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美学

发表日期:2005-04-30 浏览人数: 作者:王传书、张钧成 来源:网易行业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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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美学是一门新的学科。虽然中国古典美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根据我们民族的审美经验,建立了一套具有民族特色的美学体系,其中从美感的角度,讴歌森林、讴歌自然的文学、绘画和论着更是源远流长。但明确提出森林美学的概念,并发展成为一个学科,则始于19世纪末的德国。1885年V. Salisch出版了《森林美学》一书,标志着这一学科的建立。它也是属于林学和美学交叉学科。本书介绍了国外森林美学的发展历史,同时对森林美的本质、特征,审美主体对森林的审美感受,森林美的欣赏和美育,森林美的创造、开辟和保护等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探讨。在国内这也是拓荒性的工作。林学工作者和美学工作者从本书关于森林美学的论述,都能得到有益的启示。

一、什么是森林美学

 

(一)森林美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

  1.什么是美学。要研究森林美学,首先应该了解什么是美学。美学从它的创立到现在只不过230多年的时间,还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因而从美学的研究对象到一系列的概念和范畴都存在着分歧意见。一般认为,美学是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活动的特征和规律的科学。简言之,是研究审美规律的科学。美学研究的对象包括: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产生和发展的规律;美的本质,美的形态(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美的范畴(优美、崇高、悲剧性、喜剧性、滑稽等);文艺的美学特征,文艺的创作和欣赏规律;审美意识的本质,美感的特征、产生与发展规律;审美理想、审美趣味、审美观点及其判断标准;审美教育的特点和原则等。

  2.森林美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森林美学」从词源上讲,是从德语Forstasthetik一语而来,这是个由Forst(森林)和Asthetik(美学)组成的复合词。但是Forst在德国仅指用人工经营和培育的森林,即「施业林」。「Forsstasthetik」一词是V. Salisch 1876年开始使用的,1885年他创立了「森林美学」,正式把「森林美学」定义为「关于施业林美的学说」,森林美学研究的对象就是施业林的美,其纯围包括森林美学思想的发展,施业林美的本质、美的特征,施业林美的培育、开发和保护等。V. Furst的森林狩猎辞典采用了这个定义。

  Schwappach认为V. Salisch的定义狭窄了些,他略作修改,把森林美学定义为「关于森林美的学说」,他使用的德语词汇是Waldasthetik这个复合词,「Wald」在这里表示的是一切林地和林木结合的森林有机体;既包括作为森林核心的施业林(林业的经营对象),也包括非施业林,还包括和森林相连的草地。Busse的林业辞典采用的是Schwappach的定义。多数林学家支持这个广义的森林美学定义。

  上述森林美学学说的基本内容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森林美论,一部分是森林美的创造。而对于森林的审美感受、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心理体验等主观审美意识及欣赏问题都未给予充分注意。笔者认为这和把森林美学作为林学的一个独立部门有关。森林美学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形态,还是应该包括美感这一部分内容的。森林美学应该是人对森林审美规律的理论,研究的内容应当包括作为审美客体的森林美的本质、特征,森林美的类型、构成;审美主体对森林的审美感受,审美心理特征,森林美的欣赏,美育;森林美的创造、开辟和保护等。
 

(二)森林美学和其它学科的关系

  1.森林美学和林学的关系。森林美学和林学有着直接的关系。森林美的创造必须和林木的生长发育规律以及林业上的各种需求相结合。例如造林地的规划,道路的设计,树种的选择,混交的方式,森林抚育和采伐方式,森林的保护及林副产品的利用等施业环节都应当把美的原则和林木的自然规律及功利要求统一起来。所以在森林美学史上,很多人认为森林美学属于林学范畴,是林学的一个辅助学科或基础学科,就像林政学、森林法律学一样。H. W. Weber就把森林美学即他所谓的森林艺术包括在他的林学体系之中,把它放在林学总论的最后一个部分。森林美学的创始人V. Salisch也把它作为林学的一个独立部门或分支学科,从而建立了森林美学体系。但是,森林美学和林学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学科,它们研究的对象不同,林学是研究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规律的,森林美学研究的是人对森林的审美规律,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森林美学和林政学、森林法的关系。对民众开放游览的大面积的森林,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大都属于国家或地方所有,因此森林美的建设、保护和开发都有赖于森林法和林业政策的确认保证和推行,没有国家或地方上的有关政策法令,森林美化不但难于开展和实施,而且森林美的景观也难于保护和保存。例如,大规模的荒地造林,制定天然纪念物的保护法;防止对森林风景的破坏的罚惩条例;随着社会进步、文明发展而带来的对森林风景美、旅游、休养等现代生活的要求,会相应引起森林政策法令的补充和修改;而森林美的原则的制定,森林旅游和休、疗养所涉及的所有制问题、管辖归属问题,人为破坏问题以及无限制的狩猎和采集林副产品等问题都要靠行政立法来保证实施。就是提高森林审美能力,培养人们对森林的情感,也必须依靠国家的宣传和审美教育才能实现。早在1904年,德国的Wilbrand就以大公国的名义对各营林署发布公告,支持V. Salisch的森林美学思想,实施森林美化,建议采取相应措施,制止黑森州出现的对森林风景的破坏行为。目前中国和其它国家所制定的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法令也体现了这个思想。

  3.森林美学和森林经济学的关系。传统认为,林业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广义来说,还应包括林地上以及与林地有关系的土地上其它各种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森林经营的好坏,主要的是看其经济效益的高低(包括近期的和长远的,木材收益和其它林副产品的收益),其投入、产出、价格、利润以及林业各部门生产之间的关系,都是森林经济学要研究的内容。而森林美的建设投资和效益问题又都制约着森林美的实施。所以森林美学史上,森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一派从狭义的木材纯收获量出发,认为二者是矛盾的;以V. Salisch为代表的一派则认为森林美的创造完全可以和林业上的各种施业环节结合进行,并不需要多少投资,也不影响林木生产,森林美学就是保持和提高森林特有的自然美,而不是坏破这种自然美的人为装饰。还认为计算森林的经济效益,不但要看到木材收获、其它林副产品收获的直接经济效益,还应看到由于创造了美的森林风景,吸引了众多的游客而带来的商业、服务业的繁荣造成的间接经济效益。对于森林美的社会效益也是不能忽视的,不过它又难以用经济指针去衡量。

  4.森林美学和造园学的关系。「造园学」的艺术理论部分和森林美的原则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有交叉渗透。在森林美学史上,美国风景园林的自然审美倾向,曾启发了人们对森林美的注意,促进了森林美学思想的萌芽。就森林公园、森林动物园来看,其本身就是风景园林规划的内容之一,这一部分是交叉的。但这部分和园林交叉的森林,并不是森林的主要部分,作为森林主体的施业林的美化要保持、提高森林这一特定形象的自然美,而不是森林的园林化、庭园化。森林既能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又能产生经济效益,是一种物质产品。所以二者不仅在风景规模,构景内容,美的特征和景观意境上有所不同,而且在审美感受,功能作用上也和园林有差别。例如对树木的美来说,东方园林注重蜷曲苍劲具有画意的树形,西方常修剪成几何形体式的绿色块面。从施业林的美的角度看,则注意树的正常发育,通直的树干,健全的树冠,良好的林地生态环境等等。

  5.森林美学和美学的关系。不少美学家把美学分为基础美学和应用美学,前者又分为哲学美学(美学原理)和科学美学(心理美学和社会美学);后者又分为许多分支,森林美学就是应用美学的一个支脉。基础美学给森林美学以方法论的指导,森林美学是基础美学理论的运用。有什么样的基础美学观点,就有什么样的森林美学观点,它们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除此之外,森林美学还和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有关系。美感体验、审美过程中的感觉、知觉、想象、联想、情绪、情感、认知、理解等等都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所以建设美化森林就不能不了解人们的审美要求,审美习惯以及影响审美情绪的各种主观的和客观的条件;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而美化森林本身就具有伦理意义,林业职工的行为,即森林施业,是经济行为,从广义上说也是伦理行为,森林美的创造,正是为民众的精神享受和身体健康作出特殊贡献的伦理行为;进行森林美的开辟和建设,开展森林旅游和休息疗养等都牵涉到很多社会学的问题,仅就人们是否愿意接受这种休息和游览方式及风景类型,就涉及到时代问题,民族的文化传统,地理位置,经济、政治、文化水平,社会审美宣传指向,欣赏和娱乐习惯,个人的经历和文化素养以及这些差异和演变等问题,都是十分复杂的社会学问题。森林对人类的作用,人对森林的审美感受能力,人对森林的感情,都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森林审美实践来实现。有的国家从儿童时代起就进行有关森林知识和森林审美的教育。德国和法国,森林靠近城市,教师时常把孩子们带到森林里,直接感受森林的美,而日本则常常通过展览、图件对儿童进行森林知识的教育,使孩子们从小就热爱森林、并产生强烈的情感,从而自觉地保护林木和大自然,反过来,森林大自然的美又陶冶了孩子们的情操,起到一般理论教育所起不到的作用,而这些又都和教育的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教育学问题有密切关系。
 

  (三)学习和研究森林美学的意义

  早在19世纪,欧洲特别是德国的林学家们就开始讨论实施森林美学教育的意义,并曾先后发表过许多独到的见解。

  1.进行森林审美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森林保护。对民众实行森林审美教育,可以提高对自然美、森林美的欣赏能力,培养对森林的情感,丰富精神世界,陶冶情操,净化灵魂。这反过来又有利于增强民众保护森林的自觉性。德国民众对森林有着很好的了解,对森林美有很高的体验和感受能力,对森林有很深的情感。所以在德国砍伐一棵树立刻就会激起民愤。从德国20世纪20年代的「青年运动」到后来的「绿党」,都是对破坏环境进行抗议的“绿色运动”,他们在探索一种以不破坏自然环境为前提的新的生活方式。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有远见的新思潮。与此相反,有的地方面对滥伐林木、破坏风景的现象却无动于衷,这对林业来说,不能不是一种危险的民众心态。一个日本学者说过:对森林的「无知和无感受,会导致森林的毁灭」。这是一记警钟,人们应该从这句警语中受到启示。这里所说的「知」和「感受」,指的就是了解有关森林的知识,感受、体验森林的美。审美心理体验,是一种高级「精神」享受,由此产生的愉悦既不同于占有欲的满足产生的心理快感,也不同于物质享受产生的生理快适,这种美的感受能力要靠审美实践和教育去形成和发展。因此对人们进行森林审美教育,提高对森林美的感受能力,增加对森林的感情和爱心,就能够自觉地去保护森林,向破坏森林、破坏自然、滥伐滥垦的行为做斗争。

  2.提高林业专业人员的素质,创造完善的现代林业。林业专业人员是森林美的创造者和经营者,因此他们首先应该具有理解和感受森林美的能力,深刻懂得创造森林美的意义。然而现在这正是他们所缺乏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进行森林美学知识的教育,并在欣赏实践中,提高对森林美的敏感性以及对森林美的创造能力。Wilbrand为此为了《林学家在教育上的缺陷》一文,指出当时的林学家缺乏艺术素养、对森林美的无知和不重视的状况,认为这正是林业教育上的一个缺陷。他建议在山林学校和林业高等院校的教育中,应该弥补这个缺陷,设立《森林美学》课程,并建议列为国家考试科目。在德国,早在1906年山林学会就通过了在林业大学开设这门课程的提议案。在日本,从30年代起今田敬一教授首先在北海道大学林学系第一个开始讲授森林美学。在他去世之后,他的学生继续开这门课,直到现在。

  Wilbrand还认为,森林休养和享受森林风景美是德国国民的要求,所以作为一个林学家和林业工作者,应该把考虑森林施业上的美,做为自己职业的伦理义务来加以重视。他又说,对林学家进行森林美学教育的结果,可以使他们树立起为了人民的幸福而工作的新的道德境界,使他们感到由于自己为民众的精神享受作出了新贡献,而增强对职业的自豪感,从而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另外,实行森林美学教育,拓宽和加深了林学知识,会使林业技术出现新局面。正由于森林工作者的这一特殊贡献,造成民众对林务官的赞扬和信赖,使林务官成为人们最羡慕的职业。
 

  3.开展森林旅游,增辟新的财源。森林功利和森林美的关系问题,曾引起过长期争论。有人认为,考虑森林的美,必然影响森林的经济效益,减少木材收入。为此Wilbrand写了《林学、林业和森林美学》一文,他以实例说明,考虑城市郊区森林施业上的美,远比固守木材纯收入的最高原则有更大的经济意义。因为美丽的森林风景,良好的休、疗养环境,可以吸引众多的游客和休、疗养人员,从而促进了旅馆、饭店等饮食服务业和商业的发展,由此带来城市的繁荣和纳税能力的增加,而这些间接的经济收入,不但可以补偿由于森林美化和木材收入减少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远远高于木材生产的直接经济效益。

  4.建设完善的林业。传统的林业,是把森林看作一个经济对象,对森林的评价,主要以森林的经济价值为标准。由于工业化所引起的大面积天然林遭到毁灭性的采伐破坏,生态性灾害的逐渐加剧,才使人们认识到森林除能提供木材而外,还具有巨大的防护作用和多种公益效能,这就是生态效能、环境效能、卫生效能、福利效能等。从环境效能和福利效能产生了对森林观赏性的美学评价,它包括森林的树种结构、林相景观、季相变化以及林业生产循环过程中这种森林环境的稳定性等等,而森林的美学评价又可以和森林的其它效能协调起来,综合考虑森林的各种效能并以此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正是现代林业的发展趋势。这是一种完善的林业。曾对森林美学作出重大贡献的Weber指出:不考虑美的要素的林业是一种畸形的林业,谁要是把林学和森林美学对立起来,就如同把林学和林政学对立起来一样错误。他要求人们在制定林业规范时,不能只考虑经济问题,而是要把它建立在经济学、生物学、美学、法律学、国家学以及教育学等综合基础之上。现在,发达国家的林业,是把森林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与林产品供给,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有的甚至把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这正是向着完善的林业的进步,而研究森林美学有助于林业的完善。

  二、森林美学的由来和发展

 

  (一)森林美学思想的萌芽


   森林美学思想的萌芽可以上溯到18世纪的德国。当时,德国由于受到正在英国兴起的风景园林的影飨,出现了作为享乐的园林艺术向林业上的推移现象。就是说风景式园林的自然审美倾向引起了对森林美的注意。当时个别林主已开始有意识地美化自己的森林。在英国,1791年出版了Wiliam Gilpin的《森林风景论》,专门论述了森林风景的构成和美的特征,为森林美学提供了最初的思想材料。当时还盛行行道树,用以美化道路,所以在荷兰出现了一批风景画家,霍贝玛创作了油画《并木林道》,这也证明这时已把树木群体作为审美对象了。1797年,德国有的山林学校还开设了美学课,由这些都可看出森林美化意识的形成。
 

  (二)森林美学思想的发展


  1.森林美学的先驱Borch和Konig。19世纪初,在欧洲,森林由破坏走向振兴。18世纪末,无论在德国还是法国,森林资源的蓄积量都降到历史上的最低点。森林的减少,土地的恶化,使人们意识到所面临的危机,19世纪初开始以人工造林的方法来恢复失去的森林资源。另外新能源出现,粮食和饲料的进口,牲畜由放牧到入圈等等,都在客观上保护了森林资源,减少了木材生产的压力,从而间接造成森林美学发展的良好形势。从意识形态上看,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正是浪漫主义文艺思潮盛行之时,他们都着力以文学、音乐、绘画等艺术手段描写刻画自然景色,抒发对自然的内心感受,以此作为精神寄托。这正是卢梭(J. J. Rousseau, 1712~1778)《返回自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这些主客观条件,使爱好自然、保护森林成为一种时代潮流,从而促进了森林美学思想的发展。正是在这个时期,德国各山林学会纷纷提出森林美化的审议案。

  1824年,德国著名林学家V. D. Borch (1771~1833)在他主编的《森林》杂志上开始发表有关森林美的文章,试图对森林美化给以规范。1830年又发表了《森林美论》一文,重点批驳了经济主义至上者对其观点的批评,认为施业林的经济要求和美的社会效益是一致的,并提出「森林美论」应该作为一门应用美学进行建设,但他没来得及进行这个工作就去世了。

  Gottlob Konig (1776~1849)是与Borch同时的林学家和林务官,他对林价算法与林业较利学作出很大贡献,是土地纯收获论的先驱。他还有很好的艺术素养,经常与诗人、风景园林专家交往,切磋业务。他亲自主持美化了他所管理的森林,晚年着有《森林抚育》一书,其中专门写了一章「森林美化」,他以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了森林美化的方法,并指出森林美的重要意义。他认为美化森林是文明的表现,它对于提高国民精神素质有很大作用,对于林学家来说,也会由于这一贡献而提高对职业的自豪感,从而完善了对林业的认识。Konig这些思想,到今天也不乏其价值。他和Borch一起作为森林美学的先驱,在森林美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2.Burckhardt对Konig思想的继承和发展。Burckhardt(1811~1879)出生在德国一个林业世家,受过很好的家庭职业教育,做过林务官,当过教师,是近代著名林学家之一。1855年发表的《播种和植树》一书,其中设了一章《森林美化》,继承和发展了Konig的思想,是森林美学史上的重要文献。他用Konig的一句话──「森林是大地最好的装饰」──作为文章的开头,叙述了森林对人类的功用以及在自然界中的意义。认为森林并非单纯的经济对象,也是构成风景的主要自然物,是人类喜爱和向往的壮丽殿堂。圣林崇拜时代虽然已经过去,但森林应该成为人类休养和审美享乐的美好环境。一个林学家应该把用美的森林去满足人们的精神要求,作为自己的伦理义务。在森林美化上,他强调森林美化不是森林的庭园化、园林化,而是在保持施业林的特点的基础上的美化。他反对在森林里设置多余的人为设施,认为这是造成浪费的主要原因,而施业林的功利和美是应该而且能够一致的。他还具体讨论了森林美化的各种技术问题,十分注意森林的经济效益。

  Burckhardt的追随者Prediger和Thormahlen都曾写过《森林美论》,其观点基本和Burckhardt一致,但他们特别讨论了森林和开放问题。森林的美化本来是为了民众的游憩和观赏,但森林的开放又会造成人为的破坏,所以一般施业林往往禁止游人入内。这个问题关系到森林审美活动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所以也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Prediger和Thormahlen主张森林开放,支持和满足民众的访林要求,特别是在游人多的地区和城市郊区尤为必要。对于人为破坏,只要采用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普及爱林护林观念,进行游林规则和森林审美教育,就可以逐步减少以至避免。

  3.森林的广义效益与森林文化观。F. Judeich (1828~1894)是德国著名森林经理学家,他把森林纯收获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仅指木材的收获量和经济效益,广义的还包括森林的防护功能、美化效果等社会效益,这就打破了森林效益评价的狭隘眼界。和他同时代的另一位德国著名森林经理学家、林务官V. Baur (1830~1897)很重视森林美的意义,他探讨了森林对文化的影响以及对人的身体和精神疗养的作用。他谈到森林对德国建筑的影响,以及取材于槲、山毛榉、榆、枫、柳、桦树、云杉等的德国绘画,介绍了一系列的森林音乐作品,说明了独特的德国音乐产生的原因,他还对诗歌与森林的关系作了分析。他认为一个真正的林学家应该同时具有诗人的素质,既研究森林的物质问题,又注意森林自然美给人的丰富的精神感受。他批评土地纯收获论者的主张,认为掠夺式的开垦森林会逐步导致国土荒废、国家财力衰退,也会给人们热爱大自然造成情感障碍。他不赞成以土地纯收获论的算法去衡量森林的无形效益,为此他和土地纯收获论者进行了反复的辩论。

  4.森林美的分类与森林美的处理。G. Kraft (1823~1898)和R. Weise (1846~1915)都是热爱大自然、喜欢狩猎并有多方面艺术爱好的德国林学家。他们提出了森林美处理的三种不同的森林类型,即:风景园林式、施业林式和风景施业林式。不同的森林类型,有不同的美化要求,采取不同的美化施业方法。风景园林式森林是理想化的森林环境,具有风景园林的外貌。有美丽的树群,起伏的草地,自然式湖泊、小溪、蜿蜒的林间小路,丰富多彩的地被植物,但没有规则式的花坛、整形的树木,要尽量保持自然式的森林美。其主要目的是为人们创造一个静谧优美的自然游憩环境。施业林式森林以林业生产为主要目的,美是从属的,但在制订施业案时应尽量考虑美的要求,如树种结构上考虑色彩、形态的配置,混交方式上照顾四季林相的景观特点等等。风景施业林式森林则要求既保持施业林的本质特点,又把美的要求放在重要地位。众多游人视线所及的游憩部分,可采取风景园林的美化原则,而游人少到部分,则用施业林的美化方法。这三种不同的森林类型,由于目的要求、美化方式不同,所需美化投资也有很大差别。如第一类型主要为了人们休息游览赏景的需要,美化投资较多,木材生产居次要地位,木材收获直接经济效益较小。第二种类型就是林业上的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其作用主要是木材的经济收入和防护功能,森林美化不需要多少投资,可结合森林施业进行,主要发挥其森林环境的自然美。德国林学家盖耶尔页已注过在他的《关于森林美处理的二三考察》手稿中提出了森林风景保护区方案,阐述了他对森林美处理的几个有代表性的观点:

  (1)划定森林风景保护区,要考虑良好的立地关系。划定森林风景保护区的位置和面积,通常根据公众要求和森林所有者的意志,其地域自然景观丰富,地力又不能过度消耗,环境卫生、安全,适于游乐休养,还要有较大范围的林地面积可供进行森林美的处理。

  (2)保护区域的全部森林要有美的林相。林木既保持郁闭,又疏密适当,地形、树种、树龄丰富,大小群团混交,且有龄阶变化,以呈现自然状态的美。

  (3)选择最好的作业种类。盖耶尔认为林相美与作业种类关系重大,各种乔林作业不但于经济作业有重大意义,而且有利于美。他排除矮林作业,但很注意中林作业,因为在绘画和造园上都很重视中林景观。

  (4)森林风景保护区两大立地要素的自然处理。保护区的水源既与自然美直接有关,又是支配土地湿度的主要因子。必须留意湖、沼、河岸的森林培育保护,保护和利用现存的泉流。保护区内的林道如果不能停止木材运输,就要设游步道。这些游步道既是风景区的导游,又具散步赏景的移动线。保护区内不但禁止汽车和其它车辆通行,而且必须防止有害于林区的各种外部影响。

  (5)森林是风景的主要要素,而且是唯一受人力支配的风景要素。森林美的人为加工,要从顺应自然、保护森林风景出发,同时也要重视经济效果。
 

(三)森林美学的创立


   森林美学作为一门科学是由德国林学家V. Salisch (1864~1920)于1885年创立的。

  V. Salisch出生于名门望族,毕业于山林学校,做过短期林务官,28岁时辞职回家经营祖上的邑地。他在波斯太尔建造馆邸、教堂,购买大片森林并亲自管理。他在该林区700公顷的林地上,实行了独特的间伐法,进行美化试验。1885年,在继承前人森林美学思想和总结自己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写成《森林美学》一书,并在柏林出版,它标志着森林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以后又经过二次增补修订,出了第2版和第3版。1904年,波斯太尔林区对林业工作者开放,欢迎人们参观,引起很大震动。

  V. Salisch的《森林美学》分为上下二篇。上篇是基础理论,即森林美论。这一部分以13章篇幅分别论述了森林美学的研究对象、任务、目的和意义,介绍了森林美学史料和美学家们关于美、美感的理论,还研究了艺术美和自然美的关系,着重分析了森林美各种构成因素。这一部分可看作狭义的森林美学。下篇是森林美学理论的应用,即森林美的创造,用26章详细说明结合森林施业内容进行美化的各种方法。有人把这一部分叫作「森林艺术」。该部分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分量上看,都在其学说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森林美学》一书的问世,使迟迟不前的森林美学思想出现了一个突破性飞跃,引起很大反响。德国内外的许多学者纷纷写文章进行介绍和评论。V. Salisch的老师Danckelmann对该书给予高度评价,指出V. Salisch身处纯收获论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却以其毕生精力致力于森林美学建设,说他检讨了所有散逸的森林美学资料,并进行了有益的概括。V. Salisch不仅是森林美学的集大成者,而且有许多新的发挥和创造。他在论证其森林美学观点时,都以其实践经验作依据。他从林学出发,跨越了哲学、美学、艺术等领域,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森林美学体系。《森林美学》一书普及了森林美学知识,是一本具有实用价值的优秀著作。

  该书的不足之处是:第一,V. Salisch森林美学立论的中心是他的家乡波斯太尔森林地区,因此他对森林美、树种美的评价都带有地理环境造成的局限性。第二,在对施业林美的处理上,表现了明显的时代局限性。例如造林上仍然沿袭规则式种植形式,不注意自然式;在采伐上基本是皆伐作业。第三,在叙述上,有些地方缺乏科学的准确性,时而陷入文学想象之中。
 

(四)20世纪森林美学的新发展


   从V. Salisch森林美学学说发表到20世纪初,森林美学的理论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方面由于对《森林美学》的评介、争论、批评和反批评带来了森林美学知识的普及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工业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从而掀起自然保护运动,人们渴望大自然的复归,又给森林美学的发展造成了良好的时代契机。

  进入20世纪,森林美的创造又出现了新的面貌,表现出新时代的特征。以自然式(和规则式相对)处理施业林,以达到森林经济目的和美的要求的统一,成为明显的趋势。其代表人物是德国的Buhler和A. Moller。

  Buhler(1848~1920)是德国的林务官,1882年又被聘为国立技艺学校教授、大学教授兼任林业试验场场长。他的最大功绩在林业试验方面,同时还从事林学史及国民经济研究。一生著述很多,最大部头的著作是二卷本的《建立在科学和实验基础上的造林学》,另外还有许多论文,他的森林美学思想散见于这些著作和论文之中。

  Buhler支持V. Salisch关于施业林的功利和美统一的观点,但他批判了V. Salisch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而造成的皆伐作业和规则式处理方法。他认为保持森林自然状态的方法就是森林美化的主要手段,就是保护和创造了美,如以暗绿色冷杉林为背景的一片金黄的菜花农田,冷暖色彩对比鲜明,景象壮观,也很美。至于林中建筑、桥梁、台阶、护坡、小木屋、坐凳等设施,必须和自然环境协调。要去掉一切不必要的人为装饰,应该通过自然式处理,尽量保持森林特有的高大、壮观、朴素、沉静的美。因为人在森林里是要充分享受大自然的美,而不希望用造园术去整形加工。对于城市近郊的温泉疗养地或别墅、医院、学校附近,是可以作为森林公园施业的,因为这是以美和卫生为目的的特殊林地。

  A. Moller (1860~1922)是一个肯定和努力实施恒续林思想的德国林学家,1911年他在卡莱施的松林里进行的恒续林施业实验获得成功。1921年,先后发表了《森林美学要求和经济要求的统一》、《恒续林和森林美学》等著作和论文。他从恒续林思想出发,对V. Salisch的施业林的功利和美的「统一说」给予新的解释,说明恒续林施业可以使这种「统一」得以真正实现。A. Moller说,恒续林作业的根本思想是把森林理解为生命世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林木、土壤、水分、空气、微生物、林内动物等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造成森林有机体的正常生活机能。当这种机能处于健全状态时,才能期望最大限度的生产木材。以健全的森林有机体的恒续为目的的森林就叫恒续林。为了森林有机体的恒续而进行的各种作业统称为恒续林作业。这是一种美的作业,因为它克服了皆伐作业造成的风景破坏。恒续林作业包括间伐、择伐、混交、保存不同龄阶的树种、保存老树、开辟风景透视线、保留树丛树群和林间空地等多种方法,因此给森林美的创造提供了众多机会。就是说,恒续林作业考虑美的自由度较大,不过这要求施业方式的设计者有高度的审美判断力。A. Moller赞成这种观点:林学家从事的森林艺术活动对于林业的关系,就像建筑艺术之于建筑业的关系一样,它能使林业达到高度完善的目标。这就是把森林生长发育的自然规律和森林的经济要求及美的要求结合为一体的森林艺术活动,是一种自由的创造性劳动,它会给人带来愉快和自豪,是一种艺术创造。

三、森林美及其构成

 
   森林美及其构成因素问题,是森林美学的基础部分,它主要分析森林美的本质、特征以及它的构成。
 

(一)美、自然美、艺术美


  1.美和美的特征。要说明森林美,首先需要简单说明什么是美。美是美学的基本范畴,其内涵是对能引起人们美感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抽象和概括。那么,能引起美感愉悦的客观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前人作过多方面的探索,例如古典主义认为美是形式的和谐;新柏拉图派认为,美是上帝的属性;理性主义认为,美是完善;经验主义认为,美是愉快;启蒙主义认为美是关系;德国古典美学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认为美是生活等。还有的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出发探讨美的本质,认为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也有的认为美是自由的象征。上述各种美论,有些完全对立的,有些则只是角度和提法不同,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它们的一致性,这正是探索美的历史过程中所呈现的一种互相影响、相互吸收补充、相互批判继承的复杂发展关系。

  从美的起源和发展看,引起人们美感的那种客观事物的共同本质是体现和象征着对人本身有直接或间接肯定意义的形象。肯定的内容包括很广,而且随时代和民族、个体的不同而有不同,但是最主要的是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智能、力量、生命,还有情感、享乐和爱等等。当人们面对这样的形象时由于和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审美期待相契合,就会触动人们的情感而产生审美愉悦。所以美的事物,一是具有可感的形象,一是这种形象又体现了上述内涵,具有了感染性,这就是美的基本特征。就是说,一个事物从外在形式到内在本质表现了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力,表现了生命的要求和活力时,就是美的事物。

  美的事物千姿百态、千变万化,存在形式十分复杂,大体可分为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三种形态。社会美是社会事物和社会现象的美,自然美是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的美,这两者统称为现实美。艺术美是艺术作品具有的美,它是现实美的反映,又是艺术家主观情感的表现,是艺术家对生活的审美感情和审美理想与现实美丑特性在美的艺术形象中的结合。它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人的自由创造精神,因而美是艺术的最根本的特质,没有美就不称其为艺术。

  2.自然美及其特征。森林是一种自然物,所以讨论森林美,首先应该了解自然美。自然美是客观世界中自然事物、自然现象的美。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为加工过的自然物,如沙漠变为绿洲,荒山变为花果山,金色的麦浪,碧绿的田野,肥美的羊群等等。这类自然物打上了人类活动的印记,是人化的自然,是人的本质品格的确证物。另一类是未经人为加工改造的自然物,如日月星辰、蓝天、大海、原始森林等,这类自然物虽然没有人为改变其形态,但这些自然物和自然现象只要进入人的生活领域,就参与了人类生活,和主体构成互相作用的对象,和人类发生了物质的和精神的联系。阳光是生命的源泉,太阳能可供多方利用;大海蕴含着无限的宝藏,又提供了水上交通的条件;月亮一向是被人神秘化的对象,但也有登月火箭的第一批游客光顾过了。所以人们虽然没有改变它们的物质存在形式,但同样可以认为和人类发生物质的关系,是人化的自然。

  自然物还和人类发生精神的联系。人类在漫长的实践活动和历史发展中,由于人和对象物的相互作用,反复感受物象的形式,因而形成了对形体、色彩、声音等形式因素和齐一、协调、对比、对称、均衡、比例、节奏、韵律、多样统一等形式美的感受能力,并使其具有了独立的审美价值和特定的情感色彩及象征意义。自然美虽然内容一般显得比较模糊笼统,含义不够明确、确定,然而其形式往往显得鲜明具体,例如火红的太阳,朗朗的晨星,高耸的山峰,平静的水面,绿色的森林,红色的鲜花,嘤嘤的鸟鸣,呼啸的风声,其音、形、色都能通过感官而清晰地感觉到。除此之外,大自然还有特定的运行规律,如月有圆缺,花有开落,春夏秋冬的交替,阴晴雨雪的变化,松树经冬寒而常青,梅花处冰天而独芳,所有这些自然物象和自然特性,都显示和象征着自然的无限性、丰富性、创造力、生命力和崇高、优雅、和平,暗示了人生的哲理,人类的本质品格,和人的心理欲求相适应,所以能对人产生神奇的魅力,引起人们的美感。

  自然美侧重于形式,形式重于内容,是自然美的重要特征,然而当自然物有利于人,或者给人带来物质利益,或者能增进人们的身体健康时,人们对它进行审美观照,则会加强审美感受。反之对人有害的自然物和自然现象会减弱审美感受或引不起美感而成为丑的对象。预示着大丰收的金色麦浪,会更加赏心悦目,假如五彩斑斓的蝴蝶是益虫,则会更加使人喜爱。但是一些自然物或自然现象的利和害是对一定条件而说的,其自然属性又是多方面的,由此决定的象征意义也是多方面的,甚至是相反的。暴风雨在郭沫若的笔下是摧毁黑暗社会的象征,而在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却只能引起愁苦的情绪。这就是自然美的多样性和美丑两重性特征。
 

(二)森林美及其特征


  1.森林美是森林有机体的美。森林美是自然美的组成部分,森林美的本质从总体上说就是自然美的本质在森林这个特定对象上的体现。森林不是林木个体的机械组合,而是特指由林木、林地以及与其互相作用的其它植物、动物、微生物、气候等因素组成的有机体。这些森林自然物的形象、自然属性正是构成森林自然美的物质基础。

  森林分为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和根据不同目的进行人为干预的森林。前者完全以其原始状态的崇高博大的形象使人观照到群体生命自由运行的规律;后者则表现了人对自然规律的掌握和合目的性的创造,它不但内容上符合实用功利目的,而且在形式上提高了森林自然美的质量,这正是森林美的本质所在。

  2.森林美的特征。森林美具有自然美的一切特征,但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规模宏大,既可外赏,又可内观,内外景观不同;既是欣赏对象,又是欣赏环境,主体、客体、环境和谐统一。作为观赏对象,森林规模是巨大的,人的视野往往不能囊括其整体形象。在林外,登高远望其外貌,苍苍林海,巍巍壮观;入其林内,仰视才见高大树冠,平视望不透林木群体,茫茫无际,深幽莫测。作为欣赏环境,人在其中游览移动,人在森林环境中感受森林的美,森林环境包裹着主体,主体又观照着森林物象,三者交融作用。

  (2)森林美是以绿色为基调,并有着复杂结构的特殊生命世界。在大地的母体上,聚集养育着众多的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植物,而绿色植物又养育着森林动物,它们协调共处,生生不息,这种和人生意义相契合的自然物质环境,正是森林美的魅力所在。

  (3)森林形象随时间的流逝和观赏位点的移动而变化,这造成了森林美的易变性和多样性。同一片森林,树龄不同,森林面貌就不同。一般地说,幼龄树和壮龄、老龄树相比,审美价值要低;同龄林木,由于季节的变化,也会造成春、夏、秋、冬面目迥异的林相。就是同一树龄、同一季节,但在不同的气象条件下,森林形象也是不同的。阴、晴、雨、雪、风、霜、雾、霭,晨昏四时等的变化,森林的情态、意境也会截然不同。另外,随游人视点移动,会出现不同风景画面,就像欣赏电影艺术那样,看到的是一个动态的森林风景序列。

  (4)森林的功利和美相统一的特点,强化了森林美。森林被称为绿色的金子,它不但为人类提供木材和其它林副产品,还能平衡生态、保护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从而起到卫生保健等作用。虽然个人审美是无功利的,但毕竟在其根柢里含有功利性。人们面对同人类自身有如此重大作用、和自身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大森林,会使它在心目中的形象更加崇高壮美,并产生由衷的崇拜和爱的情感,这里便含着美的根柢,人类最初的审美愉悦不就是从这里萌生的吗?此外,森林的绿色,森林散发的芳香,释放的氧气,对空气的杀菌净化等,这些都能对人的生理活动产生良好的影响,使人感到身心轻松舒适。正是这种森林本身造成的特殊的欣赏环境,对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起了协调作用,从而加深了美感效应。
 

(三)森林美的构成


  V. Salisch在他的《森林美学》上篇中用了11章的篇幅分析了构成森林美的各个因素,例如色彩美,地形美,森林树种的美,山石美,水景美,植物美,动物美,声音美等等。为了叙述和分析的方便,可初步把森林美的各种因素归并划分为四大类,分别加以论述。

  1.以林木为主的森林植物美。

  (1)森林植物的色彩美。色彩是形式美的主要因素,「色彩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色彩是与大千世界联结在一起的,是美的构成因素。同样,以林木为主体的植物色彩美,是森林植物美的组成部分。色彩是激发情感的对象物,因而常常具有象征意义。森林色彩以绿色为基调,是绿色的海洋。绿色总是和生命联系在一起,所以人们都把生机勃勃的绿色作为人的生命的象征。树叶的颜色常因树种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色相、明度和彩度。大多数树叶的颜色是绿色,但少数的也有红色、紫红色、红褐色等色彩浓艳者。就绿色而言,又有深绿、浅绿、灰绿、蓝绿、黄绿之分。而这些不同的绿色又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如春天新梢葱绿,夏季枝叶苍翠,秋末林木暗绿或变黄红……。人们可以根据不同树种的丰富叶色及其变化规律进行配置,使其颜色及浓淡变化在构图中呈现出既鲜明多样又巧妙的统一。作为森林地被植物的野花是最诱人的,红、黄、蓝、白、紫,五彩缤纷的花朵,点缀在绿色林地上,十分美丽。在德国,去森林旅游或度假的人都把采集野花和蘑菇视为一大乐事。在森林内,树干的质地和色彩,也能对视觉产生很大影响,所以树干的颜色、斑纹和质地也是构成森林色彩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树木枝干色彩别具特色,因而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例如,白桦树就以粉白色的树皮,潇洒的枝叶,令人赏心悦目。白皮松树皮细腻,粉绿和灰褐色呈块状相间,状如虎皮,因而有虎皮松之称,加上树身高大壮观,有很高的观赏价值。青杨的树干,纹理细嫩光滑,颜色青绿,使人感到亲切而有生气。此外,还有褐色、灰色、棕红色、红褐色、黄褐色等各种颜色的树干,其色彩之丰富,不亚于树叶的多变,只是不及叶色鲜明而已。不同色彩和质地的树干林立构成的群体景象,造成不同的情感气氛。暖色的,冷色的,中性色调的,粗糙的,细腻的,从而造成不同的情感联想和象征,引来不同的审美心理感受。除了林木植物本身的固有色彩,气象因子色彩的参与使其色彩更加生动,如大雪中的青松和红梅,会造成情趣盎然的诗画意境,大大提高了美的效果。

  (2)森林植物的形体美。色彩总是和物之形体结合在一起作用于人的视觉并引起情感反应的。从外面远眺森林,形成的总体形象是由起伏变化的林冠线勾画出来的,它造成了蓝天下富于节奏的林韵。在林地内部,则又能看出林木个体形态的丰富性。树木都有其固有形态,乔木树冠就有球形、半球形、圆柱形、圆锥形、杯状、卵形、不规则形、垂枝形等;灌木又有扇形、匍匐状、蔓状等;乔木树干多是直立单干,但也有双干、斜干、曲干等;树枝形态有水平向的,上斜和下斜的,波状的,下垂的等;叶的形态更是多姿多彩,千变万化,从总的方面看,大体可分为针叶和阔叶,阔叶有单叶、复叶之分,而单叶叶形又有圆形、椭圆形、圆方形、心形、扇形、披针形、马褂状、带状、羽状等等。不但树种不同,形态各异,就是在同一种树木中,还会因其树龄不同,其枝干、树冠的形态也各有特点,如油松的树姿在幼龄、壮龄和老龄这3个不同的龄期就显示了完全不同的姿态。同一种树,由于生长环境的不同,也能造成不同的树形。在积雪量多的地方,由于树枝受积雪重压,使树干变弯,树枝横向张开。在某些海岸或山岳地带,由于季风风向恒定,树干都顺风向倾斜。还有生长在石缝或悬崖上的树木,则往往枝干蜷曲,盘根抱石,形态苍古奇特,颇具画意,是东方水墨山水画中常见的表现对象。

  (3)林木的色彩形象特征和其生态习性结合在一起,往往产生一种韵味、灵气,可以激发情感联想和想象,这种韵味给人的感受已经远远超出了人对具体物象的反映。所以,有韵味的形象,给人的美感享受会更强烈。例如松树,树体高大壮观,绿色针叶经冬不雕,老松横枝凌空,苍劲挺拔,特别是在大雪之后,雪压青松,具有一种高洁的神韵,常令人产生崇高的美感并浮想联翩。枫树黄栌,秋天红叶似火,造成晚秋的浓烈气氛,被人们格外钟爱,因此才有「停车坐看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绝句。有人又从「晚秋红叶色正浓」想到人近晚年而壮心不已。柳叶案干身修长,枝叶潇洒,有仙子之风韵,故有人称之为林中仙子。以上三种不同的树种,正是由于形态韵味不同而给人造成了完全不同的审美感受。也正是由于树种之间这些不同的形态、色彩、韵味,才使人能运用这些树木植物材料,按照人们的审美理想,创造美的森林景观,提高森林美的质量,这正是森林艺术的内容。

  2.森林的动物美。林中动物是构成森林有机体的重要因素,没有动物的森林不是健全的森林。森林给动物提供了繁衍生息的场所和食物;而有的动物又为林木捕除害虫,保护森林。可见,林木和动物之间,动物和动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才能维持森林的生态平衡,这也是森林美的基础。

  森林动物大体可分为三类,即兽类、鸟类、昆虫类。

  (1)林中野兽是游客最感兴趣的内容之一,发现和追踪狮、虎、熊、豹等大型猛兽的足迹,是一项有意思的活动。而森林狩猎更有吸引力,这不但可以欣赏林中野兽活动的美,而且狩猎本身又是对于自身力量、智能和技巧的崇拜和追求的实践过程,这一过程的形象就具有审美意义。野兽,是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审美对象。狮、虎、豹有着斑烂的皮毛,彪健的雄姿,凶猛的习性,它们既是勇敢和力量的象征,又是以强凌弱、强暴残忍的象征。这里的美丑双重意义,正是造成使人既恐惧又欲欣赏的双重心理原因。对这些大型猛兽的欣赏,要有安全防范条件,才能构成现实的审美关系。但如果把它们关进笼子里,则又失去了其自然状态下的虎虎生气,其审美魅力也就降低了。对于林中那些于人无害的中小型兽类,如猴、鹿、麂、兔、松鼠等等,则多是令人喜爱的动物。猴子灵活、诡谑,拟人的神情动作,引人发笑。鹿,特别是梅花鹿,那带有白色圆形斑点的皮毛,枝状的鹿角,长长的脖颈,加上温顺的习性,都会使人在审美感受中产生一种爱怜之情。还有野兔、松鼠等小型动物,都以其独特的形象,活泼、机灵、迅速的动作,体现了美和善的统一,所以历来都成为艺术家们描绘的对象。

  (2)林中鸟类,种类繁多,数量也很大,鸟的形态丰富,羽毛绚丽,而且有婉转的叫声,所以是人们在森林中接触较多、令人喜爱的动物。养鸟、赏鸟是人们的一大乐趣,而鸟的鸣叫历来就被看作美的声音,被口技、器乐所仿真。有些鸟类,以林木害虫为食,故有森林卫士之称,因此除个别猛禽之外,鸟类是森林中最使人悦目、娱耳、赏心的动物。

  (3)森林中昆虫的种类也很多,数量更大。其中很多是害虫,其为害期多为幼虫,形态丑陋,没有什么审美价值,是令人憎恶的捕杀对象;但经过发育变态,情况会发生不同的变化,如蝶类幼虫孵化为蝴蝶之后,双翅五彩缤纷,翩翩穿行于林木花丛之中,惹人喜爱,美丽的蝴蝶被人们视为美好自由的象征。昆虫一般形体微小,即使是益虫,其个体的审美价值也不大。但林中辛勤采花嗡嗡作响的蜂群,夏日山林遍野此起彼伏的蝉声,秋夜悠长的虫鸣和森林溪边点点闪烁的流萤,都会给人以美的启迪,留下难忘的美好记忆。

  3.林地山水之美。林地是林木和其它动植物的载体,赖以生存的空间,是森林有机体的组成部分,也是森林美的重要因素。林地的地形大体分为平原林地、丘陵林地、山地林地三种类型。平原林地虽然地形缺少变化,但林地平坦,作业方便,道路水平向延伸,是游览最为轻松的地形。丘陵林地比平原林地富于变化,地形的起伏,造成森林外貌的韵律和节奏,游人漫步在起伏蜿蜒的游路上,会更增加美的情趣。山地起伏比丘陵更大,而且形貌千变万化。有的雄伟险峻,有的秀丽幽静,有的峰岭连绵,有的山石奇特。我国有着悠久的山石审美传统,并在长期的欣赏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山体的形象由于受晨昏光影、季节更替以及气象因子的影响,往往呈现出不同的景象。我国画论中总结了这种山景变化情况,指出「夜出低,晴山近,晓山高」,「春山淡冶如笑,夏山苍翠如滴,秋山明净如妆,冬山惨淡如睡」,而雨雾中的山景,则扑朔迷离、若隐若现,「山色空蒙雨亦奇」,表现出一种蒙胧美。

  山石的形态、色彩、纹理乃至质地更是丰富多彩,不但是进行森林美化的自然材料,也是森林景观美的重要内容。我国有赏石的传统,历史上有许多文人爱石成癖。宋朝米芾到处搜集各种各样的奇石,并造「石文斋」以供玩赏。但是森林山石之美,不同于庭园、公园中的假山之美。林中石景是自然天成的山石个体,它虽不以「瘦」、「透」、「漏」、「皱」、「丑」见长,但却以质朴的天然野趣取胜。如林地中半埋半露的卧石,溪水中滚动的圆石以及山地、湖边各形各色的石子,无论它是浑圆顽夯,还是剑立玲珑,都能以其和周围林木、藤萝、花草、水体的自然结合,浑成一体,令人感受到一种宇宙间的润泽、天趣以及天然的诗情画意。

  (2)水也是森林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山水相依,有水山才活,林地内的水景是构成森林美的重要因素。水体存在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山泉小溪,有飞流瀑布,有泾流河川,有池沼湖泊。林间溪水清冽可爱,奔流于山谷,则蜿蜒起伏、回环跳跃、一路欢歌,给人以自由欢快的美感。瀑布是水体流动最激烈的形式,水帘从高处跃入深潭,隆隆有声,是非常壮丽的自然景观,历来受到诗人画家的青睐。「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正是这种奇异雄伟的景观的生动写照。可以说,瀑布是森林景观的精华所在。湖泊水面开阔,波平如镜,蓝天白云、山形树影皆倒映其中,鱼群时隐时现,水鸟此起彼落,是森林中别具特色的景观。水从地下涌流而出,形成泉水,泉有涌泉、珍珠泉、壁泉等不同形式,构成不同的景观。温泉既是观赏对象,又有疗养健身的功能,是森林旅游和休、疗养所要开发的资源。

  4.森林声音美。声音是由物体振动而发生的声波通过听觉所产生的印象。声音可分为自然发生的声音和人按美的规律创造的音乐的声音。自然发生的声音都是自然而然出现的,雷鸣、风吼、虎啸、猿啼、莺啭、虫吟、人喊、马嘶等声音现象造成了复杂万端的自然音响,这自然音响和音乐音响所表现的美,称为声音美。

  森林音响是森林自然因素和自然现象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发出的声音,它是自然音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美的构成因素。它包括林中鸟、兽、虫的鸣叫;山林中泉、溪、瀑布的水声;林木被风、雨、雪、雹吹打形成的林涛呼啸、习沙作响等声音。  

  欣赏森林声音,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诗经》中记载的「喓喓草虫」,「呦呦鹿呜」,「伐木丁丁,鸟鸣嘤嘤」,正是以森林音响美为起兴吟成的诗句。南北朝时代的吴均在《与朱元思书》中喜谈山林音响之美:「泉水激石,泠泠作响;好鸟相鸣,嘤嘤成韵。蝉则千啭不穷,猿则百叫不绝。」刘勰把自然音响看成「道之文」,「林结簌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珠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从这些诗文可以看出,自然声音已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文中描写的水声、鸟声、猿叫、蝉鸣,以及风吹林木,树枝交结发出如竽瑟的美妙声音,交相并奏,构成一曲节奏和谐的森林音乐。这正好表现了生命运动的节律,与人的心理倾向相适应,因而能够激发人的审美情感,并唤起丰富的联想和想象。

   森林的林木植物美、动物美、山水美、声音美构成不可分割的森林美的整体。人们欣赏森林美,既要体察森林整体的浑厚华滋,博大神秘,又要领略森林美的各种因素的柔美和灵秀,并从中得到人生的启示。

四、森林审美感受及欣赏

 
  V. Salisch的森林美学,上篇曾用两章介绍了一些美学家关于美感及其产生原因的理论,但并没有设专章讨论森林的审美感受。在他之后的一些学者虽然对他的森林美学作了阐述和发展,但大体都在森林美的创造方面,基本上没有讨论森林美感问题。近年来,日本的一些著作,已从森林审美的心理经验,审美趣味及其差异性和共同性等问题进行了大量实验统计,并对于产生原因作了粗略的分析,但比较笼统和空泛。下面就森林的审美体验及其欣赏问题作些尝试性的分析。
 

(一)森林美感及其特征


  1.美感及其主要特征。美感是由客观对象的审美属性所引起的主体情感上愉悦的心理状态。是包括感受、知觉、想象、情感、思维等心理功能在审美对象的刺激下交织活动形成的心理状态。

  美感的主要特征:

  (1)对形象的直觉性。就是说,人在感受审美对象时,对于功利的、道德的、理智的因素似乎都无暇思考,就直接体验到了对象的美。实际上,在美感直觉里仍然潜伏着理性的内容,但这些理性内容不通过自觉的思考判断直接表现出来,而是人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理性认识,作为感知、想象、情感等的基础在起作用。

  (2)美感具有情感体验。情感体验贯穿于美感心理活动的全过程,是美感发生的内在动力。情感体验的强弱正是美感强弱程度的标志。

  (3)美感的能动性。美感不是对客观世界的消极反映,而是一种积极、主动、创造性的主观反映,所以审美过程中的美感体验,往往超出审美对象所包含的内容。

  (4)美感的最终心理效应是愉快的。美感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心理体验是多种多样的。因审美对象的类型不同,而产生快适、赞叹、爱慕、兴奋、惊恐、悲凉等等,但最终的审美感受是愉悦。

  人的审美能力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整个人类看,这种能力是人类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完善并世代相传的审美心理生理结构功能;从个人看,它是个体在审美实践和审美教育中所取得的感受美的能力。每一个人既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结果又是个人在特定时空实践和经历的产物,所以人们生存的时代不同、民族不同、阶级不同、地域不同、个人的经历和天赋不同,其审美标准也不同,即使同一个人处在不同的心境和情绪条件下,对同一审美对象的感受也不同,这就是美感的差异性。美感是审美对象的主观反映,因而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个对象,会产生大致相同的美丑评价,但从人来没有绝对一致的标准,而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2.人对森林的审美感受及其特征。对森林的审美感受是人在森林美的属性的刺激下,产生的一种愉悦的心理状态。由于森林景观的特殊性,因此在它的刺激下产生的审美感受也就具有了自己的特点。这种特点又很难用科学的语言去标定,这里只能试著作些描述性的分析。

  首先,森林规模宏大,结构复杂,环境幽深静谧,能给人造成多种类型的审美感受,但以崇高壮美感为主。人们走进大森林,往往有这样的情感体验:抬头大树参天,四望林海茫茫,森林的幽深,使人感到神秘;森林的寂静,使人感到恐惧;在这种环境里,人们感到自身渺小的不可名状,而对森林产生一种敬畏,这正是人对森林景观的壮美特征带来的崇高感受。日本的一位学者曾对德、法、日(东京除外)的城市居民进行调查,问他们进入森林时有什么样的情感体验,结果有80%以上的人回答有崇高感和神秘感,90%以上的人对古老的大树抱有神圣感和庄严感。这都是崇高感的表现。

  第二,由于森林规模的庞大,使它不但是人们的审美对象,而且本身又造成一个包围着人的环境,所以人对森林的感受,既不同于一幅森林风景画,也不同于处在建筑环境中。森林环境是一种特殊环境,造成一种独特的氛围。游人进入森林,犹如投到森林的怀抱,立刻被森林的环境气氛所拥围,当你平心静观时,就会中断日常意识,进入审美注意。这种注意是一种静心的体察,不是对一个点的注目,这种无意识的体察又变为审美的期望,于是全身心的拥抱森林大地,从而产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和激动,但又感到安适和平静,似乎隔离了尘世的烦恼与艰险,找到了精神上的庇护所,从而获得了自由和解放,产生了由衷的精神上的喜悦。进而由森林的生命运动想到人生、宇宙,仿佛自己的生命也和森林、和宇宙融为一体,取得了完善的和谐,这正是进入了审美效应阶段而达到的审美境界。

  鲁迅先生在谈到旅游时,说是「跳出了讨厌透了的自己的家,扑进大自然的怀里去」,还说旅行者在自然中得到了解放,求得了自由,而将一切的人在拘谨的世故中,秘藏的心底的罗曼蒂克的惰性,尽情发泄出来。这正是审美中的弛骋想象,正是审美体验的高潮。还有人描述了游览四川九寨沟的审美心理经验,说当他带着审美的「期望」,全力「注意」眼前的景象,眼前那一个个蓝的、红的、黄的湖泊,还有瀑布、幽谷,鸟呜、泉声等,都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似乎感到自己是从这个神奇而亲切的世界中来,死后一定还会回到这里,这不正是人们所谓的「天人合一」的最高审美境界吗?!这一审美判断以及由这种判断造成的更高的审美欲望,产生更高雅的审美趣味和更丰富的情感生活,正是审美体验的效果的延续。

  第三,森林环境的特殊刺激物,造成了生理的快感和审美愉快相融合,肉体的和精神的双重享受。森林造成的生理快感,并非指审美感受中伴随的快感,而是指森林形式和特殊功能给人造成的生理上的舒适感。众所周知森林林冠能遮挡阳光、减弱太阳光的辐射强度,降低林中空气和地面温度,所以在夏季,荫凉的森林环境就成为人们避暑的好去处;森林里具有充足的氧气,负离子丰富,空气十分清新;森林植物的芳香气味,可以调节中枢神经,镇静安眠,消除疲劳,目前已经有人利用奥妙的植物气味,建立了一种新型医院,进行香味疗养。所谓「森林浴」就是使身体和森林环境接触,充分享受这些森林植物功能,进行健康疗养活动。至于森林的绿色,不但是森林美的因素,给人美感,而且也能影响人的生理过程,如扩充血管,降低血压,消除视觉的疲劳等等。

  森林环境造成了肉体上舒适,生理上的快感,而生理上的快适感又造成良好的情绪和心境,而这又给审美过程创造了适合的心理基础,使审美活动顺利展开并加深美感愉悦的体验。这种身、心双重享受,审美主体、客体、环境的自然和谐正是森林审美所独有的感受。

  除此之外,感受壮丽而丰富的森林风光,没有丑和恶的东西令人苦恼和愤恨,一切都以自然和谐面貌作用于人。人们在这种空间和时间里,感受的是类似自由、和平、友爱、宽容的精神环境,这种直觉,又通过各种情感心理活动平衡心理,修养道德,最后造成精神境界的提升。所以森林审美所获得的效验是融美感愉悦、心灵静化、肉体快适三位一体的综合效验。
 

(二)森林美感的差异性


  所谓美感差异性就是指由于人的审美观点、审美标准和审美能力的不同,而对同一审美对象产生的审美感受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的差别和对立。美感差异既表现在不同民族、不同阶级、不同时代的人之间,也表现在同一民族、同一阶级、同一时代的不同个人之间。人们从事的社会实践不同、生活方式不同、社会地位、政治的和经济的利益不同,文化教养以及心理状态等的不同,是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

  美感差异性同样表现在对森林的美感体验上。早在20世纪初期,德国的Stoetzer就指出了因为人们的生存环境不同造成的森林审美差异。他说德国山区居民,习惯于山区森林的审美体验,他们一旦来到北部平原松林,立刻就感到怠倦,提不起兴趣来。另据日本四手井网英等的调查报告,同样表明了森林美感的差异性。例如,对「旅游最佳风景类型」的提问,德国、法国、日本三国居民的回答就有明显的差别。据德国四个城市的调查,都有60%左右的人回答是「森林」,回答其它类型的总和是40%左右。日本情况就不同了,从旭川、鹤冈、栉引、伊都、宫崎、东京六城市的调查,人们最感兴趣的风景类型顺序是:美山、古寺、湖泊、高原牧场,回答这几类型的总人数占85%以上,把森林作为最佳旅游地的人数仅有6?7%,而东京还不到2%。法国处于德、日之间,森林是第二位的旅游热点风景类型。这既和各国的文化传统、历史发展有关,也和各国的地理环境、森林分布以及森林政策有关。据调查,东京市民有一半人回答不出自己最喜爱的五种树木名字,有一半左右的人对森林没有感受。作者认为日本战后经济的异常发展,人口的急剧增加,城市的扩大,自然的破坏,使东京市民卷入激烈的经济竞争生活中,从而远离了大自然,对森林那种朴素而丰富的情感淡忘了,枯竭了,到了无动于衷的地步。四手井网英惊呼:「对森林的无知和无感受,会使森林毁灭」,「应该用教育唤起人们对森林的情感和爱心」。德国是林业发达国家,德国人民对森林有着特殊的感情,他们把从事森林管理视为最崇高的职业。据调查在男性公民中有三分之一的人向往当一名林务官。在职业声誉的投票中,林务官的职业声誉名列前矛。节假日去森林游憩度假,在那里狩猎,采集蘑菇、野花、进行野餐,宿营、散步,是人们最喜爱的活动。这和德国的林业发展状况、文化传统等有关。

  另外,对森林美的类型的爱好,更是个复杂的问题。还是在《观赏森林之感受》一书中四手井网英曾问及「你喜爱人为加工的森林,还是不施以人工的森林?赞成必须通过人工管理才能保持和维护森林美的人数比例,不同时代不同国家都有差异,就是同一国家的不同阶层也不一样。但有两点可以看清,一是大多数国家大多数城市的多数人都喜爱人工维护的森林美,其人数比例大多在50%以上;二是喜爱人工维护的森林美的人数比例近半个多世纪呈曲折上升趋势。从20年代到70年代对德、日、法各城市调查的结果可知,赞成必须以人工维持森林美的人数比例,大多在50%以上呈不规则曲线上升状态,个别起点低的城市后来的人数比例也达65%以上。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异,无论在德国还是在日本,一般有80%以上的城市居民喜爱人工的森林美,农学院和林学院的学生是70?80%,而中学生却只有40%,多数中学生喜欢不加人工装饰的原始状态的森林美。
 

(三)森林美的欣赏


  1.所谓森林美的欣赏就是把森林作为审美对象而进行的审美活动。在森林欣赏中欣赏者依据自已在长期的审美经验中形成的审美理想、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并通过联想、想象等心理活动,对森林美的形象和意境进行感受、体验、领悟、理解,从而获得情理结合的审美把握。在森林审美活动中,人们既可以得到悦目、娱耳、赏心、怡神的美感享受,同时又可得到性情和道德情操的陶冶而提高精神境界。

  2.森林景观欣赏的条件。要造成森林景观的欣赏活动,就必须要有一定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否则就不能构成对象和主体之间的矛盾运动。

  (1)客观条件。森林欣赏的客观条件,一是作为欣赏对象的森林景观,二是欣赏森林景观的客观环境。就森林作为欣赏对象而言,由于森林风景美的程度不同,所引起的美感愉悦强弱也不同,森林风景审美价值越高,给人的审美感受就越强烈。一般说来,龄期高的森林优于龄期低的森林;混交林优于单纯林;有较多野生动物栖息的森林优于少动物的森林;有人文景观的森林优于无人文景观的森林;结合独特的山水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开辟建设了风景点的林区比意义模糊的一般地理类型林区有更高的审美的价值。总之,森林风景越富于变化性、多样性、新奇性、独特性,刺激信号越丰富、越新鲜,给人的美感就越强烈,印象就越深。

  欣赏环境也是影响欣赏效果的重要条件。欣赏环境分为位置环境和社会环境。森林作为欣赏场所,其安全舒适程度,清洁状况,都直接影响到欣赏效果。一般说,景观险峻,但赏景环境安全;地形陡峭多变,但在游览中又不至于过度疲劳;景观美,而赏景点环境又清洁,可使观赏者身体舒适,审美效果就好。因为对险峻景观引起的恐惧感,只有当发现自己是处于安全地带时,才能转化为快感;另外,生理上的快适会转化为良好的情绪和心境,使欣赏在从容不迫中进行,从而加强美感体验。清代袁枚在游记《峡江寺飞泉亭记》中就谈到了审美环境情况对欣赏的作用。文中说:「凡人之情,其目悦,其体不适,势不能久留」。他指出「天台」、「雁宕」、「匡庐」、「青田之石门」,这些瀑布未尝不奇,但「游者皆暴日中,踞危崖,不得从容以观」,「虽欢易别」。接着他又从正面举了粤东峡江寺瀑布的例子,指出:「惟粤东峡山,高不过里许,而蹬纡曲,古松张覆,骄阳不炙」。「登山大半,飞瀑雷震,从空而下。瀑旁有室,即飞泉亭也。纵横丈余,八窗明净,闭窗瀑闻,开窗瀑至。人可坐,可卧,可箕踞,可偃仰,可放笔砚,可瀹茗置饮。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取九天银河置几席间作玩」,「于是水声,松声,鸟声,参错并奏」,诗兴大发,「于是吟咏之声,又复大作。天籁人籁,合同而化。」他认为「观瀑之娱,一至于斯,亭之功大矣。」上述德国、日本、法国的调查中,80%以上的人喜欢以人工维持的自然美和森林美,恐怕也是这个道理。

  除了空间环境之外,还有社会环境,就是说,观赏者所处的民族、时代、科学文化传统、审美习惯、社会氛围等,都制约和影响着主体的审美趣味和欲望。例如,在中世纪森林是强盗出没的场所,它对人来说只是恐惧的对象;进入资本主义初期,人们看到的只是木材的商品价值,而不是审美的对象。由于森林的无止境的采伐而造成的森林资源危机和浪漫主义文艺思潮盛行,促成了对大自然和森林美的关注。在人们面临严酷的生态灾难和环境危机的当今时代,人们对森林的审美意识将和生态意识交融在一起,而以新的认识起点,来看待森林,以新的感情观照,进行森林审美。可见人们对森林的审美情感,是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

  (2)主观条件。森林欣赏的主观条件,也就是作为欣赏主体的人需要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健全的感觉器官。第二,要有一定的森林知识、文化知识、艺术修养和对自然的审美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去感受和理解美的森林。马克思说过,「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说来,再好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它来说不是对象,……因为对我来说任何一个对象的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能感知的程度为限。对森林作用的无知,对艺术和自然美缺乏审美能力的人来说,再美的森林也没有意义。

  对于具备主观审美能力的人来说,对森林风景美感体验的强弱还和对该风景的熟悉程度有关。英国学者研究过这种情况:一个人以前到过的地方,以后每重复去一次,所获得的信息量就减少一部分。随着这个风景对人刺激量的逐渐减少,人对它的美感体验就会逐渐淡化。

  对于美的森林风景,由于我们的反复感受,就概括出了不同风景类型的特征,形成了各种有限的风景程序。人们又以这种程序去建设风景,用这种程序去评价风景,问题又往往走向其反面,凡符合既定风景程序的风景,反而又使人感到平庸,而能打破程序的风景倒产生了新鲜感,显得有意味。

  但是,与风景程序相同的具体地点的风景也并非对个人都毫无意味。因为具体的风景有着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生活方式的社会背景,有其特殊的象征意义,能使人产生相应的联想和想象,这对风景的美感判断也有重要的影响。

  从以上可以看出,构成森林风景欣赏,既要有客观美的森林和适宜欣赏的环境,但这种对美和环境的要求又有其时代的,民族的,地方的和不同阶级、阶层人群的特殊性;森林风景建设既有程序,又要打破程序;既考虑自然美的独特、新奇和变化,又要考虑其具体地点的社会意义。对于主体审美体验的强弱,既和自身对森林美的感受能力、想象能力有关,又和对该风景的熟悉程度有关;既和审美理想有关,又和社会理想有关。作为森林风景的规划者,如何综合考虑上述问题,为了人们的审美,也为了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去寻求解决保持和开发建设森林风景的实际方法。

  五、森林美的创造

 
   森林美的创造是森林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V. Salisch的《森林美学》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章节论述的是森林美的创造问题,和V. Salisch同时及以后的许多学者的森林美学著作和论文也主要是论述森林美的创造问题。这正说明了森林美学的实用性特征。
 

  (一)森林美创造的含义及其基本原则


  1.森林美的创造的含义。真正美的创造是在人类审美意识觉醒之后,是人们根据一定的审美理想,按照美的规律所进行的一种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的实践活动,它体现了人类对客观规律性和主体目的性的认识和把握,显示了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本性。同样,所谓森林美的创造,实际上就是人们根据自己对森林风景的审美要求,美的法则,按照森林有机体的生长发育规律和森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目的要求所进行的创造和改造、美化森林景观的实践活动。在这种实践活动中也培养和提高了人们的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并且得到审美享受。森林美的创造也带有艺术创造的性质,所以有人称其为森林艺术。

  2.森林艺术创作的基本原则。现实生活中的美的创造,都要遵循两条最基本的原则,即合目的性的平衡律和合规律性的协调律。人类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不能脱离整个自然而存在;同时,每一个人作为社会群体的一分子,也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样,人类为了维护个体和整个族类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同周围的环境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它作为一条原则,支配着美的创造,这就是合目的性的平衡律的基本涵义。人类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必须通过创造性活动不断在客观世界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就必须遵循客观世界的各种规律,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这就是合规律性协调律的涵义,这是现实中美的创造的另一条基本原则。

  森林美的创造同样要遵循这两条基本原则。森林艺术创作,不是纯艺术活动。森林既是一个有生命的自然物。又是经济生产的对象物,既要使森林发挥木材生产,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又要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使客观规律和主观目的性协调统一,是森林美的创造的基本原则。但在具体实施中,应当根据森林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的目的要求进行具体分析,总的来说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森林的自然生长规律是森林美化的首要条件。森林是个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空气等构成的复杂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生长发育的内在机制和活动规律,只有充分认识和尊重这种规律,森林有机体才能呈现健全的自然面貌,而这种生态环境相对稳定的协调平衡,景观面貌的勃勃生机正是构成森林美的基础。因此在进行森林美化时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必须和森林有机体的客观活动规律相一致,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森林美化注意突出和开发自身的自然美,切忌森林的庭园化和公园化。尽量减少建筑物和构筑物,特别是钢筋水泥砖瓦材料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对于必要的游憩性设施可就地取用自然材料,并使其造型、色彩和森林环境协调,以保持发挥森林特有的壮观、沉静、野趣等自然面貌,同时也可节省投资。

  第三,森林美化应根据森林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美化措施。对于以林木物质收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其美化措施要和森林作业的各个环节结合在一起,是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兼顾美的效益,对于以游憩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则在顺应森林的自然、生态规律、保持森林特有环境面貌的基础上,根据游览要求,建立理想化的森林美,兼顾经济效益。

  第四,考虑游人状况。例如不同民族的游林倾向,不同地区的游林季节,游人的停留时间,游人的数量和游人的成分结构等等。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传统文化,不同的旅游兴趣。有的民族对森林旅游、休养抱有浓厚的兴趣,认为森林是旅游的最佳目的地;有的民族却以人文景观著称的名胜古迹作为游览的兴趣中心。这就要注意发掘林区内有价值的人文古迹、古树名木,神话传说,以吸引游人。有的地方一年四季都可以开展游览活动,有的只有在夏季酷暑时节作为避暑胜地,停留时间较长,应有避暑的必要设施和环境。对于一年四季可以游览的森林,应根据季节的不同,考虑各季的活动内容和景观特色。游人量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游人过多,会造成森林环境的破坏,从而降低景观的美学价值;游人过少,而服务性建设过多则会造成经济浪费。因此对环境容量和游人规模进行估算和预测是进行森林风景区规划的必要资料准备。游人构成是游人的组成成分及其所占比例,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文化素养的游人,其兴趣和审美趣味就不同,因而对游林的要求也不同,必须对此进行调查研究。既要考虑多数人的一般要求,又要照顾到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尽量做到各得其所。
 

(二)森林美化的方法


   森林美化应根据不同的森林类型采取不同的美化方法。森林美学史上曾对森林进行过各种分类,综合历史上的分类及现存森林类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种:

  1.以木材生产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用材林。从传统的观点来看,这是森林的主体,也是森林美的主要类型。这一类型的人工美化不能妨碍其功利目的,美化活动要结合林业上各施业环节进行,做到功利和美的统一。在V. Salisch的《森林美学》中,所谓森林美的创造,森林的功利和美统一的理谕,就是指的这一类型。这类森林美化的方法,大体上可从下面这些环节考虑:

  (1)区划线的处理。森林区划是森林经理的需要,一般以道路作为区划线。平地情况下的森林区划都采用方正的规则式,林木的种植方式也是株、行距相等的规则式栽植,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地利、阳光和空间,有利于林木生长发育,但是在形式上比较呆板和单调。为了打破这种呆板和单调,可在靠近林道的两侧和交叉路口以自然式方式布置美丽的树群和单株,使行走在林道上的游人视线所及的环境比较自然活泼。如果在丘陵或山地,可以山脊、河流等地形地貌作为自然区划界线,道路随地形起伏、蜿蜒,形成优美的曲线,树木种植也可以是自然式,以取得和谐一致。

  道路是林区作业必不可少的设施,也是旅游者游览的向导。林区道路,分为主林道,副林道,采伐道路和游步道。前三种主要应该注意满足采伐运输的功能要求,距离最短,坡度适当,路面干燥,为了扩大视野,应去除路旁和拐角处有碍视线的树木。这类生产性道路,也要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考虑美的要求。如沿林路两侧创造美的林相,途经地风景点的处理,透视线的开辟,主林道两侧种植美观的行道树等。林内的游步道是专供游览散步用的,游步道的设计一般要避免生硬的直线,以自由流动的曲线为好,路面构造简单,材料就地取用,造型活泼,断续进出,无一定之规,富于自然野趣和环境取得和谐。坡度不能太陡,山路要设蹬道,保证游人安全。沿路的林相、风景应尽量有所变化,以丰富游人的审美感受。

  (2)混交树种的选择。人工造林,首先遇到的是树种的选择,树种不同,林相就不同。选择树种的基本原则是材质优良,生长快,适合于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同时又能造成良好的风景效果,这是最为理想的树种。对于上述要求,混交林比单纯林有更大的优越性。纯林不但林相单一,缺少变化,而且相同树种生态习性和所需营养元素相同,不能起到种间互助作用。因此早在100年前的欧洲,就已从崇尚纯林转变为崇尚混交林。当时几乎所有的林学家都主张营造混交林。混交林是由两种以上树种组成的森林。混交有针叶树和针叶树的混交,阔叶树和阔叶树的混交,针叶树和阔叶树的混交,乔木和灌木的混交等。混交树种的选择,除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外,还要注意不同树种习性互补,种间互助,使不同树种都能生长良好。与此同时,还要考虑森林景观的美,注意不同树种在同一季节的色彩、树形、花期的对比和配置,不同季节林相的变化。一般情况,多采针、阔混交,例如松和山毛榉,松和枫,松和白桦,松和槭、檞、云杉和山毛榉混交等等。这样可以形成以常绿针叶树的暗绿色和落叶阔叶树的浅绿色的明暗色调的对比,针叶和阔叶的形态对比。特别是在秋季,阔叶树的叶子由绿变黄,转红,这种红、黄、橙的暖色调在针叶树深绿叶色的衬托下,更加辉煌灿烂。而冬季则青松、寒枝,特别是在霜、雪之后,形成雪压青松,霜挂枝头的玉树银花,更是巍巍壮观。

  (3)混交方式的确定。混交树种选好以后,还要考虑混交方式,混交方式不同,也会造成不同的风景效果。有人认为,散生混交比群状(大片)混交美,因为严格说来,群状混交不是混交,而是一个林分中形成的小林分。小群团混交又比散生混交和带状混交美,因为小群团混交既克服了群状混交造成的小林分,又避免了散生混交的平均分配造成风景平淡以及带状混交形成的呆板景观,而主调鲜明,形式自然活泼,风景效果较好。

  当混交有困难时,可以下木作业代替混交。例如在松或檞树林中,种植山毛榉幼树做下木,既美,又对林业技术上有利,因为林地庇荫保持了地力,促使林木生长旺盛。如果能较早地除去树势衰弱的上木,使树冠得到充分发展的空间,就会形成上层是暗绿色美丽开展的树冠,下层是鲜嫩的山毛榉枝叶,层次对比鲜明,林相赏心悦目。另外,在桦树和山杨混交林郁闭时,种植云杉幼树做下木,则形成另一副风景面貌。

  (4)美化林缘。在森林内部,由于生产上的要求,树种的选择和配置是有限度的,为了满足游人从外部观赏森林,可进行林缘的美化。林缘美化,可结合森林保护,选择那些生长力强,其花、果、叶、枝又有较高观赏价值的小乔木或灌木,进行恰当地配置,能形成层次丰富、色彩绚丽、四季有景可观的森林彩带。所以,林缘美化既增强了森林的抵抗力,又增加了森林的美。

  (5)森林的抚育结合美的创造。打枝是森林抚育的内容之一,应结合美的要求进行。枯枝有碍观瞻,应当去掉。活枝打枝不能太重,以免破坏树形,影响树势。对于林缘的树木,不能进行打枝,要保持郁闭,这样既有利于景观效果,又能防止森林土壤干燥板结,树木灼伤,落叶飞散等等。

  择伐和间伐作业也要和创造森林美结合起来。例如利用择伐或间伐作业的机会,开辟风景透视线,保存风景效果好的小林分、树群和孤立木,提高森林景观美学价值。

  (6)恒续林作业和美的创造。恒续林作业是在林业生产循环过程中保持森林永续,青山常在的一种综合作业方式。它包括间伐、择伐、小林分采伐,补植、更新等多种作业方式。恒续林作业不仅避免了皆伐作业造成的荒凉采伐迹地,而且给创造美提供了多种机会。例如有意保留姿态美的特殊老树和小林分,组织具有不同龄阶、不同树种的美丽的树群、树丛。如果由于林业上的需要,必须采用一定面积的皆伐作业时,则要保留一定数量的上木,经过迹地整理,形成疏林草地或有美丽孤立木、树丛的景观开朗的草地,和森林成为封闭和开阔的风景对照,丰富了景观内容。所以恒续林作业既保证了森林利用的永续性,也保证了森林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同时还提高了森林景观的观赏性,是把生产、生态、美三方面要求统一起来的作业方式。

  (7)考虑美的森林利用。森林的主产品是木材,树木砍伐要有顺序,砍伐的伐根越矮越好,这样既节约木材,又不影响观赏。伐倒木要及时理顺运出,注意保护留存的立木。薪炭林要按顺序码放整齐,尽快处理。

  林副产品的利用包括林地草被、树脂、球果、枯枝以及林内蘑菇、野果、药材、林区山石等的采集和利用。林副产品的利用不能损害林木的正常生长、林地的生态环境和森林的景观美,为了保护森林,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条例,对破坏性的开采利用加以惩罚和限制。例如,林地草被的利用必须有所节制,因为集中采集夏草会破坏林地自然植被,使地面裸露,从而造成森林机体健康状况的恶化。但是林道上的夏草则要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剪割,割下的草既可做牲畜饲料,剪草后的林道不但行走舒适,而且当草芽萌发时,会给林路蒙上一层淡淡的新绿,显得格外生动,同时也避免枯黄的夏草和森林的绿色不调和。采集树脂,会使针叶树的树干造成伤口,导致病菌的侵入,使林木生长受到危害,因此应当限制。采集枯枝,能变废为利,又可提高林木的美,所以要定期进行,但注意不能损害枝干,破坏树形的完整。林内野生的磨菇、果实、药材的采集,也要注意保护林木及森林植物,以使其正常的繁衍发展。林区山石是构成森林风景的重要部分,对森林起着重要的装饰美化作用,所以要禁止在林区采集山石,以免破坏自然景观。如果为了工业和建设上的需要必须采石时,应该远离林道和风景点,在游人游览的范围之外进行。

  (8)处理森林废弃物,提高环境质量。林木采伐之后,会残留下很多的树枝、树叶以及树上的悬挂物,等等。这些废弃物,狼藉满地,有损于森林环境美,同时也影响了游人的审美情绪,因此必须进行清理,以保持林地的清洁和生机。据调查大体80%以上的人喜欢以人工维持的森林美,这除了森林的人工创造美丰富了森林景观以外,还因为以人工管理的森林具有适于游览和休息的舒适而清洁的林地环境,使人的审美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生理和心理基础。

  (9)森林美的保护。森林保护学上的一切要求都和美的要求相一致。如防止人为的破坏,保持森林的清洁,防治森林病虫害,维持林木健壮的生长势,也就保护了森林的美。但是为了防治病虫害,在树干上涂石灰水的做法又有损于自然景观,所以在靠近道路的林木应尽可能采取其它防治措施,或者用灌木加以隐蔽。

  (10)森林动物的保护。森林动物是森林美极有吸引力的因素。森林里没有动物的生息嬉戏,就不是完善的森林。因此,保持林中动物的正常繁衍生息,也就是保护和创造了森林美。保护林中动物,特别是珍奇动物,一是禁止滥行捕杀,保持相对稳定的动物数量;二是禁止滥伐森林,保持相对稳定的森林环境,为林中动物创造良好的庇护和活动场所;第三注意栽植和保存丰富的饲料植物,保证动物的正常生命活动。

  (11)保护和开辟林区有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纪念物。林区内存在的文物古迹往往和历史事件、民间传说、神话故事联系在一起,成为一种文化指向,吸引着游人。例如,塔、寺、碑、亭、石刻以及古树名木、古迹等,应视其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的高低而进行不同的保护和开发,对于那些有价值的文物古迹要加以整理修缮,采取保护措施。修建游路,设置休息性坐凳,并以园艺植物进行美化,建成风景点。

  (12)山水风景的处理。和森林结合在一起的山水,特别是湖泊、山泉、瀑布等水景,更是森林景观的精粹,是开展森林旅游的重点观赏部分。林区山水资源的开发,要注意保持山水本身的自然面貌,不加多余的人工点缀,避免使灵秀的山水庸俗化。但是作为游赏的风景点,则应该建设必要的道路、安全的赏景环境和游憩性设施。这些设施应力避华丽、高雅、繁琐,以质朴自然、富于野趣为好。植物配置,要在自然美的基础上,加以提高和纯化,但不能用违反自然生长规律和自然形态的几何形人工修剪、整形和规则式种植的美化方法。

  (13)森林附属庭园的建设。森林庭园,是森林附属的一个独立部分。一般是指林业经营管理机构、林产品加工厂、居民点、商业、服务业等的庭院园林建设。这一部分的建筑形式应体现地方风格和林区特色,而园林配置又要和建筑的格局相协调。

  2.以游憩审美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森林公园。森林公园包括森林动物园、森林疗养地等。这类森林有的地处大城市郊区,有的因为风景资源丰富或具有可以疗养健身的温泉,因而开辟为专供人们游览、休息或健康疗养的森林公园。这类森林已不再具有纯林业经营的意义,主要是为了满足现代文明生活方式而提供的有益于身心健康和休息的环境。它产生的效益主要的不是木材生产的直接经济效益,而是社会的精神效益和因为森林旅游的开展而造成的商业、服务业的繁荣。所以森林公园美的创造也不同于用材林,但是森林公园又不同于一般的公园,森林公园应该保持森林特有的环境氛围。森林公园的规划大致有以下步骤:

  (1)资源踏查。首先应对森林公园规划进行实地踏查,了解其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地形地貌,森林资源,动物资源,水景温泉,水质情况,还有气温,日照,水位,降雨量以及当地特产,古迹文物,现有设施,游人预测等,收集资料,作为规划依据。

  (2)资源评估。资源评估就是对森林风景资源价值进行分析。找出独具特色的风景元素,如树木生长健壮,林相美,树种结构合理的森林,山体或山石独特的山景,湖泊、溪流瀑布、温泉等水景,丰富的禽兽景观等。还要分析确定有价值的人文景观以及具有特殊医疗和经济意义的各种因素。还应指出存在的问题。

  (3)制定建设方案。就是根据对资源的评估和有关政策法令提出改造和建设意见。

  (4)制作规划图。它包括森林公园的总体布局,如景区划分,景区的主要景点,活动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交通游览路线的规划;生物景观的规划,例如不同树种结构、不同林相的各种森林景观、草地及疏林草地景观、山花野卉景观、鸟类景观、兽类景观等;服务设施规划,例如饮食、野餐、住宿、野营、温泉浴、森林浴、狩猎、森林瞭望、出售森林商品等设施的规划。

  (5)环境容量的估算。

  (6)投资估算。

  (7)对规划工程的具体设计。

  (8)规划设计的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森林公园必须以森林环境作主导地位,森林公园的美,也应该以林木植被等生物景观为主体的美,要使游人真正享受到生生自然之美,要把人造景观限制在最小程度,且忌森林公园城市园林化。这个问题早在100年前,森林美学家们就一再强调过了。德国的G. Kraft在《关于森林公园施业及森林施业美的问题》一文中,叙述了作为理想的森林美──森林公园的处理方式。他认为森林公园是以森林为中心的风景式园林。他明确提出在森林公园里不能做人为的花坛,也没提到游憩和服务性建筑物的问题,集中说明了树群的处理和结合施业林的采伐、更新而向森林公园转化的问题。其基本思想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树木群团的尺度和群团之间的距离。风景效果的好坏和树木群团的大小有关,群团太大显得单调,太小又显得零乱。每个群团面积以5?20公亩为宜,最大不能超过30公亩。在1公顷的公园面积上,布置小群团4?5个,中群团2?3个,大群团1?2个。群团间的相互距离(相邻两群团的中心距离):小群团间距40?50米,中群团间距60?70米,大群团的间距70?100米。大小群团交错配置。

  第二,群团的组织问题。群团的树种,在适合当地气候、土壤等条件下,尽量丰富多彩,除考虑不同树种的叶色、树形等对比和协调之外,还要注意树龄的差别。要构成美的景观,至少有3个龄级:老龄、中龄和幼龄。在树种上可以有针叶,阔叶;大乔木,小乔木,灌木;还可用鲜艳的花卉做地被植物。布置形式要自然,竖向上有高低错落;平面上疏密结合,外缘进出自然。避免规整种植。

  第三,树群和其要素的关系问题。森林公园的自然要素除树群以外,还有草地、湖泊、溪流、山石等等,其中草地的面积不能太大,每块草地的面积,一般不超过1公顷为好,上面自然布置小的树群,草地宽10?50米,长度不限,向前方伸展,形成透视线。草地形状不能成规则的方正形,其边缘有树林,树丛成自然状分布。在森林公园里树群的覆盖面积,要在总面积的50%以上,这样才能体现森林公园的特色。

  第四,游步道的处理问题。森林公园的游步道,随树群迂回曲折,呈现优美的曲线。但游步道不能过宽,过宽就会缩小林木的种植面积。一般的游步道宽度在3?4米以下,交通特别频繁的地方也不能超过4?5米,而联系各部的小路,有1?2米宽就足够了。应当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和美的原则,变化其路宽,道路的转弯要自然,避免急转的直角和锐角。游步道的设计不仅考虑其宽窄和曲线美,还要注意创造路面上的光、影交错变化的美。

  第五,从施业林向森林公园的过渡方式问题。从施业林转变为森林公园时,可结合择伐造成的不同龄级组织树群,形成树群之间的空间间隔。如果是同龄的乔林,把生长最好的林分,作为最老的树群团;生长差,蓄积量最少的林分,作为二级树群团;新植部分,在数年之后,形成第三龄级的群团,如此下去还可得到第四、第五龄级的群团。如果森林是阳性树种,把阴性树种作为下木,将来就发展成为独立的群团。然而这样的变更,要有赖于林学家的美学知识和艺术修养,而施业林变为森林公园,其成功与否,关键是对树木群团的处理。

  3.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森林植被环境和自然资源,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对促进科学技术、生产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等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自然资源情况,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实验区,核心区只供观测研究,实验区可以进行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和驯化培育珍稀动植物等活动。根据有关规定,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也不能进行人工美化,严禁砍伐林木和狩猎,要完全保持其原始面貌。对于经过批准,在指定范围内开展旅游的森林,则必须进行规划设计,其方法步骤和森林公园大体相同,但要严格控制游人数量,有组织地开展旅游。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

    4.防护林。防护林主要为了调节流量、维持水质、减少侵蚀、防风固沙和发挥森林的其它有益影响而经营的森林植物。防护林的种类很多,如农田防护林、渠道防护林、沟头防护林、固沙林、卫生防护林等等。营造防护林完全可以和创造美的森林风景结合起来,在选择树种时,除了根据不同种类的防护林生长的立地条件、防护功能要求,做到适地适树以外,还要尽量照顾到林相的四季景观效果,特别是城市的卫生防护林更是如此。例如在北京地区,毛白杨、白皮松是高大的阳性树种,作为第一层、第二层是半阴性小乔木元宝枫,防护林的阳面可植喜阳花灌木榆叶梅,阴面植耐阴花灌木珍珠梅形成第三层,这样就在适地适树的基础上造成了以白皮松为背景,四季常青;以毛白杨为骨架,蔚为壮观;春天榆叶梅春花娇艳;夏天珍珠梅,白花繁茂;秋天元宝枫红叶似火,构成稳定而美丽的卫生风景林。

[责任编辑: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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