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禹,姒姓,也称大禹,夏后氏部落首领,为远古传说中的著名治水人物。
相传在4000多年前的尧舜时代,黄河流域发生了大洪水。尧命崇地伯鲧领导治水。鲧用“障水法”,历时九年未能平息水患,被杀于羽山。舜即位后,命鲧子禹继续负责治水。禹总结了其父治水失败的教训,改以疏导为主,利用水向低处流的自然趋势,疏通了九河,平息了水患。“导河积石,至于龙门,南至于华阴,东至于底柱,又东至于孟津。东过洛汭,至于大伾,北过降水,至于大陆,又北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海。”(《尚书·禹贡》)这段记载,就是夏禹治河活动和禹治水后黄河河道的描述。
在古籍和传说中,夏禹的治水事迹十分动人。《尚书·益稷》称:禹娶涂山氏女,结婚后生子启,“启呱呱而泣”,禹顾不得照抚幼子,径自治水而去。《史记·夏本纪》说:“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韩非子·五蠹》记载:“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时至今日,黄河两岸仍广泛流传着夏禹治水的传说:如宁夏的青铜峡,晋陕之间的龙门,伊水流过的伊阙,都说是禹用神斧劈开;著名的黄河三门峡砥柱石及三门——神门、鬼门、人门,也说为夏禹所凿,甚至鬼门岛上的两个圆坑,也被说成禹从狮子头骑马跃过三门时,马失前蹄所留下的印记。历代诗人写下了许多吟咏夏禹治水的诗篇。夏禹公而忘私、不畏艰险驯服洪水的业绩,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
2、郑国,战国末年韩国(今河南中西部一带)人,著名水工。公元前246年(韩桓惠王二十七年,秦王政元年),郑国奉桓惠王之命西去秦国,劝说秦王兴修水利工程,企图使秦国把注意力放在国内,无暇东顾。秦国采纳了郑国建议,并于当年开始凿泾水修渠。施工中秦王发现郑国来秦是韩王的“疲秦”之计,怒而欲杀郑国。郑国辩解说:“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汉书·沟洫志》)秦王认为有理,命他继续修渠,渠道终于建成。《史记·河渠书》载:郑国“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今陕西泾阳西北仲山)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为纪念郑国的功绩,时人遂名该渠为郑国渠。
这条渠道的经行地区,经郦道元考证,在《水经注·沮水》中记称:“渠首上承泾水于中山西邸瓠口,……渠渎东径宜秋城北,又东径中山南,……又东径舍车宫南绝冶谷水。郑渠故渎又东径巀嶭山南、池阳县故城北,又东绝清水,又东径北原下,浊水注焉,自浊水以上,今无人。……又东历原径曲梁城北,又东径太上陵南原下,北屈径原东,与沮水合。……沮循郑渠,东径当道城南,……又东径莲芍县故城北,……又东径粟邑县故城北,……其水又东北流,注于洛水也。”以今地而言,大致流经泾阳、三原、高陵、富平、蒲城等县。秦以后,此渠灌溉范围虽有缩小,但历代不绝,为关中地区的农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贾让,西汉末年人。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汉哀帝下诏“博求能浚川疏河者”,贾让应诏上书,提出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治河三策。
贾让在上书以前,曾研究了前人的治河历史,并亲至黄河下游东郡一带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他认为:战国时“齐与赵、魏以河为境。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这样作“虽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荡”,汛期涨水,在宽广的河道内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如今沿河居民不断与河争地,堤内筑堤,民居其中,致使堤距日益缩窄,“堤防狭者去水数百步,远者数里”,而且“河从河内北至黎阳为石堤,激使东抵东郡平刚;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黎阳、观下;又为石堤,使东北抵东郡津北;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魏郡昭阳;又为石堤,激使东北。百余里间,河再西三东,迫厄如此,不得安息”。那时从黎阳堤上北望,“河高出民屋”,形势十分严峻。
经过深思熟虑,贾让在上皇帝书中提出的上策是:“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他认为采取这一措施后,“河西薄大山,东薄金堤,势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有人以为改河将“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百姓怨恨”,贾让不以为然。他算了一笔帐,“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及其大决,所残无数”,“如出数年治河之费,以业所徙之民”,就能使改道计划成功。贾让在上策结尾说:“大汉方制万里,岂其与水争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故谓之上策。”
贾让的中策是:“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水怒。”具体措施是“淇口以东为石堤,多张水门”;并在水门以东修一长堤,“北行三百余里,入漳水中”。在长堤旁多开渠道,“旱则开东方下水门溉冀州,水则开西方高门分河流"。这样,贾让认为可以避三害、兴三利:“民常罢(疲)于救水,半失作业;水行地上,凑润上彻,民则病湿气,木皆立枯,卤不生谷;决溢有败,为鱼鳖食:此三害也。”“若有渠溉,则盐卤下湿,增淤加肥;故种禾麦,更为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转漕舟船之便:此三利也。”同时,贾让还强调指出:沿河各郡大都有治河吏卒数千人,每郡每年治河经费数千万,以如此人力物力,完全“足以通渠成水门”。又由于“民利其灌溉,相率治渠,虽劳不罢(疲)。民田适治,河堤亦成”,真可谓一举两得。果如此,贾让以为可以“富国安民,兴利除害,支数百岁,故谓之中策”。
如不采取以上两策,只是在原来狭窄弯曲的河道上“缮完故堤,增卑倍薄”,进行小修小补,贾让认为其后果必然是“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贾让的治河三策,是中国最早对黄河下游兴利除害的治河文献。东汉史学家班固以1000余字的篇幅把它完整地记入《汉书·沟洫志》中,对后世的治河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张戎,字仲功,西汉末长安人,曾任大司马史。元始四年(公元4年),安汉公王莽召集群臣征求治河意见,张戎应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首先指出黄河的特性:“水性就下,行疾则自刮除成空而稍深。河水重浊,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今西方诸郡,以至京师东行,民皆引河、渭山川水溉田。春夏干燥,少水时也,故使河流迟,贮淤而稍浅;雨多水暴至,则溢决。而国家数堤塞之,稍益高于平地,犹筑垣而居水也。”最后他提出了治河主张:“可各顺从其性,毋复灌溉,则百川流行,水道自利,无溢决之害矣。”
张戎早在两千年前即从水流、泥沙角度分析河患成因,提出以水刷沙的主张,确实有创见性的。特别是“河水重浊,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这句名言,为黄河水沙作了量的估计,对后世黄河治理具有重大意义,常为人们所引用。
5、王景,字仲通,原籍琅邪不其(今山东省即墨县西南)人,明帝时曾任侍御史、河堤谒者等职,后迁庐江太守,为东汉著名的治水专家。
据《汉书》记载,自王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河决魏郡以后,黄河泛滥,汴渠侵毁,久而不修。到明帝时,“汴流东侵,日月益甚,水门故处,皆在河中,漭瀁广溢,莫测圻岸,荡荡极望,不知纲纪”,“兖、豫之人,多被水患”。在这样的形势下,汉明帝审时度势,下决心治理黄河、汴渠,并于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春,召见王景询问河、汴治理方略。王景青年时,即“广窥众书,又好天文术数之事,沈深多技艺”。因善于理水,曾与将作谒者王吴共修过浚仪渠,他采取“墕流法”施工,水不复为害,名益著。明帝与之交谈后,倍加赞赏,亲赐《山海经》、《河渠书》、《禹贡图》及钱帛衣物,命王景仍与王吴一起共同主持治理河、汴工程。
永平十二年夏四月,王景、王吴率卒数十万,“修渠筑堤,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余里”。在大规模施工中,王景“商度地势,凿山阜,破砥碛,直截沟涧,防遏冲要,疏决壅积”,以各种当时可能采取的技术措施,开凿山阜高地,破除旧河道中的阻水工程,堵绝横向串沟,修筑千里堤防,疏浚淤塞的汴渠,自上而下对黄河、汴渠进行了治理。特别是在汴口治理中,创造性地采取了“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的措施,交替从河中引水入汴,从而改善了汴口水门工程,作到了河、汴分流。
经过整整一年的努力,永平十三年夏四月,工程全部完成,数十年的黄水灾害得到平息,汴渠恢复了通航功能,大面积被淹没的耕地重新焕发了生机。汉明帝闻奏后十分高兴,亲自“行幸荥阳,巡行河堤”,并下诏称:“今既筑堤、理渠、绝水、立门,河、汴分流,复其旧迹。陶丘之北,渐就壤坟,故荐嘉玉絜牲,以礼河神。东过洛汭,叹禹之绩。今五土之宜,反其正色,滨渠下田,赋与贫人,无令豪右得固其利,庶继世宗《瓠子》之作。”同时明帝还下诏“滨河郡国置河堤员吏,如西京旧制”;“王吴及诸从事掾史皆增秩一等”。永平十五年,王景从明帝东巡,至无盐(今山东东平东南),明帝嘉景治河功绩,又拜为河堤谒者,“赐车马缣钱”。
王景这次治河,由于工程浩大,动用人力物力甚众,“虽简省役费,然犹以百亿计”,投资之巨,相当惊人。从此以后,河流规顺,在八九百年间史书上少见有关黄河改道的记载。论者以为,东汉之后能出现这种情况,王景治河起了重要作用,因而受到后人的广泛传颂。
6、司马孚(180~272),字叔达,河内郡温县(今河南省温县)人,司马懿之弟,魏文帝时曾任中书郎、骑都尉、河内典农等职,赐爵关内侯。明帝时进爵昌平亭侯,迁尚书令。晋武帝代魏后,封为安平献王。
约在魏文帝黄初六年(公元225年),司马孚奉命至河内郡(治所在今河南沁阳),整修前代开发过的枋口引沁工程,“兴河内水利”。他巡视了沁水的发源地,考察了前代的灌溉设施。他发现沁水坡降陡,洪水时夹卵石而下,常撞坏易朽的木门,门坏则进水过多,稻田泛滥。他又发现:堰口五里以外,有天然方石数万枚,可以用以垒砌石门。他认为改建为石门后,“若天晹旱,增堰进水;若天霖雨,陂泽充溢,则闭枋断水,空渠衍涝,足以成河,云雨由人,经国之谋,暂劳永逸”。他的意见得到魏文帝批准,“于是夹岸累石,结以为门,用代木门枋”,进一步保证了农田灌溉的需要。
这个灌区的渠系情况,史书记载不祥。相传秦代已有工程,也称秦渠。魏后历代整修不断,唐大和七年(公元833年)节度使温造重修枋口堰,曾灌济源、河内、温县、武德、武陟田5000余顷。
7、姜师度(?~723),唐魏州(今河北大名北)人。曾任易州刺史、御史中丞、大理卿、司农卿、陕州刺史、河中尹、同州刺史、将作大匠等职。“勤于为政,又有巧思,颇知沟洫之利”,在初唐甚有政声。
唐神龙年间(公元705~707年),姜师度在易州刺史及河北道监察兼支度营田使任内,于蓟门之北引水为大沟,以防奚人及契丹入侵;又考魏武帝曹操修渠旧事,“傍海穿漕”,修平虏渠,避开了海运艰险,使中原腹地至北疆前线的粮运得以畅通无阻。唐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姜师度改任陕州刺史。到职后,他看到州西太原仓虽距黄河不远,但常须用车载米至河边,然后登舟西运关中,颇费人力。他根据地形地势,率众开挖了地道,仓米“自上注之,便至水次”,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元二至四年,他又在华阴县境开敷水渠,“以泄水害”。在郑县(今陕西华县)疏修利俗及罗文故渠,引水溉田;并建堤于渭水之滨,以防漫溢。开元六年,蒲州改河中府,姜调为河中尹。辖境原有安邑盐池,年久渐形涸竭。师度经过考察,“发卒开拓,疏决水道,置为盐屯”,公私享其利。开元七年,再迁同州(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县境)刺史,又于“朝邑、河西二县界,就古通灵陂择地引洛水及堰黄河灌之,以种稻田,凡二千余顷,内置屯十余所,收获万计”。
《旧唐书》对姜师度赞之称:“师度既好沟洫,所在必发众穿凿,虽时有不利,而成功亦多。先是,太史令傅孝忠善占星纬,时人为之语曰:‘傅孝忠两眼看天,姜师度一心穿地’。”
8、刘晏(?~780),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人。唐上元、广德年间曾任户部侍郎、吏部尚书、度支盐铁租庸使及东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使等职。
安史之乱使漕运受到严重破坏。广德元年(公元763年)平息了叛乱后,次年代宗即命第五琦与刘晏疏浚汴渠,并以刘晏专领东都、河南、江淮粮食盐铁转运事宜,凡漕事“亦皆决于晏”。在刘晏的主持下,一方面参照裴耀卿分段漕运的办法,使“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江南之运积扬州,汴河之运积河阴,河船之运积渭口,渭船之运入太仓,岁转输百一十万石,无升斗溺者”;另一方面又在扬州制造可以直达三门的专用船2000艘,每船载重千斛,“十船为纲,每纲三百人,篙工五十,自扬州遣将部送至河阴,上三门,‘号上门填阙船’,米斗减钱九十”,并“调巴、蜀、襄、汉麻枲竹绦为绹”,用作挽舟之用。经过刘晏的整顿,“轻货自扬子至汴州,每驮费钱二千二百,减九百,岁省十余万缗”,运至关中的漕米每年也恢复到110万石,保证了京师地带的粮食供应。
9、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庐陵(今江西吉安)人,曾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北宋著名文学家、史学家。至和年间,就黄河问题提出过重要意见。
宋庆历八年(1048年),黄河决于澶州商胡埽(今河南濮阳东北),河水改道北流,经大名府、恩州、冀州、深州、瀛州、永静军等地,至乾宁军合御河入海。当时因年荒民困,没有立即堵口。皇祐三年(1051年),北流于馆陶郭固口决口,四年堵塞后流势仍不畅,引起了北流和恢复故道东流的争论。至和二年(1055年),欧阳修极力反对回河东流,连上两疏陈述不能回河的理由。在第一疏中,他分析了当时“天下苦旱,京东尤甚,河北次之”,“河北自恩州用兵之后,继以凶年,人户流亡,十失八九”的严重形势,认为在“国用方乏,民力方疲”之际,以“三十万人之众,开一千余里之长河”,不但人力、物力不允许,而且会引起“流亡盗贼之患”,危及宋王朝的根本利益。在第二疏中,他根据自己的观察体会,首先从分析黄河淤积决溢规律出发,阐述了不宜回河的原因。他说:“河本泥沙,无不淤之理。淤常先下流,下流淤高,水行渐壅,乃决上流之低处,此势之常也。”接着他又分析了京东、横陇河道的具体情况,指出:“天禧中,河出京东,水行于今所谓故道者。水既淤涩,乃决天台埽,寻塞而复故道;未几,又决于滑州南铁狗庙,今所谓龙门埽者。其后数年,又塞而复故道。已而又决王楚埽,所决差小,与故道分流,然而故道之水终以壅淤,故又于横陇大决。是则决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复,所复不久终必决于上流者,由故道淤而水不能行故也。及横陇既决,水流就下,所以十余年间,河未为患。至庆历三、四年,横陇之水,又自海口先淤,凡一百四十余里;其后游、金、赤三河相次又淤。下流既梗,乃决于上流之商胡口。然则京东、横陇两河故道,皆下流淤塞河水已弃之高地。京东故道屡复屡决,理不可复,不待言而易知也。”同时,欧阳修还认为,河渠司李仲昌等议开的六塔河,宽仅五十步,“欲以五十步之狭,容大河之水,此可笑者”,并断言六塔河“于大河有减水之名,而无减患之实。今下流所散,为患已多,若全回大河以注之,则滨、棣、德、博河北所仰之州,不胜其患,而又故道淤涩,上流必有他决之虞,此直有害而无利耳,是皆智者之不为也”。
欧阳修的奏疏未予采纳,朝廷命加紧堵口,开六塔河。嘉祐元年(1056年)四月,商胡决口塞而复决,回河失败。
10、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山西省夏县)人,宋仁宗宝元年间进士,曾任天章阁待制、御史中丞、门下侍郎、尚书左仆射,封温国公,为北宋著名史学家,《资治通鉴》的主编,神宗年间参与过治河工作,提出过重要意见。
熙宁元年(1068年)六月,北流黄河“溢恩州乌栏堤,又决冀州枣强埽”,七月再“溢瀛州乐寿埽”,神宗向群臣询问对策。都水监丞李立之主张“于恩、冀、深、瀛等州,创生堤三百六十七里以御河”,另一都水监丞宋昌言则认为“今二股河门变移,请迎河港进约,签入河身,以纾四州水患”,并建议“开二股以导东流”。十一月,司马光受命到北流所经四州视察,并研究“六塔、二股利害”。熙宁二年正月,司马光回奏:“请如宋昌言策,于二股之西置上约,擗水令东。俟东流渐深,北流淤浅,即塞北流,放出御河、胡卢河,下纾恩、冀、深、瀛以西之患”。三月,司马光再奏:“治河当因地形水势,若强用人力,引使就高,横立堤防,则逆激旁溃,不惟无成,仍败旧绩。臣虑官吏见东流已及四分,急于见功,遽塞北流。而不知二股分流,十里之内,相去尚近,地势复东高西下。若河流并东,一遇盛涨,水势西合入北流,则东流遂绝;或于沧、德堤埽未成之处,决溢横流。虽除西路之患,而害及东路,非策也”。根据这种情况,他认为东流方案要稳妥可靠,应当采取缓进办法,当年东流分水二分,等三至五年东流分水八分以上,二股河“冲刷已阔,沧、德堤埽已固”时,再将北流闭塞。七月,二股河通,北流分水减少,判都水监张巩力主即闭北流,司马光仍以为不可。他说:“巩等欲塞二股河北流,臣恐劳费未易。或幸而可塞,则东流浅狭,堤防未全,必致决溢,是移恩、冀、深、瀛之患于沧、德等州也。不若俟三二年,东流益深阔,堤防稍固,北流渐浅,薪刍有备,塞之便。”神宗意欲闭断北流,未采纳,命张茂则、张巩等全力进堵,北流塞。
北流塞后不久,河决于许家港。此后数年东流不断决溢,元丰五年(1082年)又全归北流,回河东流再告失败
11、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宋庆历年间进士,曾任鄞县知县、三司度支判官、参知政事,并曾两次拜相,封荆国公,为著名政治家、改革家。
熙宁二年(1069年),安石入朝辅政。在他主持下,当年十一月制定《农田利害条约》(即通常所称农田水利法),颁发诸路。同时,派官员巡视各地,督修水利事宜,并命诸路设农田水利官。由于措施得力,又得到神宗的大力支持,很快在全国形成了四方争言水利的局面。从熙宁三年到元丰元年,仅八九年中,全国兴修、恢复水利工程“凡一万七百九十三处,为田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顷有奇”(《宋史•食货志》),其中沿黄河各府、路兴修工程750余处,灌溉面积在10万顷以上。特别是在黄河为害的下游,在此期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引黄河水放淤的高潮,黄、汴两岸以及河北诸支流竞相引浑水淤地,改良土壤,有力地发展了农业生产。
安石主政期间,黄河北流、东流之争激烈。熙宁二年四月,当司马光汇报视察回河工程情况时,安石即表示:疑修二股河,不同意引水入六塔河者,“皆不考事实故也”(《宋史•河渠志》,其余未注明者均引自此志。)。他认为“若及时作之,往往河可东,北流可闭”,已明显站在回河派一边。七月,“二股河通快,北流稍自闭”。八月,二股河东流已及六分,张巩等欲闭断北流,司马光以为“须及八分乃可”。安石认为“光议事屡不合,今令视河,后必不从其议,是重使不安职也”,不同意司马光过问河事。神宗采纳了安石的意见,独遣张茂则、张巩等主其事,不久北流虽塞,“而河自其南四十里许家港东决,泛滥大名、恩、德、沧、永静五州军境”。熙宁四年、五年,河连决于北京(治今河北大名)等地,多次兴修而无效,神宗失去信心,意欲听河之所趋,不加人力,安石不以为然,答称:“北流不塞,占公私田至多,又水散漫,久复淀塞。昨修二股,费至少而公私田皆出。向之泻卤,俱为沃壤,庸非利乎?况急夫已减于去岁,若复葺理堤防,则河北岁夫愈减矣。”
安石对解决黄河泥沙问题相当重视。有名李公义者,献铁龙爪扬泥车法以疏浚黄河河道。其法是“用铁数斤为爪形,以绳系舟尾而沈之水,篙工急櫂,乘流相继而下;一再过,水已深数尺”。宦官黄怀信赞成此法,而嫌其太轻,经安石同意,由黄、李一起研究,另制成浚川杷:“以巨木长八尺,齿长二尺,列于木下如杷状,以石压之;两旁系大绳,两端矴大船,相距八十步,各用滑车绞之,去来挠荡泥沙,已又移船而浚。”安石大喜,一面使黄怀信试浚二股河,一面向神宗奏称:“开直河则水势分。其不可开者,以近河,每开数尺即见水,不容施功尔。今第见水即以杷浚之,水当随杷改趋直河,苟置数千杷,则诸河浅淀,皆非所患,岁可省开浚之费几百千万。”熙宁六年四月,经神宗同意,设置疏浚黄河司,“将自卫州浚至海口”,后以效果不佳作罢。
12、宋用臣,字正卿,开封(今河南开封)人,宋神宗年间曾任登州防御使、宣政使、瀛州刺史、蔡州观察使等职。《宋史》称其“为人有精思强力,神宗建东西府,筑京城,建尚书省,起太学,立原庙,导洛通汴,凡大工役,悉董其事”,为著名建筑家和水工专家。
汴河以黄河水为源。宋代虽采取许多措施,但泥沙淤积日益严重。据沈括《梦溪笔谈》称,到熙宁初,“京城东水门,下至雍丘(今河南杞县)、襄邑(今河南睢县),河底皆高出堤外平地一丈二尺余,自汴堤下瞰民居,如在深谷”。为了根本改善汴河条件,保证京都供应,撇开黄河改引洛水入汴之议遂起。元丰元年(1078年),朝廷曾派数人往汴口考察,有人以为黄河河道北滚,“退滩高阔,可凿为渠,引洛入汴”;有人以为“工费浩大,不可为”。二年正月,神宗复遣宋用臣前往调查。用臣返回京城后,认为引洛入汴之议可行,并提出了自己的补充意见:“自任村沙谷口至汴口开河五十里,引伊洛水入汴河,每二十里置束水一,以刍楗为之,以节湍急之势,取水深一丈,以通漕运。引古索河为源,注房家、黄家、孟家三陂及三十六陂,高仰处潴水为塘,以备洛水不足,则决以入河。又自汜水关北开河五百五十步,属于黄河,上下置闸启闭,以通黄、汴二河船筏。即洛河旧口置水澾,通黄河,以泄伊、洛暴涨。古索河等暴涨,即以魏楼、荥泽、孔固三斗门泄之。计工九十万七千有余。仍乞修护黄河南堤埽,以防侵夺新河。”神宗批准了这个方案,“三月庚寅,以用臣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四月甲子兴工,……六月戊申,清汴成,凡用工四十五日。自任村沙(谷)口至河阴县瓦亭子;并汜水关北通黄河,接运河,长五十一里。两岸为堤,总长一百三里,引洛水入汴。七月甲子,闭汴口,徙官吏、河清卒于新洛口”。引洛济汴工程全部竣工。
引洛入汴后,泥沙大为减少,汴河航道改善,漕运顺畅。元祐年间虽曾一度复引黄河水入汴,但不久即再引洛通汴。直到北宋末年,汴河的水源一直以洛河为主。
13、苏辙(1039~1112〉,字子由,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县)人,宋神宗年间曾任翰林学士、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职,为著名散文家,哲宗元祐年间参加过治河争论,为第三次回河的主要反对者。
元丰五年(1082年)河归北流后,依然决溢不断。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朝廷命“秘书监张问相度河北水事”,十一月张问“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分引水势入孙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回河东流之议复起。大臣文彦博、安焘、吕大防、王岩叟、王觌和都水王令图、王孝先、吴安持、李伟等,都力主回河东流;右相范纯仁和苏辙、曾肇、赵瞻、范百禄、王存、胡宗愈等则主张维持北流,反对回河。元祐三年六月皇帝下诏称:“黄河未复故道,终为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议,已尝兴役,不可中罢,宜接续工料,向去决要回复故道。三省、枢密院速与商议施行。”苏辙面对回河加速之势,连上三疏,极力反对,大意谓:“议复故道,事之经岁,役兵二万,聚梢桩等物三十余万。方河朔灾伤困弊,而兴必不可成之功,吏民窃叹。”“今小吴决口,入地已深,而孙村所开,丈尺有限,不独不能回河,亦必不能分水。况黄河之性,急则通流,缓则淤淀,既无东西皆急之势,安有两河并行之理?纵使两河并行,未免各立堤防,其费又倍矣。”在疏中他又针对北流致“御河湮灭失馈运之利”,“恩、冀以北,涨水为害,公私损耗”,“河徙无常,万一自契丹界入海,边防失备”等三说进行了反驳,极力主张停止回河之役。元祐四年正月,朝廷下诏停止回河及修减水河;七月,冀州南宫等五埽危急,都水监仍坚主东流或“二股分行,以纾下流之患”。八月,苏辙再次上疏称:“夏秋之交,暑雨频并。河流暴涨出岸,由孙村东行,盖每岁常事。而李伟与河埽使臣因此张皇,以分水为名,欲发回河之议,都水监从而和之。河事一兴,求无不可,况大臣以其符合己说而乐闻乎?”“臣愿急命有司,徐观水势所向,依累年涨水旧例,因其东溢,引入故道,以纾北京朝夕之忧。故道堤防坏决者,第略加修葺,免其决溢而已。至于开河、进约等事,一切毋得兴功,俟河势稍定然后议。”元祐五年二月、九月,苏辙又两次进言谏阻东流,并要求“罢吴安持、李伟都水监差遣,正其欺罔之罪”,甚至以“修河司若不罢,李伟若不去,河水终不得顺流,河朔生灵终不得安居”之辞相警告。但以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虽时停时作,至元祐七年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绍圣元年(1094年),“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还故道”。
这次黄河回复东流,不过仅仅五年时间,至元符二年(1099年),黄河于内黄决口,东流断绝,主流又趋向北流,仍至乾宁军一带入海。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郑佑、李仲、李伟等被朝廷加罪,“投之远方”,结束了第三次回河的争论。
14、都实,蒙古人,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世祖忽必烈派他为“招讨使佩金虎符”,带领人马到黄河源进行勘察。他们自河州(今甘肃临夏)宁河驿出发,穿过甘肃南部崇山峻岭,经积石山东,溯河而上,历时四个月到达河源地区,完成考察任务。同年冬回到大都(今北京),将考察情况绘图上报。元人潘昂霄根据都实之弟阔阔出的转述,写成《河源志》,对黄河上游干支流的情况作了详细记载,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考察河源。
15、周用,字行之,江苏吴江人,明弘治年间进士,曾任吏部尚书,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总理河道。
他治河提倡沟洫治理,认为黄河之所以有决徙之变,是由于“数千里之黄河,挟五六月之霖潦,建瓴而下,乃仅以河南开封府兰阳县(今兰考)以南之涡河,与直隶徐州、沛县百数十里之间拘而委之于淮”,哪有不横流溃决之理。因此他提出用沟洫治理黄河的必要性。他说:“天下之水,莫大于河,天下有沟洫,天下皆容水之地,黄河何所不容?天下皆修沟洫,天下皆治水之人,黄河何所不治?水无不治,则荒田何所不垦?一举而兴天下之利,平天下之大患,以是为政,又何所不可?”他是想把黄河洪水分散到田间地头,有利于农业生产,又可达到消除黄河洪患之目的。他这种治河思想,打破历史上单纯依靠下游堤防治理的局限性,探索出新的治河见解。
16、万恭(1515~1591),字肃卿,别号西溪,江西南昌人。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历任光禄寺少卿、大理寺少卿等职。隆庆六年(1572年)被任命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万历二年(1574年)被劾罢官。
万恭对黄河特点和治河措施提出不少精辟见解。他批判了过去“多穿漕渠以杀水势”的治河观点,认为黄河的根本问题在于泥沙,治理多沙的黄河,不宜分流。因为“水之为性也,专则急,分则缓;沙之为势也,急则通,缓则淤”,黄河只有合流,才能“势急如奔马”。必须因势而利导,用堤防约束就范,使之入海,这样才“淤不得停则河深,河深则永不溢”。他这一治河思想,对于当时治河是一重大创新。以后潘季驯治河时,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践和发展,提出“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河方针,延续应用达数百年之久。
隆庆六年河决邳州(睢宁北),运道大阻。万恭与朱衡修长堤“自徐州至宿迁小河口三百七十里,并缮丰、沛大堤”,使“正河安流,运道大通”。当时高邮、宝应等湖堤,每到伏秋大汛,常漫溢泛滥,虽每岁培堤,仍不能免。万恭经过调查研究,改培堤为挖浚湖区积淤,并在沿堤修建平水闸二十余处,以时泄蓄,水患乃除。
万恭在职期间,写有《治水筌蹄》一书,总结了长期以来治河治运的经验教训及其治河思想、方法、措施等,对后世治理黄、运有深远的影响。
17、潘季驯(1521~1595),字时良,号印川,浙江乌程(今湖州市)人,是明代著名的治河专家。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授九江府推官,后擢御史,巡按广东。官至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嘉靖四十四年到万历二十年(1592年),他四次总理河道,先后治河近十年。
明代黄河由河南归德至徐州南下夺淮,注入黄海。自徐州至淮安五百里的河段是漕运要道;自淮安到扬州,则利用湖区作为运河。同时明朝皇帝的祖陵在泗州(今盱眙北),皇陵在凤阳,均位于淮河岸旁。治河对皇陵的保护、漕运的畅通和沿河百万生灵的安危,要作综合考虑,难度较大。
明初为了漕运,在治河策略上,重北轻南,采取“北岸筑堤,南岸分流”的措施。到嘉靖末年,黄河下游徐州以上河道分汊达十三支之多,淤积严重,连年为患。万历六年潘季驯第三次主持治河以后,在前两次治河实践和吸取前人治河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到“黄流最浊,以斗计之,沙居其六”的黄河含沙多的特点,强调治河宜合不宜分,分则水势缓而沙停淤槽;合则水力强而沙随水去。于是改变了前期分流的措施,主要以束水攻沙的理论来指导治河。在处理黄、淮、运三河关系上,提出“通漕于河,则治河即以治漕;合河于淮,则治淮即以治河;会河、淮而同入于海,则治河、淮即以治海”的规划原则,进行综合治理。
在处理水沙方面,潘季驯提出“以河治河,以水攻沙”的方策,为实现这一方策所采取的措施为:一是“筑堤束水”,主要采用缕堤,塞支强干,固定河槽,加大水流的冲刷力;修筑遥堤来约拦水势,取其易守,并可利用洪水冲刷主槽。遥堤、缕堤之间,修筑格堤。由于黄河多沙,洪水漫滩,万一缕堤冲决,横流遇格即止,水退沙留,可以淤滩,滩高于河,水虽高,也不出岸,起到淤滩刷槽的作用。二是加强洪泽湖东岸的高家堰,充分利用洪泽湖,蓄淮河之水以清刷黄,黄淮二水相汇,河不旁决则槽固定,冲刷力强,有利排沙入海。这样“海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以达借水攻沙、以水治水之目的。
为了防御异常洪水,万历八年他于黄河下游桃源(今泗阳)窄河道内,修建了四座减水坝(即崔镇、徐昇、季泰、三义减水坝),坝顶比堤顶稍低二三尺,宽各三十余丈,万一水与坝平,任其从坝顶溢出,“则归槽者常盈,而无淤塞之患,出槽者得泄,而无他溃之虞,全河不分,而堤身自固矣”。
潘季驯对堤防修守,十分重视,他说防河如防虏。“防虏则曰边防,防河则曰堤防,边防者,防虏之内入也,堤防者,防水之外出也,欲水之无出,而不戒于堤,是犹欲虏之无入,而忘备于边者也”。因而他强调四防(昼防、夜防、风防、雨防)二守(官守、民守)的修防法规,进一步完善修守制度。
潘季驯在治河期间,全面整修完善了郑州以下两岸堤防,初步形成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治绩卓著。他于万历二十年告老回乡,二十三年病故。在职时曾著有《两河经略》(原名《两河管见》)和《河防一览》(原名《宸断大工录》)等书。阐述了他的治河方略和经验,对后世治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8、杨一魁,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以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槽,万历二十三年升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
万历二十一年以后,由于黄河河身日高,倒灌清口,使淮不敌黄,以致泗州(今盱眙北)明祖陵被淹。为解救这一危机,当时“分黄导淮”之议遂起。
杨一魁主张“分黄导淮”,提出“分杀黄流以纵淮,别疏海口以导黄”的治河措施。于万历二十三年三月,发夫二十万人,在桃源(今泗阳县)开黄坝新河。自黄家嘴起,分泄黄水东经清河,至安东(今涟水)五港、灌口入海,以减黄河流势,并在清口辟积沙七里,用以导淮。又在高家堰建武家墩、高良涧、周家桥三道水闸,泄淮水分道入海,以疏淮涨。仍恐淮水宣泄不及,还分一部分水从运河入江。工程完成后,祖陵水渐退,水患稍息。
由于杨一魁坚持“分黄导淮”的主张,对万历二十一年单县黄堌决口,一直未堵。当时洪水一由徐州出小浮桥;一由旧河达镇口闸,仍可济运。万历二十五年河复决于黄堌口,决口不塞,贻害地方,为二陵害。杨一魁以为黄堌口深阔难塞,并提出“五十年来全河尽出徐、邳,夺泗入淮”,而当事者把黄河认客为主,年年筑堤而束之于淮,“以致河流日壅,淮不敌黄,退而内潴,遂贻盱、泗祖陵之患”。又说“自黄堌一决,全河南徙,兖、豫、徐、邳,得免河患。今小浮桥股引之水,李吉口之流已足济远”,“固不必殚力塞决,以回全河”。以后小浮桥一支水小而涸,运道受阻,乃“大挑其下李吉口北下浊河,救小浮桥上流数十里之涸”。万历二十六年六月,“召一魁掌部事”,不久所挑河流开而复淤,“徐、邳间三百里,河水尺余,粮艘阻塞”。未几,桃源黄坝新河淤塞断流。万历二十九年,商丘肖家口决口(在黄堌口以上),“河身变为平沙”,“全河奔溃入淮,势及陵寝”。万历三十年春,皇帝大怒,“以一魁不塞黄堌口,致冲祖陵”,遂削去杨一魁的工部尚书,从此“分黄导淮”之议遂息。
19、朱之锡(1622~1666),字孟九,浙江义乌人。清顺治三年(1646年)进士,历任弘文院侍读学士,吏部侍郎。顺治十四年以兵部尚书衔出任河道总督。
由于明末清初几十年战乱,黄河堤防失修,大河不断北决,漕运亦受影响。顺治十五年(1658年)山阳(今淮安)境内柴沟、建义、马逻诸堤并溢,他驰赴清江浦筑堤堵口。康熙元年(1662年)黄河秋汛,发生一次大洪水,河决原武(今原阳)、兰阳(今兰考)、祥符(今开封)及曹县石香炉,泛滥严重。他除饬济宁道方兆及堵筑石香炉口门外,亲往河南境堵塞西阎寨、单家寨、时和驿、蔡家楼、策家寨诸口。他还多次上疏对黄河岁修夫役、料物筹措、修守制度、河员职责和运河的管理运用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对整治河运,有不少建树。
朱之锡治河近十载,驰驱大河上下,不辞劳瘁,筑堤疏渠,积劳成疾。但仍抱病不息,北往临清,南至邳、宿进行视察,以致一病不起,于康熙五年病逝。当时徐、兖、扬、淮一带群众称颂他的惠政,死后把他视为“河神”。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乾隆皇帝南巡河工时,追封他为助顺永宁侯,春秋祀祭,民间称之为“朱大王”。生前著有《河防疏略》一书,共20卷。
20、靳辅(1633~1692),字紫垣,汉军镶黄旗人,祖籍辽阳(今属辽宁)。清顺治时为内中书,康煕初自郎中迁内阁学士,康熙十年(1671年)授安徽巡抚,康熙十六年调任河道总督。
靳辅是个知人善任的官吏。他任总督时,陈潢是其得力的僚属,凡治河之事,无不向陈垂询和请教,靳辅治河十余年的成就,与陈潢的襄助是分不开的。
康熙十五年,黄、淮并涨,奔腾四溢,砀山以东黄河两岸决口21处,黄河倒灌洪泽湖,高家堰决口34处,淹了淮、扬七个州县。黄河河道在清口以下到河口长三百余里严重淤积,河道、运道均遭破坏。当时康熙皇帝为了治理黄、运,于十六年调靳辅为河道总督,担起治河重任。
靳辅到任不久,即同陈潢遍阅黄、淮形势及冲决要害。根据实地调查研究,提出了“治河之道,必当审其全局,将河道运道为一体,彻首尾而合治之,而后可无弊也”的治河主张。一日内向康熙皇帝上了八疏,系统提出治理黄、淮、运的全面规划。为了解决当务之急,首先在清口以下至河口300里的河道内,采取“疏浚筑堤”并举的措施,把河道内所挖引河之土,用以修筑两岸大堤;又在清口开掘五道引河,疏通淮水入河的通道,然后将沿河小的口门一一堵合,再集中力量堵筑杨庄口门,从而使黄、淮并力入海,河道畅通,运道无阻。
靳辅鉴于“上流河身宽,下流河身窄”的状况,沿用潘季驯修减水坝的办法,在江苏砀山以下至睢宁间狭窄河段,因地制宜地在两岸有计划地增建许多减水坝,作异常洪水分洪之用。如遇黄、淮并涨之时,即开泄黄河北岸减水坝;若黄涨淮落则南北两岸减水坝并开,把南坝分出的黄河水,经沿程落淤澄清,均入洪泽湖,再从清口入于正河,以防黄河倒灌之虞。
为了进一步解决漕运问题,康熙二十五年靳辅在张家庄运口经骆马湖,沿黄河北堤的背河,再经宿迁、桃源,到清河仲家庄开一新河,名曰“中河”。漕船可由清口直渡北岸过仲家庄闸至张庄运口,避免黄河漕运180里之险,便利了漕船的往来。
靳辅治河继承潘季驯方法,不外“筑坝以障其狂,减水以分其势,疏浚以速其宣”。康熙二十七年御史郭琇诬告靳辅治河九年无功,被免职。康熙三十一年又复职,当年病逝。康熙三十五年江南士民为了纪念他,经皇帝允准,建祠于河畔。生前著有《治河方略》一书,为后世治河的重要参考文献。
21、陈潢(1637~1688),字天一,号省斋,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一说浙江嘉兴人。他自幼聪颖过人,博学多才,但屡试不第。他平时留心治学,精通地理方舆,是清初治河专家。
清康熙十年(1671年),靳辅在赴安徽就任巡抚途中,路经河北邯郸,见吕祖庵壁上题有诗句:“四十年中公与侯,虽然是梦也风流。我今落魄邯郸道,要替先生借枕头”,甚为惊异。经询问,为游居吕祖庵中的陈潢所题。两人相见,甚为投契,靳辅即请其作幕。以后靳任河道总督,陈潢随往,凡治河之事,靳辅必相垂问,潢必竭诚解答。因此靳辅十多年来的治河成就,皆为陈潢所谋划。
康熙二十三年,康熙皇帝南巡阅工时,问靳辅:“尔必有博通古今之人为之佐!”靳辅说:“通晓政事有一人,即陈潢,凡臣所经营,皆潢之计议。”他还说:“臣垂老多病,万一即填沟整或卧病不能驰驱,则继臣司河者,仍必得陈潢在幕佐之,庶不歧误。”帝准其所请,赐陈潢佥事道衔,参赞河务。他的治河思想是“鉴于古而不泥于古”。并说:“有必当师古者,有必当酌今者。”“总以因势利导,随时制宜为主。”
陈潢以屯田事,触犯地主豪绅,遭到江南道御史郭琇等参奏,以“攘夺民田,妄称屯垦”的罪名被削职,“解京监候”,怀恨而死。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靳辅为陈潢平反昭雪,陈的同乡张霭生将其治河论述,编为《河防述要》一书,为后世治河者所借鉴。
22、高斌(?~1755),字右文,高佳氏,满州镶黄旗人,乾隆皇帝慧贤皇妃之父。雍正六年(1728年)授广东省布政使,九年迁副河南山东河道总督。自雍正十三年(1735年)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曾三任江南河道总督,授大学士。
他治河期间,继承靳辅的治河方策,进一步完善“分黄助清”的防洪措施,对黄河南岸砀山毛城铺、萧县王家山及睢宁峰山等处各减水闸下的引河,因年久淤浅,均进行疏浚;遇黄河异涨,规定徐州水志至七尺时,方准开放减水闸,将分出之水,分由引河经徐州、萧县、宿迁、灵璧诸州县及杨疃等五湖之停蓄澄清后,畅入洪泽湖,借以蓄清刷黄。同时对清口至瓜洲三百余里的运河,实行分泄措施。并规定山盱、尾闾天然南北二坝非到洪泽湖水异常不可轻开,使高、宝诸湖所受之水,循轨入口,不至泛滥下河,从而使高邮、宝应、兴化、盐城诸县民田,连年丰收。
鉴于黄河自宿迁以下至清河,河流湍急,与堤外中运河唇齿相依,他提出加培中运河南堤,作为黄河遥堤,进一步巩固北岸堤防,以保运河安全。
乾隆十八年九月,秋汛已过,黄河在徐州张家路决口,当时新任江南河道总督策楞奏称:淮徐道义官管河同知李焞和武官守备张宾,因共同侵吞工帑,以致误工决口。皇帝震怒,立令把李焞、张宾二人斩首示众,将高斌及江苏巡抚协办河务张师载,以渎职徇纵罪,绑赴刑场陪斩后,解缚释放,以儆效尤。这是清廷对河工失职官员一次最严厉的惩处,在工文武官员,无不凛然。二十年三月,高斌卒于工地,二十二年乾隆皇帝南巡时指出:高斌治河虽不如靳辅,较齐苏勒、稽曾筠则有过之无不及。可与靳辅等同入祠。
高斌的侄子高晋,于乾隆二十六年任江南河道总督,为两代河官。
23、郭大昌
清朝的时候,河政腐败,黄河下游决口频繁,两岸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当是曾流行这样一首歌谣: 黄河决口, 金银万斗; 河官发财, 民难糊口。
意思是说,黄河决口一次,河官就向皇上要万斗金银一小部分用在堵口上,大部分则装进了腰包。皇上拨下的万斗金银从哪里来的呢,当然是从民众中搜刮的。黄河两岸人民深受洪水之害,还要受河官的剥削勒索,人们恨透了贪财的河官。清朝嘉庆年间,老河工郭大昌同贪官作斗争的故事,受到了人们的赞扬。
郭大昌(1741~1815),江苏淮安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曾在江南河库道任贴书(帮写)。由于他长期钻研河务,熟习河工技术,人称之为“老坝工”,后来被淮扬道聘为幕僚。他一生“讷于言而拙于文”,秉性刚直不阿,曾遭到河官排斥打击,一直得不到重用,以后被迫辞职。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黄河决清江浦老坝口,口门一夜之间“塌宽至一百二十丈,跌塘深五丈,全黄入运”,“滨运之淮、扬、高、宝四城官民皆乘屋”,形势十分严重。当时江南河道总督吴嗣爵“恇惧无所措”,不得不请郭大昌来帮助堵口。原计划堵口需银五十万两,五十天完成。因郭大昌对口门情况了解,心中有数,他对吴说:要我来堵口,工期可缩至二十天,工款可减至十万两左右。但要求施工期间,只需官方派文武汛官各一人,维持工地秩序,料物钱粮由我负责支配。结果如期合龙,仅用银十万二千两。
嘉庆元年(1796年)二月,黄河又在丰县决口,主管堵口的官员计划堵口用银一百二十万两,江南河道总督兰第锡亦感要钱太多,想减少一半,乃商之于郭大昌。郭说:堵口用银只需三十万两,其中十五万可作工料费用;下余十五万两分给河工官员,亦不算少。他无情地打击了河工贪污的要害。
郭大昌与当时学者包世臣很友好。曾与包全面调查过黄、淮、运形势及海口情况,通过包世臣提出不少治河见解,多被采纳。包对大昌十分敬仰,他在所著《中衢一勺•郭君传》中说:“河自生民以来,为患中国。神禹之后数千年而有潘氏(潘季驯);潘氏后百年而得陈君(陈潢);陈君后百年而得郭君。贤才之生,如是其难。”
郭大昌的岳父王全一,也是一位老河工,曾将自己在河工上几十年所经历的工程作了记述,后来由江南河道总督徐端刊为《安澜纪要》、《回澜纪要》二书。
24、栗毓美(1778~1840),字含辉,又字友梅,山西省浑源县人,清嘉庆七年(1802年)以拔贡考授河南知县。以后历任知州、知府、布政使、护理巡抚等职。道光十五年(1835年)任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主持豫鲁两省河务。
黄河下游河道两岸均有不少滩地,尤其河南河段,河宽滩广,每遇伏秋大汛,洪水漫滩,将滩面冲成许多串沟,首尾与大河相通,往往分溜成河,冲刷大堤,造成决口之患。栗毓美到任伊始,经过调查研究,对整治滩面串沟隐患,十分重视。道光十五年秋,北岸原武、阳武(今原阳县境)两汛串沟分溜,刷成支河,沿堤上下40余里,处处吃紧,险情严重,栗毓美亲到工地指挥抢险。这一带堤防,原不靠河,平时未备工料,若用秸埽抢护,堤段太长,不可能全线厢修。鉴于当时滩地民房被淹浸塌,房砖颇多,认为砖与石相仿,故决定收买当地民砖,试抛砖坝抢护,计自阳武板张庄至孙家堤30多里的堤段,经40个昼夜抢修,共筑长短砖坝60余道,从而挑溜外移,化险为夷。这些老砖坝,一直保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道光十六年二月阳武三堡串沟过溜,逼近堤根,串沟宽一百二十余丈,深一至二丈,亦采用砖坝截堵串沟,不久淤为平地,效用显著。
栗毓美试用砖坝成功后,曾向皇帝上书请求推广,但遭到一些在朝的官员反对,认为抛砖不如修埽,购砖不如购料。粟毓美一再上书力争,认为每年黄河两岸,多用石料护埽,但石料采运困难,价格高昂,计一方石可购两方砖。同时碎石虚方大,砖料虚方小,一方砖可当两方石用。而秸料埽,抗洪能力不强,年久易于腐烂。建议用备防石料、秸料的经费沿堤多置砖窑,烧制大砖,以备工用。到道光十九年,皇帝才批准制砖修堤的建议,进行推广。河工用的大砖为椭圆形,每块重20斤左右,中有圆孔,可以用绳穿系易于抛修,并可用以砌筑坝体。这是黄河上御水工程的一次革新。直到1949年,黄河在开封还设有砖料厂,专门烧制河砖,以补石料之不足。
栗毓美于道光二十年病逝任内,任河督虽仅五年,治绩卓著,死后道光皇帝向近臣说:“栗毓美办事实心,连年节省帑金数十万,一旦病故,诚为可惜。”后人为了纪念他,为他修建了祠庙,拜他为“河神”,称为“栗大王”。著有《栗恭勤公砖坝成案》一书。
25、林则徐(1785~1850),字元抚,一字少穆,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清嘉庆十六年进士。道光二年(1822年)授淮海道,擢升江苏按察使、布政使,曾奉命督修过洪泽湖高家堪大工。道光十一年,擢升河南山东河道总督。
林则徐总督河南山东河道虽不到一年,但非常认真。他认为河工修防要务,关系运道民生最为重大。河臣总揽全局,筹度机宜,必须明晓工程,胸有把握,如能周知其弊,乃可严立其防。清代黄河防御工程,多为秸料修的“埽工”,他说:每年收购秸料乃河工第一弊端。所以他到任伊始,就对所辖南北两岸十五个厅各工段存放的秸料垛逐一拆垛检查,按各厅料垛虚实情况,严明赏罚,以除河工积弊。道光皇帝嘉奖他说:“向来河臣查验料垛,从未有如此认真者。”他鉴于黄河埽工常被大溜淘刷,“埽前之水,辄至数丈”,防守困难,提出用“碎石斜分入水,铺作坦坡,既可以偎护埽根,并可纾回溜势”,以达到“工固澜安”。在河南境内,林则徐是提倡用石料修河工的创始人之一。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四月,林则徐因抗英被革去职务,遣送新疆伊犁戍边。当年六月河南祥符三十一堡(今开封张家湾)决口,道光皇帝派大学士王鼎主持堵口大工。王鼎对林则徐十分器重,上疏奏留林则徐襄办堵口,皇帝同意“林则徐折回东河,效力赎罪”。他于八月到达祥符工地,在第一线督导堵口,为时八阅月。林则徐“与士卒同畚锸”,“一切事宜,在在资其筹画”,终于完成了堵口大工。王鼎奏“林则徐襄办河工,深资得力”,要求将功赎罪,“免戍伊犁”。但在堵口庆功之时,忽传圣旨:“林则徐于合龙后,着仍往伊犁。”当王鼎流泪与他送别时,林则徐有“塞马未堪论得失,相公且莫涕滂沱”,“公身幸保千钧重,宝剑还期赐上方”的诗句,来表达他当时的心情。
26、吴大澂(1835~1903),字清卿,号恒轩,又号愙斋,江苏省吴县人。清同治七年(1868年)进士,历任编修、河北道、太仆寺卿、左副都御史等职。光绪十二年(1886年)擢广东巡抚。
光绪十三年八月,郑州十堡(即石桥)黄河决口南泛,为害严重。先是署河南山东河道总督李鹤年、河南巡抚倪文蔚主持堵口,朝廷复派礼部尚书李鸿藻到工督修,至光绪十四年五月,口门埽占失事,功败垂成。李鹤年等均革职。七月,皇帝命吴大澂署河南山东河道总督,接办堵口大工,于当年八月到任视事。他认为河工堵口收发料物弊端甚多,乃只身微服,混杂在送料民工中,背运秸料,进行私访。发现发料短缺,克扣工钱,大澂有意率众与管料官员争吵,该官员正拟将大澂推下鞭杖时,他的随从立即站出高呼:他是河帅,谁敢动手?这时大澂喝令对管料的官员予以杖责,并带枷在工地示众,以儆效尤。
大澂对堵口工程筹划有方,措施得当。对在工的官吏,分工明确,严限完成。他誓言:如依限不能完成者斩,自己也将以身殉职。在工人员无不凛然,于是日夜赶堵,于当年十二月合龙。该工程较拨发款银节约60余万两。
大澂任河督时,对郑州、中牟、开封一带险工甚为重视。他说:中河厅头堡大王庙顶冲之石堤,……八堡之人字坝、托头坝(中牟境),……下南厅七堡之顺二坝,十九堡之盖坝(开封境)均甚紧要,是防御省城之门户。他提倡用水泥砌筑砖石坝,加固工程,这是黄河上使用水泥修工程之始。
郑州十堡大工完成后,因河势南趋,行将塌至堤身。大澂审时度势,在荥泽八堡(今郑州李西河一带)老滩前,筑石坝一座,工竣立一石碑,碑文是:“老滩土坚,遇溜而日塌,塌之不已,堤亦渐圮,今我筑坝,保此老滩,滩不去则堤不单,守堤不如守滩。”阐明了他的固滩保堤的治河思想。
光绪十五年他奏请用新法测绘黄河图,自河南省阌乡县(今灵宝境)金斗关到山东利津铁门关海口,测量河道长1021公里。次年图成,呈光绪帝浏览,命名《御览三省黄河全图》。
光绪十八年授湖南巡抚。中日甲午战争起,他率湘军出关收复海城,因兵败革职。
大澂善诗文,精于金石,著有《愙斋诗文集》、《愙斋集古录》、《古籀补》、《古玉图考》、《恒轩吉金录》等书。
27、张耀(?~1891),字朗斋,顺天大兴(今北京市)人,祖籍浙江上虞,光绪十一年(1885年)授河南布政使,十二年调补山东巡抚。
他到任后,以大部分时间对山东黄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山东河道窄的特点,他除加强两岸堤防外,提出了“分”与“疏”的治河主张。认为山东两岸堤工不够坚固,河道又窄,水涨易于漫决为患,需有分水的措施,故在齐河赵庄、刘家庙和东阿陶城铺各建减水闸坝一座,以防异涨。
光绪十三年郑州十堡决口,山东黄河断流,他乘机对山东河道进行挑淤疏导。光绪十五年正月黄河回归故道,正值凌汛时期,由于河道疏通,使冰水顺利入海。
他鉴于当时黄河从牡蛎口入海不顺,乃因势利导,用机船进行疏挖,改由韩家墩入海,使河口通畅无阻。
他说:“治河如治病,泛滥冲决,此河之病也,淤滩沙嘴,横亘河流,此又致病之由也。”认为切挖淤滩沙嘴,为治河要务。建议用平头圆船50只,每船16人,各带开挖工具,凡有河中淤滩沙嘴,水落登滩挑挖,水深则乘船淘爬。再于对岸筑坝挑水,藉流冲刷。并提倡培堤取土远时,采用铺小铁轨带铁车运土,当时造铁轨1080丈。
光绪十七年六月,他驻河畔,抢护史家坞、王阳家等处险工。七月疽发于背,不日即病故,追赠太子太保,入祀贤良祠,并准于在立功省份,建立专祠。今济南大明湖游览区内张公祠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