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浅谈

发表日期:2006-03-13 浏览人数: 作者:钱良耀 来源:《中国三峡建设》2002-12  评论

文章编号:1006-6349(2002)12-0037-01

从2000年初到2002年9月,开县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农村移民集中外迁安置,完成了外迁四川9000人任务,同时完成了外迁山东2300人计划,实属开县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创举。三年间,全县共外迁安置农村移民3015户11604人,分布四川、山东两省15个地市 62个县(市、区)210个乡镇。

一、正面引导是外迁工作成功的基础

长江三峡这个经济空间相对封闭而又渴求发展,被动迁居和‘故土难离”的观念使得外迁动员工作尤为艰难,但广大外迁干部充分利用人们渴求发展的愿望,在使移民真正明确淹没搬迁时不我待,以政策动心,以真情感人,始终灌输“早迁早富,舍家为国”的思想,引导移民主动搬迁。移民外迁的主动性一年胜过一年,2002年,开县库区外迁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70%。

二、依靠移民干部队伍,做好移民外迁工作

农村移民外迁安置的工作对象是因国家大型水利建设被迫迁居的移民。移民的迁居,意味着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彻底改变。从报名对接、建房到迁居入住,牵动着国家、集体特别是迁入地和移民个人的根本利益。我们的移民干部既要快速解开移民的思想疑虑,又要在政策原则范围内维护各方利益,处于各种矛盾的交汇点。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时代,必须按政治要求完成移民搬迁,具体问题不好协调,在整个工作中不可避免地遭遇歧视、冷落,甚至辱骂、殴打等,情况复杂,工作艰难。正是因为移民干部讲团结、讲奉献、吃苦耐劳、公而忘私、忍辱负重,并与各方主动配合、精心协调,才有外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依法搬迁是外迁工作成功的关键

农村移民外迁安置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的一项具有严格的计划经济性质的工作,其搬迁补偿涉及到农户的一砖一瓦,拟搬房屋的一寸一分。对于主观上并非主动要求搬迁,注重眼前利益的农民,补偿政策的统一和执行极为关键。一是移民对政府的补偿分厘必争;二是特别关注工作人员在操作中尺度把握的松紧,互相攀比;三是对迁入地的建房选址、承包地区位要求极高;动辄便以“不搬’相挟。外迁移民迁移前后的拒搬、集访、冲击闹事,十之有九均是因为政策口径及补偿问题。因此,对外迁移民的安置补偿标准和各种待遇必须从严掌握,高度统一。在实践中,移民常常对如下方面难以理解:

1、同是移民,为何外迁和其他安置补偿标准有别;

2、三峡工程建设工期跨度长达二三十年,移民又不能在短期内搬迁完毕,为何新建房屋不予补偿;

3、迁入地所划承包土地为何搭配不均等等。

为此,为理顺工作秩序,根据重庆市移民条例实施细则,加强依法移民力度,在作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对阻挠、拒绝搬迁的移民重点掌握,单独教育,情节严重的纯之以法,从而使最尖锐的矛盾得到化解,保证顺利搬迁。

四、探索研究外迁政策,寻求科学的操作方式

政府集中组织农村移民外迁安置是水库移民的大胆而有效的尝试,但集中组织外迁具有如下弊端:

1、移民存在严重的依赖性,无论事情大小,是否符合规定,都无条件地要求政府解决,如果迁居后生存

环境较差,将会哄哄不休地要求满足。

2、接收地安置外迁移民只是迫于‘政治”而为,并非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移民迁入后不少地

方疏于管理,各种日常小事常常不到处理,有的生产、生活举步维艰,带来返迁的隐患。

3、政府对移民包办,使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无法发挥,政府反而变得被动,思想工作困难。虽经反复发

动、反复对接完成任务,但人、才、物耗费巨大。

根据当今社会经济特点、移民心里及移民素质现状,个人认为,要使外迁移民迁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并对政府的依赖性减少到最低限度,应按如下方式进行操作:

1、补偿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办法与集中外迁一致,但允许移民与接收地的乡镇政府协商具体政策待遇;

2、充分利用移民的主现积极性,自择迁居地,自购(建)房屋,自己负责搬迁及安全,政府搞好协调服

务,变被动为主动;

3、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明确由迁入地县级人民政府对移民迁居把关,积极落实安置政策,并发放真实的房

屋产权证、《户口准迁证》;

4、迁入地按当地居民管理移民,并在原则范围内给予优惠扶持。

作者简介:钱良耀,重庆开县移民局。

[责任编辑:yegu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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