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旱灾害防治对策研究

发表日期:2006-02-13 浏览人数: 作者:陈昌仁 葛振波 来源:长江水利网  评论

摘 要 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江苏省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治水新思路出发,针对干旱缺水、洪涝灾害和水环境恶化三大问题,提出了八项对策:一是提高全民防治水旱灾害的意识;二是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水;三是不断更新治水思想,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四是积极防治水质污染;五是加快实现防洪减灾社会化步伐;六是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七是大力提高各流域和城市的防洪标准;八是加快防汛抗旱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 防汛抗旱 水旱灾害 防治对策

干旱缺水、洪涝灾害和水环境恶化三大水问题,已日益成为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传统的工程水利观念已无法适应防汛防旱工作发展的需要,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实现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对水旱灾害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把水多、水少和水脏的问题结合起来研究。

一、提高全民防治水旱灾害的意识

水旱灾害历来是江苏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心腹之患,要使水旱灾害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必须依靠全社会的重视、关心和积极参与。

提高全民防治水旱灾害的意识,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深入、全面地宣传水旱灾害史、现代水利知识、水利法规,增强人们的水忧患意识。其次还需加强防治水旱灾害的科普教育。第三,要加强各类专业性、群众性的防洪救灾组织建设,形成全民防灾、社会防灾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水

防治水旱灾害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水政执法力度,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和防洪抗旱等纳入法制化轨道。

江苏省根据《水法》与其他有关法规,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条例。如《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力开展水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水政监察,抓紧配套法规起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系尚未理顺,有关法规还不完善,执法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湖荡围垦、河道设障、堤防种植、工程遭受破坏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十五”期间,江苏将重点抓好三个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水管理体系,对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水法规体系;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网络建设,建成一支强有力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三、不断更新治水思想,充分利用雨洪资源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江苏省既面临洪水威胁,也存在缺水之忧。苏北地区正常年景,缺水量在30亿m3左右,遇上干旱年份缺水量高达80亿m3,苏北资源型缺水和苏南水质型缺水困扰着江苏人民。为了解决苏北地区用水矛盾,江苏人民经过30余年的艰苦奋斗,实现了引江济淮、引江济沂等跨流域水资源调度,“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也已经开工建设,但翻引江水耗资巨大。江苏人民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暴雨洪水虽然威胁人类的安全,但它还具有资源、环境、生态等有益功能,应该树立从“蓄泄统筹,以泄为主”到“蓄泄统筹,以蓄为主”的思想转变,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充分利用雨洪资源,一是转变对洪水“重限制、轻适应”“重防治、轻利用”的思想,把暴雨洪水既看做必须抓紧防治的一种自然灾害,又要看做宝贵的可利用资源。二是加强上游洪水的拦蓄和中下游的蓄滞、分泄,做到防洪减灾与蓄水兴利并举。三是加强对防洪、抗旱、除涝、治污与拦蓄地表水、补充地下水、增加土壤水、涵养生态水的统筹安排,做到标准以内的洪水保安全,遇特大洪水要在确保大局前提下,有计划地让出一部分土地,为洪水提供足够的蓄滞空间,通过蓄滞、分泄减轻洪灾损失,实现洪水资源化。四是加强研究和实践。重点研究和利用丰水年份增补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水,来调剂枯水年来水的不足,建成除害兴利结合、防汛抗旱并举、防洪蓄水统筹、防灾救灾并重、防污治污齐抓的工作体系。

四、积极防治水质污染

江苏省虽然地处江淮下游,但是利用过境水资源却有很大难度,既有工程型缺水,又有水质型缺水。淮北地区水质污染突出,水资源十分紧缺;苏锡常地区水质污染严重,水质型缺水的矛盾十分尖锐。

水质污染防治最根本的途径是严格控制污染源及其排放量,对工矿企业的排污必须紧紧掌握排放标准,要逐个规定治污达标的期限,逾期后的超标污水应停止。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必须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对农业使用化肥和农药造成的面污染也应给予重视,开展必要的科研和试点,以防止面污染的发展。

“十五”期间,江苏省改善水环境的工作目标是: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高于98%,南水北调输水沿线不低于Ⅲ类标准,太湖、淮河等主要河湖水质有明显改善。深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控制在1.0万km2以内,苏北地区实行控制开采,苏南超采区2005年实现全面禁采,其中严重超采区2003年实现禁采。

五、加快实现防洪减灾社会化步伐

防洪保险是防洪减灾的一项非工程措施。为合理控制江苏省洪泛区的土地利用,建议将洪水保险作为减少洪灾损失的非工程措施,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洪水危害及洪水保险意义的宣传,提高全民对洪水保险的认识;二是加强对洪水保险的研究,抓紧编制“洪水风险图”和“洪水保险费率图”;三是尽早制订有关配套性法规;四是与保险公司会商,研究组建相关机构,制定相关的运行机制,待时机成熟时开展试点。

六、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江苏省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始终将水土保持工作作为防洪的生物措施来抓。自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全省已初步建立了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加快,治理标准不断提高,整治成效较为显著,共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00多km2。但是,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今后的任务更加繁重,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任重而道远。

今后,江苏省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把改善生态、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宣传《水土保持法》,提高全民水土保持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明确把保护和改善生态放在首位,突出生态效益,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强化主管部门职能,加强综合协调、技术指导和归口管理。四是抓好科技进步。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引进和开发新技术,尽快建立“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系统”,研究和推广有利于保持水土的山丘区综合治理技术。五是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克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观念,努力做到以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系统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优化配置,形成综合防治体系,加快治理步伐。

七、大力提高各流域和城市的防洪标准

经过几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江苏省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已有了一定的基础,但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长江江堤达标工程尚未结束,沿江涵闸及通江堤防险工险段不少;海堤达标任务艰巨;治淮治太任务还未完成;沂沭泗流域防洪标准普遍较低,不到20年一遇;许多防洪设施老化,急需更新改造;部分城市防洪能力薄弱,41座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仅有17座县级市达到防洪标准。进一步加强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各流域及城市的防洪标准,有效地防御洪涝灾害实乃当务之急。

八、加快防汛抗旱体系现代化建设

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中,要努力进行科学研究。一是要充分利用气象学、化学、物理学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努力构建符合专业发展需要的交叉科学,加快水旱灾害防治的现代化建设,提高流域性水工程体系的综合调度水平,充分发挥其防洪及水资源调度的潜力。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全省防汛指挥系统,对已建部分加强整合集成,充分发挥整体效益。在目前以信息管理为主的基础上,加强应用系统和配套软件的开发,更好地发挥防汛决策支持的作用。三是要提高查险、抢险水平,积极研究、引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全面推行防汛抗旱办公自动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陈昌仁为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葛振波为江苏省宿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编辑:yegu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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