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与发展:中国自然灾害影响与减灾战略

发表日期:2006-04-06 浏览人数: 作者:胡鞍钢 来源:水信息网  评论

编者按 1998年9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了“灾后重建中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专题座谈会,邀请有关环境、生态、湖泊、地质、水利、经济等方面的院士、专家学者就国务院提出的灾区重建方针,结合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形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解振华局长、祝光耀副局长听取了专家的意见。为使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洪水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问题,本刊选登了几篇有代表性的专家论文和发言,以飨读者。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长江流域、嫩江和松花江流域出现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是当今世界上受灾面积最大、受灾人口最多、持续时间最长、经济损失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面对罕见的洪水,两个多月来400万军民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英勇的抗洪抢险斗争。

自然灾害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也是打乱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外部冲击。我国自然灾害有什么特点?为什么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愈来愈严重,长江水患如此频繁?今年这场大洪水对实现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有什么影响?在大灾之后如何痛定思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抓住有利时机,根治大江、大河、大湖,以造福子孙后代。本报告对此做了较为详细的背景研究。

一、建国以来,我国自然灾害的变化特点

——50年代出现中灾以上灾害频率为12.5%,受灾频率不断提高,90年代几乎年年遭大灾;

——建国以来,受灾面积不断扩大,由50年代平均每年255万hm2上升为90年代的4942万hm2,受灾率由50年代的16.7%上升为90年代的33.0%,即我国平均每年约有1/3的农作物面积受灾;

——成灾面积由50年代平均每年1050万hm2上升为2500万hm2,成灾率由50年代的42%上升为90年代的50%,即几乎一半受灾面积成灾,至少减产30%;

——水灾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大幅度上升,90年代约占农作物灾害面积和成灾面积的1/3,成为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建国以来共发生7次大水,仅90年代就发生了3次大水;

——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现代来看,中国特大的洪水主要发生在长江沿岸,危害最大,影响最严重。500多年来长江上、中、下各流域出现了53次大涝,平均每百年出现10次大涝,而20世纪则出现了21次大洪水;近50年来长江各流域平均每3年出现一次大涝,1954年和1998年出现2次全流域大洪水,其主要原因是大气环境引起的集中性暴雨所致,同时也反映了人类对大自然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恩格斯语)。

建国以来,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粮食产量损失和直接经济损失越来越大。50年代平均每年因灾害粮食减产量约为380万吨,占粮食总产量的2.1%;90年代(1990~1997年)平均每年因灾害粮食减产量约为2300万吨,相当于50年代的6倍,占粮食总产量的5.0%。据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统计,50年代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平均每年约480亿元(1990年价格,下同),60年代平均每年约为570亿元,70年代平均每年约为590亿元,80年代平均每年约为600亿元,90年代前5年平均每年约为1190亿元。1990~1994年期间全国因灾害经济损失占GDP比重3%~5%.即大灾年达到5%,平常年为3%,占当年新增GDP的12%~40%。90年代平均每年受灾人口约3.8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成灾人口2.4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强;目前日本每年因洪灾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6%,美国为0.08%,无论是经济损失的绝对数还是相对数,我国属于世界上因灾害造成经济损失较严重的国家之一。

今年大洪水死亡人数大大小于1954年长江洪水死亡人数(约3.6万人),而受灾人数及成灾人数大大超过1954年水平,1954年洪水直接经济损失为100亿元,而今年长江、松嫩流域百年一遇的大洪水以及其它各类灾害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们估计约在2500~3000亿元,约占DGP总量的3%~4%。这表明,随着单位面积物质资本的迅速增长,以及平均每个家道财产不断积累扩大,同等规模的大洪水,按不变价格计算,目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比相当于1954年所造成的损失高达10倍乃至十几倍。

尽管大洪水对国家和个入财产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但是它们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大。大洪水对农业生产增长直接造成严重影响,但是可以刺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长来弥补;受灾地区(5个省GDP仅占全国总量的6.5%)的经济增长率下降,可由其他非受灾发达地区(如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北、辽宁、上海等7个沿海地区GDP占全国总员比重的48.2%)加速增长来弥补;如果能够大量使用各种库存,也可抵销一部分经济损失,间接刺激生产。由于我国现实工业生产能力过剩,而消费需求不足,加之受亚洲金融危机外部冲击的影响,出口增长率明显下降,即使没有发生大水灾要达到8%的经济增长率也比较难。大灾之后抓住有利时机,利用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修复水毁工程,进一步扩大内需,我们估计今年有望达到7.3%~7.5%的经济增长率,即使如此,实现这一目标仍是相当不易。

二、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

今年我国出现罕见的大范围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可以形象地概括为“七分天灾,三分人祸”。

——十分异常的全球气候变化,厄尔尼诺和拉尼娜两大现象是“祸首;

——我国极其复杂的自然地理环境、山地、丘陵、高原占国土面积比例高,地势落差大,地形复杂多样,降水分布呈空间上的不均匀性、时间上的不平衡性和年季间的不稳定性,只要出现大暴雨,极易形成大洪水和大范围的水土流失。这些自然地理特点在世界各国也是少见的;

——人为破坏自然,造成生态失衡,也是水患频率加快,经济损失愈来愈严重的主要原因。建国以来,仅占我国土地面积0.8%的湖泊面积日益减少,调蓄洪水能力显著降低,特别是洞庭湖、鄱阳湖由于大量水土流失,泥沙淤积,湖床治高,与1949年相比,洞庭湖面积和蓄水量均减少了近40%,一遇洪水反而抬高了干流的水位;

——导致我国各大江大河大湖水患日趋严重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日益严重的水土流失,并成为中国头号生态环境问题。长江沿岸各省水土流失占总土地面积比例:四川为45%,湖北为33%,江西为21%,湖南为20%,江苏为15%,长年受洪水之害的安徽高达37%;长江上游、中游及干流流域水土流失最为严重,人为扩大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洪涝灾害。

——由于荆江分洪区居住着几十万人口,如果分洪,就会造成大江公共与个人财产损失;而1954年长江发生洪水,曾在荆江段三次分洪,减轻了长江中、下游洪水威胁的压力。这也是今年长江持续两个月超高警戒水位浸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减灾的作用与对策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特别是水患始终是威胁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心腹之急。历史上有“治国先治水,治水即治国”之名训。长江以及松嫩江流域大洪水给我们最深刻的教训就是,治水是治县、治省乃至治国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治水根本宗旨是防患于未然。

减灾的目的是要提高减轻自然灾害损失的能力。这一能力的提高不仅有赖于人类不断提高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而且有赖于人类发展和自然界之间的协调关系。人类不再是自然界的主宰,而是自然界的朋友;人类不再是自然界的破坏者,而是自然界的保护者。

减灾有三种作用:一是增产作用,即减灾意味着增加GDP,增加粮食总产量,减灾是一种特殊的投入,它带来一种特殊的产出,即以减少因灾害的经济损失所形成的正效益;二是持续发展作用,即减灾有助于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增加持续发展的能力;三是稳定作用,即减灾有利于保持经济稳定、政策稳定和社会稳定。减灾是人类对待自然灾害冲击最主要的应对方式和策略选择,也是投入低效益最高的事业。

为此建议采取如下减灾措施:

——在长江等流域建立永久性的坚固堤坝,修建若干水利枢纽工程,拦截和控制特大洪水;同时,建设配套性防洪设施。

——防止水土流失是根治长江水患的根本措施,在长江上游严禁砍伐森林,林业部门转向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恢复植被、增加覆盖度、改善生态环境;严禁在长江流域沿岸大于20度以上的山坡垦荒,一律退垦种草种树。

——在重灾区、泄洪区适当分散人口,可采取行政措施和经济鼓励办法大量迁出人口,向非泄洪区域的城市郊区迁移人口。

——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大江、大河、大湖,提高沿岸各地区、城市、主要工业基地和铁路干线的防洪标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大幅度增加各级政府水利防洪建设资金投入,大灾之后,以工代赈,组织农民和下岗职工从事各种水利和防洪设施建设。

——建立旨在社会补偿的救灾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住宅和主要贵重财产实行强制性财产保险,政府救济款仅用于保证灾民吃、穿、住、医等基本性开支,应当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经济补偿器作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使各类保险机构真正发挥社会保险机制,对企业和个人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抗灾救灾已成为和平时期军队、武警的重要职能之一,这是军队、武警代表国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尽管这种公共服务对全社会是免费的,但是政府应从救灾费用支出中足额向军队和武警部队予以补偿,实报实销。

——鼓励企业以实物或库存捐赠灾区和灾民,同时政府以采购或记帐方式订购灾民基本生活所需食品、药品、衣物、其它用品、建筑材料,以便达到既能够刺激内需、又能够援助广大灾民的双重目标。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文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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