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江河治理的根本,是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源头和基础,是与水资源管理互为促进、紧密结合的有机整体。
水土保持是国土整治的根本。保护珍贵的土地资源免受外力侵蚀,既是水土保持的基本内涵,也是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主要内容。从保护土地资源、减轻土壤退化的角度上讲,水土保持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生态系统的平衡往往是大自然经过了很长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动态平衡。一旦受到破坏,有些平衡就无法重建了,带来的恶果可能是人的努力无法弥补的。因此人类要尊重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平衡,而绝不可轻易地去破坏它。
水土保持不仅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处在生态环境建设的前沿。水土流失是我国面临的头号环境问题,是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特征,是贫困的根源。要解决这一问题,争取继续生存、继续发展的权利,必须调整好人类、环境与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要调整好经济发展的模式。保持水土,根除灾害,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应该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
水土保持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它涉及到生态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农学、林学、草学、水利学等,涉及到水利、林业、农业、环境、城建、交通和铁路等部门,涉及到城乡千家万户。具有长期性、综合性、群众性的特点。
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是水土保持的基本内涵,是水土保持的精髓。 预防水土流失就是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使人们在生产活动、开发建设中,尽量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更不能加剧水土流失。主要措施可归纳为三:一是坚决禁止严重破坏水土资源的行为,如禁止毁林开荒等;二是严格控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并要求达到法定的条件,如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制度等;三是积极采取各种水土保持措施,如植树造林等,防止新的水土流失的产生。
治理水土流失就是在已经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采取并合理配置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因害设防,综合整治,使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
1.2 水土保持内涵的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这是相互关联、依次递进的四个层次,最终是为发展生产,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是水土保持的最基本任务。它包括水的保持、土的保持以及水与土的交互作用(土壤蒸发水分和土壤对水分的保持水分以及土壤渗蓄、补给地下水)。
针对新的水土流失的不断产生、水土流失危害日趋严重的现状,《水土保持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主要是为了控制不合理的人为因素对水土资源的破坏,这种人为因素有人类直接的,如不合理地利用土地、掠夺性的开发建设以及乱砍伐、乱堆放、乱挖掘等;也有人类间接的,如故意或放纵畜禽破坏土壤表土和植被。近年来方兴未艾的山上养禽(主要是鸡、鸭),对水土资源破坏严重,危害极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古今中外大量事实表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必然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最终引发人类生存与发展危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开发建设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大,人为破坏生态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越来越严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把预防监督放在水土保持工作的首位;在此基础上,综合治理自然水土流失,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控制住人为水土流失,才能抓住水土保持的根本,才能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既经济、又有效,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1.3 水土保持的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和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说到土壤,它基本上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因为在自然条件下,生成1cm厚的土层平均需要120~400年的时间;而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每年流失的土层厚度均在1cm以上。因此,水土流失问题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联合国也将水土流失列为全球三大环境问题之一。
19世纪以来,全世界土壤资源受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土壤盐渍化、沙化、贫瘠化、渍涝化以及由自然生态失衡而引起的水旱灾害等,使耕地逐日退化而丧失生产能力。目前,全球约有
中国人口众多,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能够耕种的土地则尤为珍贵,而每年却因土壤退化损失耕地
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作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1.4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水土流失及其危害的严重性所决定的,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又是由其重要意义所决定的。重要意义是指其价值和作用的重要;重要性是指其特有的征象、标志、性质的重要;必要性是指其不可缺少,不进行不行。紧迫性是指其时间急迫,没有缓冲的余地。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当今社会,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的承载量越来越大,承载能力受到置疑,承载极限面临挑战,如何才能解决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既保障经济的快速发展,又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是人类面临的又一新的课题,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正是因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才更应当、也更有责任去努力把它保护好;正是由于中国的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的危害更严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才显得既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且十分紧迫。
2 水土保持外延
2.1 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
地球上真正能被人类直接利用的水资源,是存在于大气和河流、湖泊中的淡水以及浅层地下水。它仅占全球水贮量的
2.1.1 水土流失对水资源的危害
水土流失减少水资源可利用量。流域上游山丘区地表植被遭到严重破坏,降低蓄水保水能力;同时缺乏拦蓄降雨和径流的蓄水保水措施,就会使降雨时地表径流增大,流速加快,大部分降雨以地表径流方式汇集河道,成为山洪流入江河湖海,土壤入渗量减少,地下水得不到及时补给,水位下降。暴雨时山洪暴发,暴雨过后又很快河流干枯、土壤干旱、人畜吃水困难。据水利部门测算,由于超采严重,山东省已出现
2.1.2 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的关系
水土保持是江河治理的根本,是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源头和基础,是与水资源管理互为促进、紧密结合的有机整体。水土保持措施一是坡面渗蓄、工程拦蓄天上水,使地表淡水向土体深层转化,并保持在地下。因高差形成的势能,在无雨时节,上游山丘区的地下水转换为下游平原区的地表水,维持河流用水量,保持河道常年不断流,以补给地下水,增加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发挥以淡压咸的作用。二是减少水库、江河淤积,使水利工程延长寿命,增加效益,减轻防洪负担。三是避免点源和非点源(面源)污染通过径流汇入受纳水体,减轻水体富营养化及其它形式的污染。这一切都有利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水环境的保护,都是建设景观水利、营造亲水空间的基础。同样,搞好水资源管理可以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措施的渗蓄、拦沙效益。缺少水资源管理,就会使陆地淡水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失衡,在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分配上失调;就会使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用水的数量和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生态修复和湿地恢复难以实施;就会损害地表植被,使生态系统功能逐步退化,水土流失逐年加剧。没有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就会失去支撑,失去生机和活力。唯有建立在水土保持基础之上的水资源管理才是健康的、稳固的、可持续的。
2.2 水土保持与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活动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对象。人类对土地的利用虽然反映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但也造成了对土地资源的直接破坏,主要表现为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引起的土壤退化。这之中水土流失是祸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严重问题。
2.2.1 相关概念
土地:是指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狭义的土地,仅指陆地部分;广义的土地,不仅包括陆地部分,还包括光、热、空气、海洋。
土壤:是指陆地表面由岩石风化而形成的具有肥力、能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表层。它是生态系统的基石,不但给绿色植物提供水分和养分
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利用以及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
土地生产力:一般指土地生产生物的能力。是评价土地质量的重要依据。
2.2.2 水土流失对土地资源的危害
水土流失对土地资源的破坏表现在外营力对土壤及其母质的分散、剥离以及搬运和沉积上。由于雨滴击溅、雨水冲刷土壤,把坡面切割得支离破碎,沟壑纵横。在水力侵蚀严重地区,沟壑面积占土地面积的
据统计,近
经过50多年不懈的努力,我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累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存面积
近年来,因开矿、采石、基建、筑路、毁林、毁草、开荒等原因,加剧了水土流失。据东北、华北以及广东、福建、山东、四川、河南等
2.2.3 水土保持与土地资源管理的关系
从水土流失对土地资源的危害中可以看出,水土保持与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关系密切。利用和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创造有利于土壤微生物、土壤动物和地表植被生长、发育和繁殖的土壤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是水土保持和土地资源管理共同的课题。
研究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必须重视水土保持,探索土壤侵蚀的原理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土壤物质迁移,减少沙化、石化、荒漠化和盐渍化等自然灾害。研究水土保持,必须探索在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中保护和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是国土整治的根本。保护珍贵的土地资源免受外力侵蚀,既是水土保持的基本内涵,也是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主要内容。从保护土地资源、减轻土壤退化的角度上讲,水土保持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基础。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应注重利用和保护相结合,从源头上控制水土流失。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卓有成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因为只有搞好水土保持,控制住水土流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沙化、石化、荒漠化和盐渍化的问题。
2.3 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
生态系统的平衡往往是大自然经过了很长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动态平衡。一旦受到破坏,有些平衡就无法重建了,带来的恶果可能是人的努力无法弥补的。因此人类要尊重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平衡,而绝不可轻易地去破坏它。
2.3.1 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水和土地都是不可替代的珍贵的地质资源。水土流失对水土资源的破坏,使生物生存的环境恶化,物种减少。2004年11月2日,一家隶属于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
水土流失威胁城镇,破坏交通,危及工矿设施和下游地区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别是在高山深谷因水力和重力的双重作用所发生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据莱州市县志记载,
水土流失流走的是沃土,流下的是贫瘠。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地力衰退,产量下降,形成“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目前全国农村贫困人口
水土流失是我国面临的头号环境问题,是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特征,是贫困的根源。要解决这一问题,争取继续生存、继续发展的权利,必须调整好人类、环境与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要调整好经济发展的模式。保持水土,根除灾害,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应该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
2.3.2 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水土保持不仅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处在生态环境建设的前沿。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然界中的水土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引起生态环境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对水土资源的利用。正基于此,水土流失才成为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水土保持才被作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离开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生态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农业生态建设、海洋生态建设、城市生态建设等都难以落到实处。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水土流失,是预防水土流失,防止生态环境恶化的积极、有效的措施,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最具体体现。只有搞好水土保持,才能减轻水、旱、风、沙灾害,保障生物群落所依赖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保证生态环境用水并保持适度、均衡的入海水量,促进陆域和海域生物的生长、发育和繁殖,促使整个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呈一片蓝天、绿地和碧水,进而夯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环境基础。
3 几点启示
3.1 明确水土保持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在水土保持的基础地位上树立大水土观念。对于水,首先是解决如何保持、减少流失的问题,然后才是如何开发利用的问题;对于土,同样是这样。水土保持不仅是水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础,它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和主动参与,需要人大的权力监督。二是要在水土保持的主体地位上树立大水土观念,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它需要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因为单靠哪一个部门都是不可能成功地遏止住水土流失的。
3.4.2 土壤侵蚀是外来词,水土流失一词源于我国,二者通常作为同一语使用。它们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是二者都包括了土壤、母质及浅层基岩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被破坏、剥离、搬运和沉积的全过程;不同点是水土流失中包括了在外营力作用下水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与损失,而土壤侵蚀中则没有。显然,水土流失涵盖土壤侵蚀。
3.4.3 水力侵蚀是以水为载体的。土壤随水流失,不仅破坏土地资源,淤积水库,抬高河床,也减少了水资源的可利用量。特别在城市,水的流失比土的流失危害更甚。因为城市地表不透水层的形成,虽然方便了人们生活,也使土壤免受水力侵蚀,但却阻断了水与土的交互作用,使得土壤不能渗蓄和蒸发,土地丧失了生产能力。每当降雨形成径流时,建筑和硬化面上的雨水几乎全部由排水系统排泄入江河之中,这不仅给城市防洪带来压力,也导致陆地淡水量逐年减少,破坏了生态平衡。在水力侵蚀地区,水土保持针对的是水和土的双重流失,既要防止土的流失,也要减少水的流失。要增加绿地和水面面积,增加坡面渗蓄和工程拦蓄,确保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用水,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4.4 水土流失有其自身的规律,只有当降雨、土壤、地形、植被四项自然因素同时处于不利状态,水土流失才能发生与发展,其中任何一项因素处于有利状态,水土流失就会减轻甚至制止。了解自然因素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可以保护有利的自然因素,预防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改变不利的自然因素,防止侵蚀沟的形成。合理的人类活动能够使土壤、植被处于有利状态,减少土壤侵蚀面积和侵蚀量,减轻土壤侵蚀强度和侵蚀程度,达到保持水土的目的;不合理的人类活动能够使几种自然因素同时处于不利状态,从而产生或加剧水土流失。
3.4.5 在水力侵蚀地区,应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因为小流域分布在大流域的上游,既是大流域的组成部分,又是独立的自然集水单元,能够反映出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全部过程。在小流域治理中,要根据水土流失规律,先上游、后下游,先坡面、后沟道,先支沟、后干沟,注重坡面与沟道治理相结合,工程、生物与耕作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相结合。不断增加植被覆盖度,增强土壤抗蚀性,增加土壤渗蓄量,减少水土流失量。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拦挡、护坡、土地整治、防洪排水、绿化措施,防治新的水土流失。
3.4.6 水土保持不能简称“水保”。因为这样称呼是片面的,容易使人产生错觉,误将“水保”理解成“保水”,而忽视“保土”的内涵。这种由片面称呼而带来的片面认识,已经阻碍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正常开展。
3.4.7 水土流失减少的不是土地面积,也不仅是耕地面积,确切地说是土壤面积。土地涵盖土壤,包括耕地。耕地则是指在土壤上用来耕作、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3.4.8 水土流失的定义是水土保持学者经过半个多世纪研究探索逐步形成并达成共识的。水土流失面积是我国长期使用的概念,国际上通常使用土壤侵蚀面积。因水和风是使土壤颗粒变松和破坏的主要营力,故风力侵蚀的防治是水土保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水土流失面积亦应包括风力侵蚀面积。在国际学术文献中,无论论及土壤侵蚀还是土壤保持或水土保持,都是如此。
3.4.9 人为水土流失面积应避免与自然水土流失面积重复统计,但因人为因素加剧了水土流失,与原有水土流失已不属同一土壤侵蚀强度等级,故应将人为水土流失面积单列。
[参考文献
[1] 杨吉华
[2]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3] 焦居仁
[4] 焦居仁
[5] 水利部
[6] 党福江
[作者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