民资金完成额总体控制在包干资金以内,个别县城迁建因地质条件等原因超过了包干资金。城市(县城)基础设施基本配套,新城功能较搬迁前显著改善,能够满足移民生产生活需要。

135米水位线下城市(县城)迁建任务已全部完成,移民工程质量总体合格,迁建区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终验合格。

4.4 集镇迁建终验

12区县135米水位线下集镇居民、单位人口已全部迁出,并已入住迁建区。住房为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人均住房面积由搬迁前的18平方米增加到33平方米,搬迁安置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

集镇占地移民已全部入住迁建区新房,新房为砖混结构,人均住房面积由搬迁前的25平方米增加到35平方米。生产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生产安置采取兼业和货币补偿等方式安置,占地移民安置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

多数集镇基础设施移民资金完成额控制在包干资金以内,二期集镇基础设施已经完建,小区功能基本齐全,能够满足移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135米水位线下集镇迁建任务已全部完成,移民工程质量总体合格,迁建区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终验合格。

4.5 工矿企业迁建和结构调整终验

135米水位线下12区县和中央直属的工矿企业已全部拆迁,生产设施、设备均已完建和安装,绝大多数恢复了生产经营;关闭企业依法完成了破产关闭程序,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已全部兑现;职工住房已完建并已入住,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135米水位线下工矿企业迁建和结构调整任务已全部完成,职工已按政策全部安置,终验合格。

4.6 专业项目复建终验

135米水位涉及的交通、电力、邮电通信和广播电视等专业项目均结合发展复建,标准有所提高,功能更趋完善,为库区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多数区县专业项目复建任务全部完成,功能已恢复;少数区县专业项目复建任务基本完成,个别在建工程已采取过渡措施,能够满足135米蓄水的需要。工程质量总体良好,终验合格。

4.7 环境保护终验

12区县通过“一控双达标”和产业结构调整、关破工业污染企业,有效控制了环境污染。购置了部分环境监测设备,按计划完成了环境监测任务。加大了环境管理保护力度,环境保护取得显著进展。

12区县加强了移民安置区人群健康保护与监测工作,积极开展了业务培训,按计划完成了监测任务和保护工作,人群健康保护与监测成效明显。

需2003年建成的28座污水处理厂,除有关区县6座污水处理厂2003年底才能建成,重庆主城区2座污水处理厂需2004年底建成外,其余均在2003年6月建成;需2003年建成的20座垃圾处理场有18座可在2003年6月完成并投入使用,另外2座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12区县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质量总体较好,库区生态环境正在逐步改善。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三峡库区及其长江上游4省1市环境监测部门,于2003年2月20日至24日对三峡库区饮用水源地及其上游地区开展了水质同步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影响三峡库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是粪大肠菌群和石油类指标超标,但经城镇水厂净化处理后,水质能够达到安全饮用标准。135米水位蓄水成库后,蓄水初期库区水质受库内内源污染和丰水期暴雨带来的面源污染,有一定影响,2003年底,库区水质将比蓄水初期有较大改善。在采取调整饮用水源取水点或城镇排污口位置和加强水厂净化处理等措施后,能够保证库区饮用水源的安全。

135米水位移民资金安排的环境保护工作量和工程量已按计划基本完成,水污染防治规划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移民迁建区饮用水源安全评价结论可靠,达到《验收工作大纲》的要求,终验合格。

4.8 文物保护终验

135米水位淹没涉及的680项文物项目,均按《验收工作大纲》要求基本完成了任务,满足三峡二期工程蓄水要求,终验合格。

4.9 地质灾害防治终验

《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中135米水位蓄水需完成的治理项目,部分已完建,尚未完建项目均可在蓄水前完成135米水位线下工程任务。

三峡建委办公室组织了使用移民资金治理的9个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的验收,认为能够满足二期蓄水要求,并基本保证了二期移民工程相应区域的地质安全。

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三峡库区移民工程地质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阶段工作评价,并提交了报告。经专家对该报告审查认定,报告结论有据、可信,尽管存在一些地质安全隐患,但就三峡库区的地质安全总体情况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度而言,不会影响三峡二期工程按期蓄水。

4.10 库底清理终验

(1)卫生清理终验

12区县135米水位线下一般性污染源和传染性污染源均按规范规定、清理程序的要求全部完成了清理和消毒,清理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已完成两次统一灭鼠,鼠密度均小于1%,达到规范要求。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现场指导下,严格按照清理规范和有关规定已全部清理了奉节县抗战时期遗留的炭疽坟墓6座、炭疽牲畜掩埋地3处、可疑炭疽尸骨掩埋地3处、可疑炭疽污染坟墓7座。经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采样检测,清理质量全部合格。

135米水位线下卫生清理已按规定全部完成,卫生清理、消毒记录完整,清理程序和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终验合格。

(2)固体废物清理终验

12区县135米水位线下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的要求,分别清运到177米高程以上填埋场填埋或就地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监测和检测指标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废物已按规范要求全部清运和临时贮存,医疗垃圾进行了焚烧、清运。废放射源均得到安全处置。

135米水位线下固体废物清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固体废物清理记录完整,程序和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终验合格。

(3)建(构)筑物清理终验

12区县135米水位线下建(构)筑物除经批准缓拆的长航信号台、少数桥梁、电力和通信杆线等外,已全部拆除并推平,门窗等易漂浮物已得到清理并清运到135米水位线上。需暂缓拆除的建(构)筑物,有关区县和单位均已承诺并落实责任,保证在蓄水前拆除,终验合格。

(4)林木清理终验

12区县135米水位线下林木清理任务除个别县少数成片柑桔林经批准缓清外,均已按规定完成清理任务,伐桩残留高度不高于30厘米,其中能移栽的大树、古树均进行了移栽;枝桠、秸杆等易漂浮物已基本清运到135米水位线上。经批准缓清的少数成片柑桔林均已承诺并已落实责任人,限期在蓄水前完成清理任务。林木清理终验合格。

4.11 移民档案检查

12区县二期移民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档案资料收集比较完整,分类、组卷、编目符合要求;多数单位配备了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和设备。档案管理符合要求。

5 验收结论和建议

5.1 验收结论

移民验收组审议结果表明:湖北省、重庆市提交的初验报告,国土资源部提交的《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阶段工作报告》、《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地质安全评价报告》和国家环保总局提交的《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阶段验收及水源安全评价报告》,结论符合实际。移民验收专家工作组的现场终验符合《验收工作大纲》以及库底清理规范、规定的要求,现场终验结论可信。经审议,移民验收组认定:

三峡库区12区县135米水位线下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库底清理任务已按规定全部完成,移民安置区基本具备生产条件,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移民资金与移民任务“双包干”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移民工程质量总体合格,移民搬迁安置质量良好;两个调整(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和工矿企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两个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移民工程档案管理符合检查要求;移民搬迁建设加快了库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长江三峡二期移民工程任务已全面完成,各类移民工程按《验收工作大纲》要求终验合格,能够满足三峡工程二期蓄水要求。

5.2 库底清理有关问题及解决措施

(1)关于缓拆、缓清实物问题

因库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并经批准缓拆、缓清的长航信号台、少数桥梁、电力与通信杆线工程及少数待移栽的柑桔林等,有关区县和单位要严格按承诺时限完成清理。

(2)关于防止二次污染问题

在已进行全面库底清理的基础上,各区县要进一步组织好蓄水前对零星漂浮物的再清理,并加强135米水位线以上污水滥排、固体废物倾倒的管理,防止和避免污染的发生。

(3)关于蓄水后可能产生的集中漂浮物问题

应根据水利部《水库库底清理办法》的要求,采取“沿江预防控制、打捞和坝前集中打捞”的办法,进行全面控制和清理。

5.3 对下一步移民工作的建议

(1)库区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综合措施,继续改善后靠安置移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努力提高生产安置质量,促进后靠移民安置的稳定。鉴于二期移民工程已经结束,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和落实三峡库区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

(2)库区各区县要进一步强化“双包干”意识,落实“双包干”责任,处理好移民搬迁与发展的关系。同时,要严格执行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

对于因地质灾害处理、城市(县城)沿江公路或防护大堤建设等原因,对部分港口复建项目建设进度和生产能力形成受到一定影响的问题,建议有关区县要抓紧协调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库蓄水至135米水位时港口码头形成设计生产能力。

(3)继续实行“两个调整”和“两个防治”政策。切实做好三峡库区新增农村移民外迁安置任务的落实工作,及早解决工矿企业搬迁继续实行现行结构调整政策的衔接问题。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度,加强移民迁建区的地质安全监测工作,抓紧编制并实施下一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地质安全评价认为不安全和安全情况较差的单元,两省市及有关区县要抓紧进行整改,对因资料不充分而不能进行评价的单元,应尽快进行补充和完善工作。要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同时要抓紧进行船舶污染的治理问题。

(4)库区文物保护,要夯实较为重要的就地保存的覆盖层,加大地下考古发掘项目的后期整理和出土文物、地面文物保护项目的养护、管理及文保库房的建设工作,进一步作好移民搬迁与文物保护的适时衔接,抓紧研究消落区或回水变动区地下文物出露的保护问题。

(5)进一步加强移民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继续收集补充归档的文件材料,加强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和利用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6)鉴于库区有的地方已出现拦汊筑坝、倾倒弃渣等现象,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三峡水库管理的有关法规,以加强三峡成库后的管理工作。

(7)继续组织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市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促进库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该文主要内容摘自“长江三峡工程二期工程移民工程终验报告”)

[责任编辑:tu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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