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重点支流项目治理新特色

发表日期:2006-03-24 浏览人数: 作者:黄建胜 段菊卿 赵院 来源:中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评论

“九五”期间,特别是1997年以来,黄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形势发生了历史性转变,江泽民等中央领导相继视察黄河,对黄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及其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伟大号召。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又将生态环境建设提到了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从“98”三江大水后,国家开始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连年增大。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需要,按照注重退耕还林还草,大面积恢复与保护植被,强化沟道坝系工程,综合利用水土资源的发展思路,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于2000年启动实施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重点支流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流项目)。该项目涉及以多沙粗沙区为主的11条重点支流的17个项目区,包括青、甘、宁、蒙、陕、晋、豫、鲁八省(区)36个县(区、市)的176条小流域,总面积9761.43 km2,规划治理面积2620.11 km2,项目建设期5年(2000~2004年)。据统计,截止2002年6月底,17个项目区共完成综合治理面积803.69km2,占2000~2001年计划任务的64.8%,其中:新修基本农田101.71km2,营造水保林519.09km2,人工种草182.89km2。建成骨干坝47座、淤地坝179座,各类小型拦蓄工程4282座(处),在建骨干工程100多座。

重点支流项目与以往水保生态项目相比,突出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前期工作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运作

为适应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流域机构及各省(区)根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加大了前期工作力度。自项目实施起,按照新的治理思路,由流域机构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了11条重点支流17个项目区的水保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区有关地、县依据批复的可研报告,结合当地实际,完成了小流域、骨干工程初步设计,流域机构和各省(区)业务部门对小流域、骨干工程初步设计,从技术上严格把关,逐级审查,保证了前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实行三级管理和项目法人制

随着水保项目数量的增多及国家投资的不断增加,过去的监管方式,在管理程序、力度、深度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要求。为此,在重点支流项目管理中,实行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及省(区)三级管理制,管理方式从微观转向宏观,明确提出17个项目区一律以所在地(市、盟)为立项单位,地(市、盟)水利水保部门为项目法人和项目建设单位,各县(市、区)为项目的具体实施组织单位。由于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责,极大地调动了各级业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的积极性。

3 推行工程质量监理制

八省(区)和项目区有关地(市、盟),制定了监理规划,委托郑州和西安黄河监理公司,对重点支流项目进行全面监理。监理人员深入工程现场,严格把关,对工程进度、质量等进行控制、督导与评价。据西安黄河监理公司对青、甘、宁、陕、晋、鲁六省(区)重点支流项目2001年监理结果表明,11个项目区共核实综合治理面积397.19km2, 占各省(区)统计面积的86.9%;骨干工程和淤地坝实际完成数量比统计数有所增加。如骨干工程统计是16座,监理结果是20座。通过工程监理,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掌握了工程的准确进度。

4 部分措施实施“招投标”和“议标”制

在造林、梯田、骨干坝、淤地坝等工程建设中,各项目区还逐步推行“招投标”和“议标”制。如山西省临汾项目区3县,在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委等部门的监督下,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技术过硬的工程队,不仅保证了工程质量,而且降低了工程造价。忻州项目区,为确保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县工商局注册的施工队,且有土建施工资质证书和三年以上水利施工经验。

5 资金使用实行“报帐制”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投入连年增加,投资标准也有了较大提高,重点支流项目国补投资为14.5万元/ km2(含骨干工程投资),比过去的1.5~5.0万元/ km2,提高了2~9倍。为管好用好国家投资,流域机构和相关省(区)政府先后制定颁发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实行“报帐制”。各省(区)在项目实施中,对“报帐制”也进行了探索。河南省要求项目区支出的每一笔款项,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报帐单,附名细表,方可报账;山西省对重点支流项目采取先干后补、验收付款的办法,骨干工程第一年支付工程款的70%,剩余的30%留做第二年汛期蓄水运行无质量问题后支付;造林款的30%留做管护抚育抵押金,逐年支付,效果较好。

6 以沟道工程建设为重点,沟坡兼治

以治沟骨干工程和淤地坝为主的沟道工程,即可拦蓄泥沙,淤地造田,又可充分利用水资源,提高坝地粮食产量,还可保护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流域综合防护体系的关键措施之一。以往由于投资少、标准低,不能兼顾坡面治理和沟道工程建设,形成了有坡面治理无沟道工程,有沟道工程无坡面治理的单打一现象,无法建立完整的综合防护体系。针对此种情况,在重点支流项目立项之初,采取了中央投资重点用于沟道坝系工程建设,坡面治理措施适当予以补助的措施,使沟道工程成为重点支流项目建设的重点,沟、坡兼顾,综合防治,形成了完整的防护体系。

作者单位: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责任编辑:文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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