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城市总体规划中,有着许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有的已成为“套话”,并无特色,也无具体的支撑内容。然而,真正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指导思想却少有人去提它,去思考它 ,这第一位的就是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其比“以人为本”要更具体更深远,具体表现在:它体现了人类生存发展的最基本要求,警示了因中国人多而极容易产生的问题;深远表现在:它防止了在“以人为本”的口号下只顾现在而忽略后代的生活问题。有人说发展是硬道理,为什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的人,是把保护看成了消极、停止的概念,没有把保护看成是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事实证明盲目以发展为前提而对资源、环境、历史文化破坏越快的城市,城市的外在形象、内在功能愈差,其恢复愈困难,恢复的代价愈昂贵,甚至犯下不可逆转的历史罪过。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建设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就在于此。
1 保护资源
资源含义极其广泛,分类也繁多,通常最直接的有矿产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一个城市的性质往往是由其资源决定的。随着科技的发达,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目前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还存在许多破坏资源的问题,如有矿藏的城市由于没有探明矿产资源的品位、储量,没有对开采价值、开采方式、市场效益及环境影响等经过论证后再进行科学有序的开发,给人们的印象就是千疮百孔乌烟瘴气;如随意浪费土地资源铺大摊子,沿公路建市镇,唱一台戏搭一个台子(众多的经济、 外贸、内贸、旅游开发区和行政中心);如东施效颦式的追求大马路、大院子、大广场;不考虑已有的生态平衡,任意填海围湖、开山采石、填沟填河;如自己的污水不治理,到上游(其实是上游城市的下游)去取水;如在宜林区毁林砍树建房,在树木不宜生长的地方规划为绿地等等。青岛市就这些问题在前些年已立法或行政规定停止了市区开山采石,填河建房,清理了市区山头上的坟丘,对海域使用作了规定,近期准备对崂山风景区至前海一带的旅游海岸规定禁止填海搞建筑。
有人用人定胜天片面地理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江泽民同志在九八年全国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引用恩格斯的话对此是一矢中的,“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能够认识和正确地运用自然规律”。青岛在东部开发时也填了一部分海,通过实践来看,不仅仅是筑了堤掩埋了很好的沙滩,破坏了曲折的旅游岸线,也隔离了人们与海的交往;还有,由于填海侵占了海域,风暴潮到来就要给我们报复,因而海堤标准要高,堤后几十米不能绿化与建筑,游人的安全也受到影响。对许多问题的认识,都是在发生问题后,才能被更多的人接受。所以,作为规划工作者,应具备政治、经济、技术、艺术较全面的知识,懂得保护资源、保护自然的重要及技术。我们在制定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时,第一条就是“保护自然风貌”。
2 保护环境
保护环境的目的是保证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舒适。 环境建设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包括除了水、气、渣、声、光、波的污染防治外,还有绿化、美化、亮化的建设。如果资源保护的好,水、气、渣的污染治理就少了一大部分,绿化建设也就省事得多。
我国在能源政策上若把天然气、液化气等洁净能源优先作为城市能源,气、水、渣的污染会减少很多,产品质量、经济效益也会因此而提高。但我国长期以来把天然气、液化气视为宝贵的工业原料不准用作能源,城市环境质量及综合效益付出的代价太大,比发达国家认识晚了许多。可喜的是近几年城市均已开始引进了各大油田的天然气,沿海城市也开始进口液化气作为能源。
我国以前在水的政策上号召多,规定少,管理更松。众多企业、城市不惜工本去上游引水,而不治理自己的污水,其实所引之水亦别人污染之水,最受害莫过农村广大居民,水一旦被污染,无法躲避。那种只顾速度,迁就企业,不管环境的做法确实不能继续下去,严重说来是对人民对历史的犯罪。其实,在治理水污染上花钱,可以省下水源的钱。以青岛来讲,回收一吨中水的投资比新建水源要省。所以,青岛在寻求新的水源的同时,还加大了污水的治理力度,近几年建了四个污水处理厂,使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0%,还特别开展了中水回用工程。
当前大中城市的固体废弃物处理也迫在眉睫。我国城市处理垃圾大部分还处在“卫生填埋”阶段,就“卫生”来讲也太初级。少数城市建立了焚烧厂,但因投资过大而推广不开。我认为生化处理方法可值得探讨,无尾气污染,投资省,可生产煤气、肥料、建筑材料,是一种实用的无害、减量、资源化的处理方式。也可以与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一并处理,成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综合建设方式,节约用地,节省投资。对此,青岛市作了可行性研究,我衷心地期望能得以实现,成为垃圾无害、减量、资源化及市政、公用综合工程的示范工程。
环境污染的治理在我国是非常繁重的任务,但更主要的工作是预防。做好了环境污染的防治才算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半,另一半便是绿化美化建设。绿化美化第一位的是绿化,绿化中首位的是种树。一个城市绿化好了,不仅仅是环境好,而且从城市形象来看,建筑略差也能遮丑。青岛有独特建筑风格:红瓦黄墙绿树碧海蓝天,基本色调是绿树相衬。倘若只有红瓦黄墙,岂不成了火焰山!所以,城市设计中,要重视庭院绿地,也要重视一定间隔的大型公共绿地的设置,形成大色块的变化,整个城市构图才美。绿化本身而言也是立体多层次的,不仅仅建筑是立体多层次的。过去,除了建筑就是黄土,后来讲黄土不见天,将院子都搞成水泥和砖的,再后来,就是草坪。砍了树种草,还有理论:敞开空间不挡视线,让人哭笑不得,有口难辩。盖房随意,种树太难。细细琢磨,这是一个建筑与环境的关系位置的认识过程。建筑界不也是经历了“建筑学中的城市”到“城市中的建筑学”的过程吗?再比如,现一般公共绿地及广场设计中,硬铺装、长廊、亭台、假山、小品成了造型变化的主要手段,这些全可以以树木草花来替代完成,只不过建筑师要懂园艺,园艺师要懂建筑需多花费精力,没有人肯多动脑子。国外所谓hard landscape 与soft landscape之分,提倡有生命的软景观建筑。青岛东海路环境工程中,刻意注重了绿化的配置与造型,以树木、灌、草、石相配,起到了源于自然高于自然的效果。为使规划、建筑、园艺趋于统一,现阶段应提高园艺的地位,加重规划与建筑学专业的植物与造园学课程的比例及深度。
过去关于城市绿化的划分为:公共绿地、居住绿地、风景绿地、生产林地等的提法值得商榷。其有产权关系及养护权责不清,绿地统计中有错漏碰缺的弊端。我认为以生态绿地、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划分为好。城市绿地以海湖河岸滩及山地的自然和防护林草等生态绿地为主,城市规划首先要把绿线划定并定以界桩,以法规确定,其内为不可建设用地。青岛市目前正在做保护绿地的划界定桩工作。公共绿地与庭院绿地的区别是划定管养的责权。法人和自然人所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不以使用性质划分)上的绿化可谓之庭院绿化,其管理养护应由使用权所有者负责。公共绿地由政府负责。这在青岛市的绿化管理办法最近的修订案中得到了法律的规定。
绿地分类也影响植物种类的配置。生态绿地与公共绿地、庭院绿地有不同的植物配置,公共绿地也因性质、环境不同而不同。如公共墓地只做墓穴上的盆景式的小苗,不能形成整个墓区的绿荫是不成功的。大众型住宅小区内庭院绿化决不能与别墅及高级公寓的庭院雷同。不管什么性质的绿地,形不成绿荫及主体效果的绝不是优秀的绿化配置。
城市的美化我认为当前存在几个问题。一是城市轮廓线不美。单纯追求高层,又不研究分布,结果是乱插蜡烛,或者是“鲜花插在牛粪上”。青岛城市总体规划对此作了规定,把高层集中在几个区域内(还应靠规划管理控制)。城市功能分区也应从形态上反映出来,高层区一般为商业及商务活动区,显得集中而又热闹。党政军行政办公地,应庄严有气度,不一定单纯追求高度;文教单位应雅静高尚;居住区应是宁静亲切。绝不能提倡搞第三产业时,沿路都是网点房,下面是商店,上面是住宅、办公室,外面是商店,里面是学校、医院,千篇一律,百楼一面。青岛市的党政机关及高等院校的建设都从规划上防止了这一弊病,显得街景有变化和韵律。
二是建筑的色彩与质感单调。现在白瓷瓦、蓝玻璃泛滥,太光、太硬、太冷,其实很多的材料及颜色都能生动的表现建筑。另外,为保持建筑的清新,城市应该立法,规定建筑清洗粉刷的期限。我曾试图在青岛风貌保护区实行,未获通过,但这只是时间问题,届时,我国的建筑面貌也会整洁如新,青春常在。
三是雕塑、小品的品位不高。近年来,古装仙女、古希腊神话式的雕塑过多,不锈钢雕塑比比皆是,角亭、牌坊与现代建筑共生,已降低了城市建设的品位和水准。青岛在东海路工程中对雕塑及小品也作了刻意的选择,不仿造、要有高层次的创造,应该说中心广场的“五月的风”及主题园区的雕塑达到了格调新颖高雅,变化中又有统一。
四是市政建设的质量与文化含量较低。我认为我国城市道路现在与国际水准的主要差距是人行道水平太低。不分道路性质一律水泥板,建筑做完外围道路随便一铺,高低不平,五花八门。青岛这两年开始重视人行道铺装,制订了工程标准,材质多样化,除了水泥板外,还采用了花岗岩火烧板、页岩板、粘土砖、广场砖、条石嵌草等。应该说对不同性质如商业、旅游、居住区道路的平面布局结构、人行道材质、砌铺方式也都不一样,应在相对统一中求变化,如做一些大方简单的图案或线条。另外,垃圾箱、公共汽车站、电话亭、公厕、路灯、市政管理间也均应视为小品作好设计,这些市政设施的文化品位,也体现了城市的水准。这些思想在东海路工程中也得到了体现。
城市的亮化在我国首要的问题是路灯都亮起来,然后是主要商业街区、旅游场所、主要标志性建筑亮起来。不是全亮越亮越好,在住宅区过亮还是一种污染,有的城市道路用霓虹灯拱代替路灯,对交通以及白天的景观不一定是好事。
还有城市广告的无序及粗制滥造,已到了非管不可的时侯,从道路边不锈钢护栏到上百平米的专用广告架,从电视塔身到住宅楼墙面无处不是广告,有的不惜砍树来做广告,车站、展览馆、百货大楼均已不见其真面目,这也成为城市美化亮化的一大问题。广告媒体除广播电视报刊以外的实物性设施的审批均应由规划部门来管理。
3 保护历史文化
历史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对我们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又可作为增强民族(或国家与地区)自省、自爱、自尊的重要宣传教育阵地,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地区、时段,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往往破坏较大,这就有必要从认识上加以提高,重点防范,在规划上明确予以保护,从法律上给以保证。
现在对历史文物的保护,特别是建筑及其环境的保护有几个误区:一种是往往在想毁掉先人的东西时,就有人打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我们可以创造新的历史”的招牌。历史是大家创造的,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枉自独尊,我赞成“让每个人都占有历史一页”的提法。据说在英国古城墙要修复,但砖可以不用古砖,这是基于这种理论的做法之一。有的城市在旧城墙遗址处修的街道广场上还特意标明原城墙的位置走向。历史不能像割韭菜长一茬割一茬,城市建筑更不能几年就拆一茬。当然,也不是什么都要保留,棚户区该拆就拆,但青岛拟准备在大面积拆除棚户后留作的公共绿地中,保留一点棚房作为民俗文化,既为景观,又有历史意义,也算是一种尝试。第二种是“保护文物防碍了经济发展”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一方面在破坏历史文化,一方面又在大谈自己城市的历史;在旧城拆了古建筑,又到新区去搞明清一条街。这种做法既破坏了很好的旅游资源,又不能形成新的经济热点,结果是鸡飞蛋打。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既是历史遗迹又是风景区的地方挖洞搞了个鬼怪神妖的人文景观,亵渎了古文明,还使人反胃。第三种是“旧的建筑不适用,需要改造”的说法。这一改就是大拆大建,面貌全非。倘若西安也把城墙拆掉修成环路,其古都风貌及旅游价值效果就要逊色不知多少。检讨起来,我们伟大的首都为什么没有这样做?这对那些盲目追求“现代化”的人来说是非常好的直观教材,但这教材的代价是太大了。还有的地方为了突出自己的城市特点,在任何建筑上都要搞上地区、民族、历史的特征,以示“文脉”的延续。我认为在一个城市里应有不同历史的建筑及风貌区,但绝没必要在每个建筑上看其上下五千年。只要你对历史做了大胆的保护,就可毫无顾及地作对现代化的追求。这样,文脉就自然延续且通畅自然。还有人们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往往忽略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为了建筑可以任意砍树。树是历史的活的见证,无法仿造假造的文物,难道不应该更加重视吗?
城市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又是历史文化的象征。这是任何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者都不应忘记或偏颇的两个方面。
青岛市虽然历史不久,但近几年在保护建筑历史文化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由于行政中心的东移,东部新区的建设,使得旧区的建筑风格得以保护。对此还以法的形式作了规定,制定了青岛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不仅对点、线,而且对面的保护作了规定,因为青岛的建筑风格的形成是一个整体概念,是一个城市设计实现的成果,是环境艺术作品。我们对旧城作了保护,新区又不拘泥于旧有符号,只是把握与原有城市构图的神似 山与海的曲线美、绿化与建筑的韵律感、疏与密的婉转悠扬的节奏变换。这样,新旧区就有了变化又不失文脉的延续,城市的生机勃勃也更加明显。
仅以新建12.8公里旅游道路东海路为例,其为原有市区8公里的旅游岸线道路的延续,风格、尺度不一样,但展现海岸曲线美是统一的。新路气度更大一些,但又未追求大马路,不是作为交通性干道,而是作为旅游干道建设,这样才不失青岛特有秀丽的本色。雕塑虽有强烈的中华文明的传统内容,表现手法又充满现代气息,与建筑环境极为协调,成为不同于历史又源于历史,高于自然又源于自然的连接历史、表现当代、展望未来的一条文脉路。这已得到中外游客、群众、专家、领导的初步首肯。青岛市有责任为我国在城市规划、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上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简介:李乃胜,男,原青岛市副市长,现为青岛市人大副主任。电话:0532-2861811
【收稿时间:1998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