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开发治理北江的关键性水利枢纽工程。本文总结了飞来峡水利枢纽的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以期对同类型工程的建设管理参考。
[关键词] 飞来峡枢纽 建设 管理
1、工程概况
飞来峡水利枢纽位于广东省北江干流中游清远市,控制流域面积34097平方公里,占北江流域面积的73%,水库总库容19.04亿立方米。
飞来峡水利枢纽是北江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的关键性工程,枢纽以防洪为主,兼有航运、发电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效益。飞来峡水利枢纽与北江大堤联合运用组成北江中下游防洪体系,近期可将北江下游防御洪水标准从50年一遇,提高到200年一遇,北江大堤达到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后,堤库联合运用可防御300年一遇洪水。枢纽设有500吨级单线一级船闸,单向年通过能力达475万吨。枢纽电站装机14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为5.55亿度。
飞来峡水利枢纽为一等工程,挡水建筑物为1级,按5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按5000年(土坝和副坝10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枢纽建筑物由溢流坝、主土坝、船闸、电站厂房、4座副坝和社岗防护工程等建筑物组成,坝顶高程34.8m,主河床坝顶长2358m,最大坝高52.3m。
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1204.4万立方米,土石方填筑800.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108.8万立方米,金属结构安装1.06万吨,帷幕(固结)灌浆2.31万米,混凝土防渗墙5.1万平方米。工程静态投资42.9亿元,总投资52.9亿元。水库淹没及工程占用耕地3.36万亩,迁移人口3.9万人。
1994年10月18日,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开工, 1998年3月8日一期基坑过水,8月28日大江截流, 1999年3月30日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水库下闸蓄水,4月2日船闸通航,4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7月、8月、9月并网发电。1999年10月8日正式建成投入试运行。
2、工程建设管理
2.1建设管理的模式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由飞来峡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前为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以“建管合一”的模式组织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建管合一”使建设管理单位充分考虑运行管理的需要,又使运行人员提前介入工程建设过程,对发挥枢纽的最大效益有极大作用。
2.2 建设管理推行三项制度
2.2.1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就整个建设项目对投资主体负责,对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全过程负责。参与建设的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与项目法人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为项目法人服务。飞来峡水利枢纽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属首例,改变了过去水利建设项目由建设和管理两个独立行为主体组成、建管脱节的状况,改变了过去水利建设“重建轻管”的现象。
2.2.2 招投标制。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建筑安装项目,由于施工时技施设计未完成,为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依据工程的特点及广东水利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按概算下浮承包的原则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机电设备设计达到招标条件,则进行招标采购。
2.2.3 建设监理制
建设监理制是现代工程管理行之有效的模式,是建设领域对工程建设行为实行科学管理的的制度。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委托建设监理对飞来峡水利工程实施施工监理,全面管理飞来峡水利工程的建设合同,对建设工期、质量、投资进行控制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并协调好建设各方的关系。
2.3合同管理
飞来峡水利枢纽的承包合同的特点是合同多、合同结构及类型复杂。对于施工合同,建设初期和中期,合同由工程总指挥部和有关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后期,合同由建管局和有关单位签订。指挥部、建管局委托建设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控制。建管局的计划、技术、财务部门主要是对工程进度、合同支付进行管理。
2.3.1合同签订制度
飞来峡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由总指挥部(建管局)主办部门编写,为了防止和减少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可能承担的风险,使各部门在工作中能互相理解和支持,建管局逐渐形成和建立对各种经济合同在签订之前,主办部门拟稿后,送交有关部门会审。
2.3.2 索赔处理
索赔事件发生,首先由要求补偿方提出索赔报告→监理根据有关记录及资料审核索赔报告→监理与索赔方之间进行辩解澄清→确定补偿与否及应补偿的金额→监理编写备忘录报建设单位审批。然后,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批复建设监理,建设监理根据建设单位的批复意见再答复要求补偿方。
2.4投资控制
2.4.1工程进度款计量及支付
飞来峡水利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规定每月22日前对当月实施的各项目工程收验方,施工单位根据收验方情况及支付申请编报规定,编报支付申请。监理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支付申请后,首先对所有申报的支付项目的质量进行认证,然后审核工程量,根据合同单价及有关补偿费的批文核实当期进度款支付额,合同缺项的工程项目的单价暂定计价。支付证书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4.2工程变更的处理
工程变更工作程序:变更申请→送监理分析评估→监理总监签证确认→有关单位会签变更意见。
工程变更的计价与结算:合同工程数量的变更,按合同单价计价,按三方(施工方、监理、设计或建设单位)确认的变更数量结算;合同工程项目及施工措施的变更,为合同计价表未曾出现的项目或措施变更时,工程单价另行议定,计价按原报价规则执行,按变更签证三方确认的数量结算。
2.4.3 工程结算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结算的形式:月度工程款支付预结算,年度材料价差调差,工程验收后竣工结算。
2.5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于1994年10月18日举行开工典礼。建设总目标为六年工期,五年完成,把飞来峡水利工程建设成现代水平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严格控制进度计划。
2.5.1建设监理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
控制性进度计划由建设监理编制,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审定。重大项目进度计划由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2.5.2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
2.5.2.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都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包括进度计划和为保证进度计划实现而采用的一系列资源计划。对于关键线路上的项目,严格控制进度。
2.5.2.2、召开各种协调会,定期检查、督促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
大型的协调会有左岸施工协调会(每月一次),截流领导小组会议(半个月至一个月一次),机电安装协调会(两周一次),运行投产领导小组会议(每周一次)。这些会议有力地保证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2.5.2.3、规定关键项目的作业程序、工期,制定实施计划
大江截流、厂房砼和金结安装、溢流坝土建和金结安装均由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下达详细的进度计划。
2.5.2.4、实行进度奖罚,挖掘施工单位的潜力
利用经济杠杆原理,用重奖重罚的手段,使施工单位集中人力、物力突击完成关键线路的工作,起到很好的作用。
2.6工程质量控制
增强质量意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使全体建设者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前提。
2.6.1建立监理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立了一套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和质量作业文件以及在上述三层文件下形成的各种质量记录。还制定了一系列监理工作规程、监理计划、质量计划、各级监理人员工作职责和监理工作接口管理规定等,用以规范质量控制工作。
2.6.2建设监理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
2.6.2.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成立专职质检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建立规章制度、成立工地试验室等。
2.6.2.2、实行开工签证制度
单位工程开工,由施工单位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批准后再申请开工,条件成熟时,监理颁发开工令;
分部工程,由施工单位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计划,经监理批准后再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签发开工许可证;
单元工程,由施工单位三自检(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跟踪检查),自检合格后,监理进行检查验收,然后签发下一单元工程的开工(仓)签证。重要的单元工程、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由监理组织联合质量检查和验收。2.6.2.3、 实行质量月报制度
要求施工单位在编报每个月支付申请的同时,提交当月的工程质量情况、反映质量评定情况及质量问题,提出质量保证措施和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
2.6.2.4、设备、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监理参与了主要的设备的选厂、订货工作,实行开箱检查制度。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除检查出厂合格证外,还按规范实行抽检。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
2.6.2.5、 常规的监理措施
旁站监督:重要部位全天旁站;一般项目保持一定的旁站时间。
测量试验:及时组织质量抽检、测量复核等。
作业程序规定:规定作业程序,按规程规范施工。
发布指令性文件:通过“监理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等监理文件指导质量控制工作。
2.6.6质量监督项目站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建了飞来峡工程项目站,行使政府监督职能,强化和保障工程质量。
3、结语
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在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广大建设者的共同努力,实现了 “六年工期,五年完成,把飞来峡建设成为具有现代水平的水利枢纽”的总目标。飞来峡水利枢纽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建管合一”的建设管理模式,推行以项目法人负责制为中心,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相配合的管理机制,全面实行质量管理,接受政府监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技术、投资等方面都实现了建设要求,为充分发挥枢纽的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局
[责任编辑:文心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