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

发表日期:2006-04-06 浏览人数: 作者:赵勇 任松长 苏洪禄 焦 来源:《人民黄河》2000-7  评论

摘 要:自1998年推行“三项制度”以来,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施工进度缓慢、工程结算和施工管理不规范、个别施工工序控制不严、堤沟河影响防洪安全等问题。分析认为,当前的防洪工程建设应抓紧解决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普及基本建设知识;加强对工程结算和支付工作的管理;取消下游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适当提高赔偿单价;抓紧淤填堤沟河。

关 键 词:基建管理;防洪工程;调查研究;黄河下游

中图分类号:TV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379(2000)07-0026-02

自从1998年下半年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幅度增加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投资以来,黄河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对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了解,找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更好地改进工作,我们于2000年5月17~23日对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

1 调查的内容

调查的对象是1999年计划安排的在建防洪工程项目和2000年计划安排的新开工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际工程造价及工程设计和概预算执行情况、各参建方面的职责履行情况、内业资料的管理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在调研中,重点抽查了黄河下游郑州、开封、新乡、菏泽、聊城、德州和济南等7个市(地)河务局的21个在建项目。被抽查的建设单位数占下游全部建设单位数的50%,且都是建设管理任务较重的单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 调查结果

2.1 “三项制度”的实施推动了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

2.1.1 工程建设进展基本顺利

按照水利部的要求,1999年安排的建设项目到2000年汛前应完成90%。截至调研期间,所抽查的17个1999年项目中完成建设任务的已达13个,按调研期间各项目所投入的施工力量、机械装备和日工作进度计算,汛前完成90%的建设任务是有把握的。

2.1.2 工程造价控制基本合理

在工程造价方面,重点抽查了山东黄河河务局的3处放淤固堤工程,实际输沙距离均大于施工详图设计的批复距离。

2.1.3 建设单位的职责比较到位

全河基建计划暨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之后,被抽查的建设单位均对当前的基本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把防洪工程建设当作汛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明确了本单位和各个项目的

责任人及其职责。工程建设的管理形式由1997年以前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变到了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与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实行了合同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均得到落实。

2.1.4 建设监理逐步规范

目前,黄委建设监理逐步规范,具体表现在:①在黄委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前后,建设监理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步规范的过程;②对监理单位的选择,均进行了公开招标;③对监理人员的管理普遍实行了合同制;④监理人员的工作逐步规范,在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2.1.5 招标投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调查,公开招标对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①降低了工程造价,节约了建设资金。②锻炼了施工队伍,提高了施工管理水平。委属施工企业通过参加竞标,逐步适应了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施工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社会竞争能力有所增强。③国内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进入了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市场,带来了较先进的施工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为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2.2 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2.1 工程建设进度发展不平衡

调查中发现,个别项目进展迟缓,尤其河南河段的放淤固堤工程,如不抓紧采取措施,势必影响汛前完成90%建设任务的预期目标。2000年新开工的项目中,由于赔偿标准与其他行业相比偏低,个别项目因赔偿、迁占等问题未解决,至今仍未开工。

2.2.2 个别控导工程结算不规范

隐蔽工作量,特别是水下工作量的完成及结算,缺乏计量资料和依据。主要表现在:①控导工程水下进占体积的计算及确认无资料;②险工加高改建中的根石加固工程,对实际完成量的计算无任何资料;③控导工程的实际抛石量超出设计量,但无任何资料说明超出的原因。

2.2.3 涵闸改建工程工序控制不严

在对济南邢家渡闸水灰比控制的资料检查中,发现了几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混凝土拌和站的生料称重设备及自动加水设备,从进场前和进场后均没有进行标准检测,现场人员对其误差说不清楚。尤其是加水设备不检测,直接影响水灰比的准确性。二是混凝土配料单自始至终只有一张,没有做到每班浇筑应根据砂子、石子的含水量对配料单进行调整。三是没有混凝土拌和后的坍落度试验资料。

上述问题在其他建闸工地也有发现。水灰比偏大,会直接影响混凝土的质量,尤其是对混凝土的稳定性和强度影响较大。对此应引起足够重视。

2.2.4 施工管理不规范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施工各方工作不规范、资料不全、不真实的现象突出表现在:①堤防施工之前应做的碾压试验未做,或现场监理人员不对碾压试验进行现场监理;②工程的设计、合同、验收的工程量完全一致,这种情况极不正常;③干密度的检测原始记录均是整理重新抄过的,较为普遍地存在原始记录不原始的问题;④原始记录存在签字不全、不签字或乱签字等现象,且较为普遍。

2.2.5 沿黄堤沟河问题严重

在大堤加高等工程建设中,就近取土造成了沿堤出现堤沟河的现象。堤沟河的存在,有造成洪水时顺堤行洪并发生滚河的可能,影响防洪安全。沿途所见,大堤临河50~200m范围

内,有的堤沟河水深达1m以上,水面宽达50~100m,有的近堤地面与滩面相差1~2m,情况比较严重和普遍。

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参建各方素质不高

参建各方素质不高主要表现是:①对自身职责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上存在脱节现象;②对不同项目的建设和施工规范不够熟悉,个别施工环节未完全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③有些参建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存在应付现象。

3.2 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

个别人员思想观念落后,不能正确处理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本单位经济利益的关系,没有真正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对建设管理工作考虑不周、措施不具体、督促检查不及时和各项制度与办法的落实不力等问题。

3.3 对政策和规定学习不够

近几年,国家有关部委和黄委为加强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工作,相继出台了许多新的办法和规定。而基层管理人员建设管理任务较重,忙于日常工作,对一些规定缺乏系统的学习和了解,多数是边学边理解边应用,真正全面了解和熟悉基本建设工作的人员不多,业务理论水平急待提高。

4 几点体会和建议

4.1 普及基本建设知识是当务之急

1999年,为满足基层人员工作需要,黄委对近两年委里出台的有关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汇编,并组织编印了以介绍基本建设程序为主要内容的《黄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手册》,分送给各级基本建设管理单位,对各级建设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工作很有帮助,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建设管理水平,使其更详细地了解黄河防洪工程基本建设的要求,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行为,黄委正在组织编制《黄河基本建设工作导则》(暂用名),这将对参建各方的职责履行和工作行为作出更加具体、更加细致的规范性规定。

4.2 建议加强对工程结算和支付工作的管理

加强对工程结算和支付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及时办理结算手续,使结算工作能够正确反映工程建设进度;二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在施工各方的资料中要有准确的反映,要做到互相检查,互相印证,科学严密,符合逻辑,工作闭合,从内业的档案资料上对该部分工作给以全面反映。

4.3 建议取消下游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

其理由:一是黄河防洪工程建设受季节和水情影响较大,有效工期较短,施工设计及批复又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对合理安排工期不利;二是一些项目的施工设计滞后于工程建设,对施工起不到指导作用;三是黄委目前批复的初步设计实际上只是单项工程设计,并不是整个下游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完全有可能把初步设计做到技施设计的深度,将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阶段予以合并,一步到位,减少重复工作。

4.4 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

在质量管理中,建议对混凝土工程质量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已发现的问题,在全部整改的基础上,再进行无损伤检测,最终判定混凝土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4.5 适当提高赔偿单价

目前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执行的赔偿标准普遍偏低,给建设单位施工前期准备工作造成很大困难,现有的标准也不符合沿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建议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4.6 抓紧解决堤沟河问题

对堤沟河问题的处理,建议抓紧制定规划,对其进行淤填,以减少大堤和群众受洪水威胁的几率。当前,应对堤沟河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为开展规划做好准备。初步的设想是,通过治理,将堤沟河淤至与现有滩面平的高程。由于该项目对黄河防洪和当地群众均有益处,故建议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建设。

作者简介:赵勇 (1959-),男,山东齐河人,高级工程师,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局局长。

作者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局

[责任编辑:文心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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