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河流健康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各个方面,其中包涵着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这些关系,直接影响河流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一定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严格按自然经济规律办事,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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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河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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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也包涵着人与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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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只关注水在自然界中的运动过程,忽视了由人类用水过程所形成的水在社会经济系统的运动过程。每一条河流对于自然和社会系统的承载力都是有限的,河流生命的负荷只有在其承载力的范围内,才能保持流域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因此,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必须把河流的承载能力放在首位,量水而行,以水定产业,以水定发展,保持自然水循环与社会水循环的有机统一。以水资源供需和生态系统平衡为基本条件,确定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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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由于部门分割、职能交叉,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流域管理机构缺乏履行职能所必须的自主管理权、经济实力、制约手段以及信息沟通的渠道,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行业管理与统一管理的关系也没有理顺,使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虚化,无法实施统一管理。因此应正确处理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关系,不能将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分离开来或对立起来,而应当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事权,加强流域的统一管理,建立高效、权威、科学运行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流域民主协商、准市场运作和用水户参与管理的运行模式,流域机构要强化对流域水资源的宏观调控和重大决策权力,重点抓好流域内带全局性、涉及省际以及地方难以办到的事,并为流域内各省市做好服务。在宏观管理职能中,实行流域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宏观指导,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导、协作、监督和行业管理关系。在直管职能中,对于流域全局水资源配置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控制性水利工程,不宜由地方直接管理的重要河段或容易引起纠纷的省际重要边界河段,都由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责任主体与配合责任的关系(主次关系)。地方水利部门应在流域机构的指导下,完成所辖区段的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流域机构对地方工作进行督导。在加强流域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地方水利、环保、电力等部门的作用。协调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防汛、防凌、防污染、防断流等工作中,应严格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务部门要主动为其当好参谋,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并与地方环保部门加强协作,实行水资源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信息通报机制、联合会商机制和联手行动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多部门沟通和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对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统一管理,对城镇供水、农业灌溉、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污水处理、水能开发等统筹协调,促进流域的良性循环,保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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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和水污染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涉及方方面面,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不仅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各种社会经济组织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以及环境质量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解决或缓解我国的水问题,维持河流健康,不但要加强水利、环保等部门的专业管理,而且还需加强社会管理,专业管理应侧重正常情况下的管理,社会管理则应侧重于特殊紧急重大情况下的水危机的管理,专业管理离不开社会管理,社会管理也离不开专业管理,实行专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充分协调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应对水危机事件,在抗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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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开发既有有利的一面,也会有不利的一面,从本质上说任何水利水电工程既是生态工程,也是社会经济工程
水电开发是改善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需要,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占全球排放总量的
水电开发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水电开发建设的水电站、大坝水库等不仅具有巨大的发电效益,而且大多具有防洪、灌溉、供水、旅游等综合效益,可以稀释净化水质,调节水沙关系,实现洪水资源化和水量的多年调节,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合理进行水资源配置,统筹解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减少旱涝灾害损失,保持社会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增长是必然的趋势,我们又有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但能源电力供应仍然不足,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无论从支撑经济发展还是从能源、环境承载能力考虑,发展水电都是必然选择。
但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在河流上建坝改变了河流的水文、水力特性,物理化学特性以及河流生态特性,影响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如果在水利水电建设中对生态问题不能正确地对待、科学地处理,盲目无序的进行水电开发,必然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主要表现在对泥沙和河道、大气、鱼类和生物物种、文物和景观、地质灾害、溃坝以及水体变化带来的影响等,在不同的河流、不同的河段、不同的坝址上建坝,带来的生态问题是不同的,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不能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因此,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保护生态和河流生命的高度出发,顺应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按照流域总体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搞好水电开发的规划设计,严格建坝审批程序,认真做好生态环境评估,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各个阶段都要有切实可行的保护生态和环境的措施,完善配套法规和移民政策,建立良好的水电开发秩序和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培育健康有序的水电资源开发市场,推行流域滚动开发机制,促进水电开发事业健康发展,实现生态保护和水电开发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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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和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活动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对象,人类对土地的利用虽然反映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但也造成了对土地资源的直接破坏,主要表现为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引起的土壤退化、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
生态系统由生物群落和物理环境两大部分组成。生物群落是生态系统的主体,只有它才能使生态系统充满生机和活力;而生物群落的生存需要良好的水土资源环境。水土资源则是物理环境中不可缺少的要素,是为生物群落服务的,因此,保持住水土资源,就能拉长生物链,保持生物物种的多样性,使生物群落相依为命,生生不息地生存和繁衍,从而增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失掉水土,就会导致生物个体数量减少以至生物物种濒临灭绝。反过来,生物群落特别是植物群落,具有显著的水土保持生态功能,能够依靠其地表覆盖和根系网络以及枯枝落叶有效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而且植被、湿地、沼泽对于缓解洪涝、干旱灾害和水污染等问题都有一定的作用。同时,土壤动物和土壤微生物能够促进土壤团粒结构的形成,直接或间接(通过植物)地保持水土。生物群落与水土保持的互为促进,能够形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因此,水土资源决定生态系统,生态系统又影响水土资源,两者唇齿相依,相互作用,人类不应当放任自我,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去掠夺性地开发建设,去损害生物群落赖以生存的水土资源环境,进而损害生物群落,最后损害人类自己,而应当为生物群落、也为人类自己,努力保护修复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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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是陆地表面宣泄水体的通道,它是一个流动的生态系统。河流生命的核心是水,命脉是流动。一旦河流自身生命系统发生危机,以河流为依托的其他生态系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流域是水资源的载体,任何河流、湖泊等水体都与其所在的流域休戚相关。健康的河流、湖泊必须有健康的流域生态系统作为基础和支撑。因此,河流生态系统依赖于整个流域生态系统,而河流生态系统又反作用于整个流域生态系统。它们之间不断地进行着物质生产和能量交换,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只有保持两者平衡和谐,才能同生共荣,维持河流的健康和流域的良性循环,否则,将一损俱损,相互影响。
在处理好河流与流域关系的基础上,还须正确处理以干流为中心的流域水系之间的关系。一条河流作为一种自然生态系统,由河流源头、湿地、通河湖泊、水库,以及众多不同级别的支流和干流组成流动的水网、水系或河系,这是一个完整的生命系统。其中无论是水量水质水沙,还是生态环境都是相互影响、连锁反应,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支流洪水泥沙直接影响干流,而且干流洪水泥沙也会因倒灌而影响支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