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和资产重组方案研究

发表日期:2006-02-09 浏览人数: 作者:韩尚柱 侯有文 来源:《中国水利》2003-7A刊  评论

水利工程是抗御自然灾害,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河北省的自然、地理及经济条件建设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具有防洪(潮)、除涝、灌溉、供水等功能的水利工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然而由于受“重建轻管”思想的影响,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不清,单位性质不明确,机制不活,水费价格不合理,导致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久病成险,效益衰减,进而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营,使水利工程难以发挥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重组水利国有资产势在必行。

一、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完善各种配套机制

1.明确划分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

由于过去水管单位没有一个明确的类别标准,职能、性质较为模糊,从而形成了谁都可以管谁也可以不管的局面。因此,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如何划分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根据水管单位的任务和功能,河北省将水管单位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称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第二类是既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功能的水管单位,称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第三类是指承担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称为经营性水管单位。

2.明确各类水管单位的运行机制

在单位性质及职能明确以后,要保证水管单位的正常运行,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水管单位的运行机制问题,单位的运行机制不活,水管单位就不能很好地运行,更不可能实现水利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议根据水管单位的不同性质实行不同的财政政策。

(1)纯公益性水管单位的管理费用由各级财政全额负担,实行管养分离,小管大养,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各级财政通过每年财政预算足额补助,养护人员则实行企业化管理,资金项目化,业务市场化,纯公益性工程的养护维修费用由同级或上级财政岁修安排,由管理人员监督,通过招标投标方式实施。

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由同级或上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通过招标投标实施。

(2)对于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则实行财政补助与经营收入相结合的办法。

由于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既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任务,又有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功能,因此对准公益性资产的纯公益性部分(根据资产功能、性质划分)由同级财政进行补偿(包括人员经费、工程维修、工程更新改造等),而经营性部分则由经营性收入进行补偿,对于水价不到位形成的经营性亏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足额补助,若不能补助的则视为政策性亏损,由财政出具政策性亏损证明予以减税或免税,用于弥补政策性水价不到位形成的亏损。

(3)对于经营性水利工程则完全按企业进行管理,自负盈亏,其政策性亏损部分由财政补助或财政出具证明予以减税或免税。

3.科学合理地界定水利工程国有资产,明晰产权,为资产重组打下基础

(1)对水利工程进行确权划界,明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范围和权限。尽管目前许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进行了确权划界,但许多划界工程并不十分明确,尤其是涉及到与当地政府之间的纠纷仍未彻底解决。因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这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的大好机会,进一步明确、完善确权划界工作,为今后的改革及运行打下基础。

(2)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国有资产进行明晰产权,为将来资产的运行和重组打下基础。

目前河北省许多水利工程,由于产权不明造成了许多水利工程谁都管、谁也管不了的局面。汛期一来,省里也重视,市里也重视,县里自然不敢不重视,但汛期一过又谁也不管,尤其是许多公益性工程由于产权不明,补偿经费不能落实,许多工程老化失修、毁损严重,不能正常发挥效益。明晰产权是这次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当然对于准公益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也应根据出资人的投资比例进行产权明晰,真正落实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二、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国有资产的重组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资产重组

过去我们一直认为,只有经营性资产才可以重组,其实纯公益性水利国有资产只要各项财政补助全部到位,也完全可以进行资产重组,如河北省邱庄水库和陡河水库,尽管目前没有实行资产重组,但多年来两库联合调度共同承担供水任务。体制改革后可以把纯公益资产的管理人员合并,资产进行整合,在财政补助到位、各种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健全的情况下,通过资产、人员的重组,既可减少人浮于事的现象,又可减少财政补贴,实现科学管理。当然许多工程也可以在确保对小型公益型工程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转让、出租、承包、拍卖等形式,盘活水利国有资产。

2.准公益性水利国有资产的重组

对于准公益性水利国有资产首先应该正确划分资产性质,将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剥离,公益性资产部分可以通过组建总的管理机构,维修、养护实行社会化招标投标,实现资产管理。这样在管理功能不变的情况下既可减少管理人员又可减少经费支出,同时将划分出的经营性资产明确划账、核算。河北省的岗南、黄壁庄两座水库和石津灌区三个相关联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如实行资产重组,我们认为可以重组成一个供水管理总公司,重组人员可以分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管理人员又可以分为工程纯管理人员和工程维修养护人员(成立公司,推向社会独立运作),这样既分流了人员又减少了财政负担,经营人员对经营性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当然三个水管单位不可能在工程上截然划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但从组织上、核算上、经营上、管理上、补偿上完全可以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公益性资产经费由财政补偿,而工程的维修与养护则由财政和经营公司按比例进行投资,工程的维修与养护则可由成立的工程养护维修工程公司进行施工,管理单位予以监督,也可通过招标形式进行,这样既可明确工程管理、养护职责,又可以通过经营机制激励企业积极参与竞争。

3.对经营性资产的重组,可以完全按照企业资产重组的模式进行,实现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

综上所述,水管单位要生存和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取得更大效益,首先必须深化体制改革。只有改革才有出路。在改革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重组,明确责、权、利,水管单位才有发展,才能为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现状提供更大的保障。

(作者单位:河北省水利厅)

[责任编辑:tu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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