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简介
注册建筑师分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1994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1996年建设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52号令)。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设置
1、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设九个科目,具体是:
《建筑设计(知识)》、《设计前期工作》、《建筑材料与构造》、《场地设计(作图)》、《场地设计(知识)》《环境控制与建筑设备》《建筑结构》、《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其中,《场地设计(作图)》和《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为主观题,在图纸上作答;其余7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4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第一天 08:00-11:30 《建筑设计(知识)》
14:00-15:00 《设计前期工作》
15:30-18:00 《建筑材料与构造》
第二天 0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
14:00-15:00 《场地设计(知识)》
15:30-18:00 《环境控制与建筑设备》
第三天 08:00-12:00 《建筑结构》
14:00-16:0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第四天 08:00-20:00 《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
2、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设三个科目,具体是:
《建筑结构与设备》、《建筑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其中,《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为主观题,在图纸上作答;其余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2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第一天 08:00一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14:00一17:00 《建筑法规、经济与施工》
第二天 08:00一18:00 《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
3、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三角板、丁字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2B铅笔、橡皮、钉书器、比例尺。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以5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下表规定申报:
专 业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建筑学 建筑设计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年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
5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年 | ||
4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
专科 | 3年制毕业 | 9年 | |
2年制毕业 | 10年 | ||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工学博士毕业 | 2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年 | ||
5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
4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
专科 | 3年制毕业 | 10年 | |
2年制毕业 | 11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以上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5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
4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年 | ||
2、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下表规定申报:
专 业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
中 专 (不含职业中专) |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4年制(含高中起点3年制)毕业 | 5年 |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3年制(含高中起点2年制)毕业 | 7年 | |
相近专业 | 4年制(含高中起点3年制)毕业 | 8年 | |
相近专业 | 3年制(含高中起点2年制)毕业 | 10年 | |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3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8年 | |
相近专业 | 3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
大 专 | 建筑学(建筑设计) | 3年 | |
相近专业 | 4年 |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2年 |
相近专业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3年 | |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4级以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3级以上项目(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者,可以申报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以前(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到所在省(区、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六、注册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分别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注册的,由聘用单位于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继续注册手续。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对批准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对批准注册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全国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