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分蓄洪区要确保安全运用

发表日期:2006-03-16 浏览人数: 作者:郭业友 来源:网络收集  评论
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其运用是必须的

  “万里长江,险在荆江”。目前,荆江河段的安全泄洪能力(包括松滋河、虎渡河向洞庭湖分流在内)约为流量6万~6.8万m3/s,而据宜昌站1877年以来的实测资料,洪峰流量超过6万m3/s的洪水有24年共27次。据1153年以来的历史洪水调查,宜昌站洪峰流量超过8万m3/s的有8次,其中超过9万m3/s的有5次。尤其是1860年、1870年的两次大洪水,枝城站洪峰流量分别达10万m3/s和11万m3/s。巨大的洪水来量与该河段安全泄量的尖锐矛盾将会长期存在。同时,荆江堤防基础地质条件较为复杂,虽经历代逐渐加高培厚,但荆江两岸大堤的堤基渗漏等基础险情难以把握。加之各种类型的护岸及矶头较多,河势演变控制难度较大、滩岸崩塌等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因此,在长江发生特大洪水导致荆江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时,只有适时动用荆江分蓄洪区分蓄洪水,缓解长江上游来水量与荆江河槽不适应的矛盾,同时利用南闸控制由虎渡河入洞庭湖流量不超过3800m3/s,以减轻洞庭湖的防洪压力,才能给特大洪水年科学调度洪水增加灵活性,才能确保荆江大堤、江汉平原和武汉市的安全。

二、 研究成果表明其运用是必然的

  三峡工程的兴建从根本上改变了荆江河段十分严峻的防洪形势,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重新编制的《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报告》,三峡工程建成后,荆江河段可将防洪标准从目前的10年一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遇1954年洪水可以不启用荆江分蓄洪区。但是,这只是分洪概率的减小,若遇超过1954年或类似1870年洪水,为避免发生毁灭性灾害,只有动用荆江分蓄洪区,才能控制沙市水位不超过45m。近期研究成果表明:全球气候变暖将不可逆转,未来降雨范围和强度将有可能加大,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增多,对长江防洪形势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荆江分蓄洪区在荆江的防洪地位显得尤为重要。还有研究成果表明:三峡工程建成后,库区的气候将湿润多雨。水文特征、水化学性质、沉积类型都将发生变化。其降雨特性和水库的防洪调度都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优化。因此,确保荆江分蓄洪区的安全运用,也为长江防洪在三峡库区和其他水库调蓄的科学决策上提供了灵活性。

三、经济、社会效益比较表明其运用是经济和合理的

  荆江分蓄洪区的有效运用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在经济上:首先,加高堤防经济上不划算。以湖北省为例,据测算,如果对全省1500多km长江干堤以及有关的支堤(指堤身、禁脚平台)再加高1m,不仅国家需要投入资金60多亿元,而且要挖压农田约1.3万hm2。而加高1m堤防,在洪水期只能增加荆江行洪量4000~5000m3/s。而荆江分蓄洪区按《荆江地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完成建设任务只需投入29亿元。荆江分洪区进洪闸的进洪量为7700m3/s,紧急情况下运用腊林洲口门后,进洪量可达15000~17000m3/s。其次,堤防也不宜加得太高。根据水利部上报国务院《关于加强长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报告》,如果单纯靠加高堤防来防御百年一遇洪水,测算总投资达2400多亿元,还有洪水位愈高,险情愈多的防洪风险。长江堤防高度在12~16m之间,再加高,抢险更难,一旦出事,造成的损失更大,还影响洞庭湖、鄱阳湖出流,加大两湖地区的防洪压力。可见,在三峡工程建成后,防御长江超1954年型洪水,配合荆江分蓄洪区的运用,不仅十分经济,而且也十分合理。此外,从1998年的防汛抢险来看,湖北省投入的防汛抢险劳力达230万人,其中参战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有10多万人,用于防汛抢险的各项开支达40多亿元。因此,在遇特大洪水时,适时运用分蓄洪区,对于减少防汛抢险费用也是十分有效的。

  在社会效益上:首先,现在确定的分洪区一般也是历史大洪水的泛滥区,在长期的人与水的争斗中,被人为的与江河隔离开来。在发生大洪水时的正常运用,不仅是尊重自然规律的需要,而且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必然。其次,荆江分蓄洪区有计划地实施分洪运用的过程,既是科学调度洪水的过程,也是“与其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社会秩序科学管理的过程,对维护整个社会有序的生产、生活秩序十分有利。既可以避免河道超标准洪水运用的风险性,降低人员伤亡的可能性,最大限度的保护人力资源,还可以节省大量的防汛人力、物力、财力。让这些有效资源投入经济建设并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后,积极支援分洪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体现分洪区与受益区的互补性与共存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安全建设确保安全运用是紧迫和必要的

  荆江分蓄洪区的现状是经济发展较快,人口成倍增长,荆江分洪区更是如此。2002年,荆江分洪区工农业总产值为22.89亿元(现行价),是1954年的23倍;年末人口为55万多人,是1954年的3.3倍。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安全建设严重滞后,分洪后的补偿问题难以解决。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运用安全,是运用决策上一个现实而又十分棘手的问题。正如国务院国发〔1999〕12号文指出的:人口稠密,经济发展,安全建设严重滞后,进洪设施不健全,分洪后补偿不落实,难以适时适量启用。为此,要进一步搞好蓄滞洪区建设。

  从长江防洪的实际和长远考虑,荆江分蓄洪区加强安全建设确保安全运用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要立足“运用”这个前提,切实加强荆江分蓄洪区的安全建设。为确保三峡工程建成前后荆江分蓄洪区的运用安全,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可研报告》,1999年10月已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评审通过。它的早日实施,必将为长江中下游的防洪特别是荆江防洪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yegu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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