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林基本术语标准》的探讨

发表日期:2006-08-10 浏览人数: 作者:李金路 来源:疯狂园林人  评论

  该标准于1991年由建设部标准所立项,由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负责编制。历经10年时间,经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三轮审查后通过。由建设部于2002年10月11日以公告的形式颁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

  在编制的前8年中,标准的名称为“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词术语标准”。后2年进入编制的加速期,将该标准的名称改为“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在2001年10月,建设部邀请孟兆祯、陈有民、梁永基、苏雪痕、周维权、刘家麒、潘家莹、刘少宗、徐波、贾建中9位专家对标准进行了最终审查,将标准定名为“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标准的结果往往是各家争鸣的协商,术语标准是各个行业的基础性标准,目前首先要解决的是术语标准的有无问题,待修编时再予以完善。

1 术语标准的必要性

  目前关于“园林”的称谓非常多,包括:园林、风景园林、造园、造景、景观、景观建筑、景观营造、景观园林、环境艺术、城市绿化、园林绿化、城市园林、城市绿色空间、开敞空间、大地景观等。这在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科研、教学等行业内的交流,行业之间的交流以及国际交流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误解。这里既有概念不清的问题,也有学科交叉的情况。

  什么是标准?《标准化术语》(GB3935.1-83)中的定义是: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没有标准,就难以寻其名而求其实,就难以进行抽象的科学研究和学科间的横向比较,就难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体系。中国作为园林大国,其园林已历经数千年的发展,但在有了历史上第一本《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以下简称“术语标准”)之后,作为一个科学的学科,中国园林的基础才更加坚实。以标准化的方式明确了在园林中约定俗成、广泛流传、各抒己见、百家争鸣术语的内涵,目的是使园林行业中的“名”与“实”相符,防止出现“一个名词,各自表述”的现象,也使园林各个方面和层面交流的障碍和误差减到最小。

  “术语标准”编制的重点是:从大量的名词中选择一定数量的术语,针对园林术语中的争议点、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形式接近的词汇,以及应对我国加入WTO后标准化战略的需要。
  
2 编制的方法

  术语的选择和定义要尽量有依据,要依据已有的行政法规、技术法规和具有相应授权部门的定义。比如,“园林学”一词的选择,我们就依据《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名词》而定。该书在其“前言”中有如下解释和说明:“如‘园林学’一词,有的专家认为应以‘景观学’代替,但考虑到我国多年来习用的‘园林学’的概念已不断扩大,故仍采用‘园林学’,与英文的landscape architecture相当”。“根据国务院授权,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术语,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各部门,均应遵照使用”。同样,术语的英文译文也尽量以国家授权过的权威出版物为准。

  术语的定义要广泛吸收已有的成果。如《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名词》、《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卷)》、《园林绿化小百科》、《辞海》、《英汉城市规划与园林绿化辞典》等有关的技术标准、研究论着和比较成熟的学术探讨。如《中国园林》中对“草坪”的研究论述,就包括了草坪应当具备3个条件:人工种植(非天然)、具有观赏效果(美学价值)和游人可以进入适度活动(承受踩踏)。

  结合编者对相关文献的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最后由专家组和上级主管部门对 “术语标准” 进行审定。尽量选择成熟的术语,减少争议。成熟一个,采用一个,术语的数量可以随着术语定义的完善和“术语标准”的修编继续扩充。

3 关于“园林基本术语标准”的名称

  关于“园林”的来由。该标准原名为《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词术语标准》,经过多次调整和结构性的修改后,更名为《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最后经专家组审定后定名为《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中国园林追求自然浪漫,但“园林”作为术语必须有其严格规定的内涵。在汉文化圈内和受汉文化影响较多的国家和地区中,如韩国称之为“造景”,日本称之为“造园”,中国台湾称之为“景园”;名称虽略有不同,但是其所研究的内容是一致的。因此,我们仍然沿用中国传统的“园林”一词作为学科的名称。

  关于“基本”的数量值。“基本”指在园林行业中比较常见,与园林规划设计联系相对比较紧密的行业专门用语。园林规划设计作为行业的龙头,基本上能够将行业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和相关术语联系起来,故以之作为选择术语的主线。《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名词》中涉及的园林词汇共778个,涉及的城市规划词汇435个。《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卷)》中涉及的园林词汇共135个,涉及的城市规划词汇165个。与园林专业相毗邻的城市规划专业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共154个。经过筛选后,确定“术语”的数量为117个。

  关于“术语”。由于中国园林的历史悠久、专业覆盖面广、内容丰富以及空间应用范围大,行业术语的数量也很多,既有园林行业从古至今约定俗成的术语,也有从相关行业和不同领域借鉴来的术语,还有园林与相关学科相互渗透交融过程中产生的词汇,许多术语的确切定义尚需做进一步的讨论。术语是各门学科的专门用语,对于园林行业中一般的术语和不需要特别解释的名词,暂不选用。

  关于“术语标准”结构。就整体的结构而言,“标准”采用通用术语、城市绿地系统、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工程、风景名胜区5大块。与园林所涉及的传统园林学、城市园林绿化学和大地景观规划3大块基本对应,同时又自成体系。就单一词条而言,包括术语的名称,英语译文和术语的定义3部分。就检索方式而言,除一般的汉语拼音术语条目对照索引之外,还增加了英文术语条目索引。

4 与相关标准的衔接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共有词汇29个,“术语标准”选择14个为术语,定义一致。《风景名胜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共有术语13个,“术语标准”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术语12个,其中9个与之相同,定义基本一致。《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共7个园林术语,《园林基本术语标准》废弃了“公共绿地”和“专用绿地”,而代之以“公园绿地”和“附属绿地”。另外对“城市绿化”和“公园”的解释也与之不同,主要原因是“术语标准”将园林视为一个系统来研究,而《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将园林(绿地)视为城市系统中的一个要素来考虑,角度不同,考虑的侧重点和深度也不同。

[责任编辑:yegu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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